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枚吃货,我无限怀念那并不算遥远的90年代。
那时,一个肉包子2毛钱,一只春卷3毛钱,一碗小馄饨2块钱,再加一个5毛钱的茶叶蛋。这样一套堪称豪华的早餐,吃撑了还不到5块。
那时,红通通的麻辣小龙虾才8块钱一斤。晚上下班随意称两斤带回家,可供一家人享用。
再往前追溯,母校门外北街上的牛肉火锅才25块钱,还附赠大白菜、粉丝、豆腐皮和千张,白米饭管够,足以打发四个饥肠辘辘的男生。
大二那年过生日,我豪气干云地邀请了十来个同学,摆下一桌丰盛酒席,菜品包括排骨、扣肉、卤鸭、猪尾巴等若干硬菜,酒水是健力宝和本地主打品牌廉泉啤酒,吃到人仰马翻。一结账,不过70多块钱。
当然了,那时我的体重120斤。而且重点是,爸妈给我的零花钱每月就100块。但是过一种自认为体面的生活,不是很难。
如今,小龙虾已经论只卖了,带点肉星的面条都超过了10块。如果囊中有一点羞涩,伫立在人来人往的街头,你将何去何从,有没有勇气走进某一个飘着饭菜香的门口?
来吧,让我带你到合肥的小馆子走一走。
一人食遍一座城,自有一种伟大而隐秘的快乐。
菜市场里的牛肉面
天下的菜市场都是相似的。
它是一种非常疗愈的存在。喧闹热腾的场景,分分钟上演的讨价还价戏码,让你瞬间就焕发出对生活的无限斗志。
食材们琳琅满目,水灵灵脆生生活泼泼地袒露在你面前,每一种都挑逗着你的味蕾,进而激活你的思维。于是你暂时把抑郁和苦闷抛到脑后,心里默默地开出了一长条菜单,欢天喜地地挑挑拣拣,半真半假地讨价还价,再全身心投入到下一场厨房的战斗。
菜市场除了卖菜,有些家常饮食也是“大隐隐于市”,不仅味美,而且价廉。除了环境有些落魄,性价比很高。究其原因,我想是与就地取材的便利有关吧。
比如这家位于老城区菜市的牛肉面摊,连店面都没有,只有露天下的一条长餐桌。食客们坐在窄窄的桌子两边,一字排开,逶迤五米开外,常常是你方吃罢我落座。脸埋进碗里,大汗淋漓,甚至涕泗横流,诸多脑袋此起彼伏,流动着一片哧溜哧溜的畅快音乐。
面是农村作坊做的手擀面,筋骨十足,粗犷而不粗糙。大铁桶里的牛肉是精选的牛腩部位,口感柔韧滑溜,在一片油亮恣肆的赤红海洋里浮沉。香菜与葱蒜各居一盆,绿是绿,白是白,嫩得能掐出水,像刚从地里摘的。
吃完一抹嘴,大爷大妈大叔大婶们转身就去买菜,干脆利落两不误,晨起还半梦半醒的心在鲜辣的牛肉汤里满血复活了。
这样的一碗面,加一个卤蛋,不到10块钱。
历久弥新的芙蓉蛋卷
最初是在闹市的一个小门面,店名叫做“三光”。不知道是不是做光、卖光、吃光的美好寓意。反正,生意好得不像话。
像世界上所有的卷一样,它包罗万象,大肚里面有乾坤。不同的是,用三张米面皮交叉叠在一起,包裹馅料的手法繁复而有趣。左一层右一层,规规矩矩,顺序不可错乱,最后呈现出来的成品,像一根正值壮年的肥硕冬笋。
摊主真是舍得放料。肥白的金针菇千张丝,在红辣汤里煮得完全入味。嫩绿豆芽是爽口担当,清脆微甜。卤制的素鸡块(或者面筋),切得碎碎的,散发浓郁咸香,吃起来有一种迷之弹性。一整个卤蛋用汤匙压碎了惨杂其中,算是锦上添花。
蛋卷包好,再蘸一点红油蒜汁,调料顺着面皮流下去。那不经意渲染的一抹绯色,是画龙点睛的一笔。
这家伙分量很足,拿在手里沉甸甸的,吃一个就足以填饱肚子。价格也不贵,曾经是4块,如今涨到7块,还是在能接受的范围之内。如果觉得辣得受不了,可以点一杯凉凉的绿豆冰沙,清甜绵柔,堪称“扑火”首选。
据说芙蓉蛋卷源自皖北阜阳,脱胎于“卷馍”(又有一说是来自成都小吃,尚未考证)。从96年卖出第一个蛋卷开始,二十多年来,土著们见证它从一个小小的摊位到现在大街小巷遍地开花,成了本地资深的一道特色小吃,“三光”的名头也日渐如雷贯耳。听上去是不是一个很励志的故事呢?
前些天,朋友颇为感慨地说起他的孩子,从美国读三年书回来,一下飞机拖着行李箱就立刻奔到这里,买了一个芙蓉蛋卷,狠狠地咬上一大口,然后点点头说,嗯,还是熟悉的配方。脸上虽是满足的笑容,眼泪却在一瞬间轰然决堤。
味觉可以唤醒所有关于家的记忆。求之不得,辗转反侧,怅然若失。只有到吃进嘴里的那一刻,才真正踏实了,笃定了,躁动的灵魂也便安顿了。
黄昏街角的肉粽
每天下午5点,他都会准时出现在路边。
四牌楼,合肥市的标志性区域,也是本地最早的商圈。因在十字路口的四个方向,各有一幢高楼遥相对应,故此得名。很多很多年前,如果说要逛街,基本上就是去这里。合肥的第一座人行天桥,第一家洋快餐,第一家专卖店,第一条电动扶梯……皆诞生于此。
小时候,每每被老妈带着去四牌楼,其实我是兴趣索然全程黑脸的。因为她最爱去的是布料店,只要一头扎进去就难舍难分,不知今夕何夕。店名的时代气息很浓,叫做“工农兵纺织品商店”。满坑满谷的布匹衣料毛线绸缎,将所有角落都塞得满满。天花板上密布着纵横交错的拉绳,一只只夹着发票收据的铁夹子呼啸着,在收款台与柜台间来回穿梭。小小年纪的我,总觉得走入了黑蝙蝠狂舞的幽闭山洞,战战兢兢,几乎喘不过来气。
我总想找机会夺路而逃,就央求老妈给我一点钱,谎称出去买冰棍。一跑出店门,就看见了街角的他——以及他的摊子。
摊子很普通,就是一口锅,准确的说,是蒸锅。垛在白铁皮煤球炉上,火苗微微舔着锅底。水蒸汽一股接一股升腾着,伴随着水蒸气一起飘出的,还有一种糅合着稻米荷叶酱油八角的异香。这种香味,在午餐已逝晚餐未至的“空窗期”,显得那么摄魂夺魄。
锅里煮的是粽子,个头特别大的粽子。滚圆肥短的身材,被麻绳线五花大绑地捆着,勒出了一道道深深的沟壑,有一种笨拙的喜感。剥开粽叶,扑面而来的热气顿时模糊了双眼。
热气散尽,且看这只粽子,端的是十分诱人。
细长的糯米紧密拥簇在一起,油光发亮,通体被酱油晕染成了秋日金灿灿的丰收麦田。轻轻咬开一口,藏在里面的一大块五花肉呼之欲出。脂肪几乎已经完全融化到米中,却依然残留着一块最丰厚的部位,细腻滑嫩,宛如深海贝肉。我一口气消灭干净,连粽叶上粘着的糯米也没有放过。然后,发自内心地打出一个响亮的饱嗝。
那天,我没有买最爱吃的花脸雪糕。
卖粽子的男人那时也还年轻,穿一身带油污的白色大褂,头上的鸭舌帽俏皮地歪戴着。他似乎对生意并不上心,只专注地听小收音机里的评书,以至于懒得收客人的钱,让大家自己把钱丢在小纸盒里。
刘兰芳铿锵有力的一回《杨家将》说完,他的粽子也卖得差不多了。天色渐渐暗下来,路灯次第点亮,他推着小车哼着小曲,消失在巷子尽头。
每天下午5点,他都会准时出现在路边。一年四季,雷打不动,就这么过去三十年了。
我经常关顾他的摊位,一次性买不少,存在冰箱里,当做一个月的早饭。细想起来,与别家的粽子相比,他的粽子包得特别紧实饱满,馅子很实在,价格很实惠,所以这么多年屹立不倒。他始终没有登堂入室,扩大经营,就守着这么一口锅,包多少卖多少。
如果去晚了,没有买到,留一点小遗憾也无妨——客官,明日趁早。
谋生却不为生所困,劳身却不为身所累,是我喜欢并向往的一种生活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