原文:
王蓝田拜扬州
①
,主簿请讳
②
,教云
③
:“亡祖、先君,名播海内
④
,远近所知;内讳不出于外
⑤
。”余无所讳。
译文:
王蓝田(述)作了扬州刺史,主簿请教家讳,告谕说:“亡祖、先父,名扬天下,远近皆知;妇人之讳不出家门。其余没有什么避讳。”
注释:
①王蓝田:指王述。述字怀祖,晋太原人。为人真率性急,官扬州剌史、尚书令,袭爵蓝田侯。 拜:授官。 拜扬州,指授扬州刺史之职。
②主簿:负责文书、印鉴的属官。见《政事》17注。 请讳:请教家讳。封建礼法要求对长辈、尊者的名字必须避讳。晋人最重家讳,长官就任,僚属必先请讳,以防无意中触犯。
③教:上对下的告谕。
④亡祖.先君:故去的祖父、父亲。王述祖湛,晋汝南内史;父承,东海太守。皆有名于当世。
名播海内:名扬天下。言名声很大。
⑤内讳:指妇女的名字,妇人之讳。《礼记●曲礼上》:“妇讳不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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