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公寓1》是这么描述胡一菲的:静若处子,动若疯兔,我的性格虽不如这么疯狂,但也是个实打实的汉子。
我大一时,上可每天穿着一身运动服晨跑4000米,下可自己搬总共150多斤的行李,谁帮我我跟谁急,这点小事算个啥,放着,我来!
我当时真是傻乎乎的一整天穿着运动服,就连当时报名诗朗诵比赛的初试都是穿着运动服上台朗诵的,结果可想而知肯定是被淘汰了,因为大一年少无知,又不知道结交朋友,所以没有人告诉我这个道理,都说吃亏是福,看来是我的福气来得晚一些,直到大二参加了《简历大赛》,吸取了以往的教训,知道该穿正装去比赛了,比赛结束后获得了第二名的成绩。
从服装可以看得出,你对一件事的重视程度,也是人们了解你最快的方式之一,经营好自己的形象,可以增加你的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