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这种“不务正业”的家伙

去年春天的时候收养了一只流浪狗,与其说收养,倒不如说是提供了几顿饭,自此它就不走了。

时光荏苒,它也渐渐长大,不仅个头大了,也不再随地大小便。到了秋冬之际,我居然发现它恋爱了。

我们家狗是只母狗,之所以发现它恋爱,是因为门口多了只狗,不言而喻是公狗了。公狗痴情起来感天动地,白天黑夜总赖在门口不肯走,不时还会呼唤几声,叫我们家母狗出去玩,我们家母狗还真听话,为此我没少给它开门、关门,最烦人的时候刚开门放它出去没一会儿又回来,回来没多久又吵着要出去,不给开门就不停用爪子敲门……

中午吃饭的时候我们家狗也总能按时回家,那痴情的公狗也尾随而至,如影随形。有时候我也意思一下喂那公狗点什么,公狗刚想吃,母狗跑过来它就不敢吃了,结果还是我们家狗吃了。

到了年底,狗的肚子终于大了,而我也很长时间没看到那公狗了,在看到时也是在路边和其他小母狗搭讪。眼看要过年了,我们家怀孕的小母狗,它的一只脚居然断了。我并没有特难过,断了一只脚的狗其实挺幸运的,毕竟它并没有和路边那些死狗一样,它还活着。狗的命运就是这样,能终老就是完满。

昨天中午吃饭,狗一直没胃口,爱吃的菜也只是闻闻就走,没多久就生了四只小狗。自个儿生的自个儿爱,四只小狗长得和老鼠一样,狗妈妈一个一个舔了干净。我们家狗一向娇气,只吃菜,不吃米饭,吃饭也要肉汤,生下了小狗之后破天荒喝了碗粥。乐坏了的房东太太晚上又给它准备了一顿大杂烩。

也许是长期与人类作伴的关系,狗变得很像人,假如有一天狗重回大自然,说不定狗这种动物将会灭亡。狗每天“游手好闲”惯了,没事在大街上溜达,或者调戏下邻居家母狗,吃饭时间准时回家,丢了“铁饭碗”的狗就跑向垃圾桶……

狗被人类驯养了几千年完全失去了生活能力,换作其他野生动物,只要不被侵扰,一年四季都能活的很好。也许你永远看不到公狗母狗一窝,小崽子嗷嗷待哺。

回过头来一想,人类大概是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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