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刚过完,一年一度的情人节踱着摇曳的步伐缓缓而来。虽然是西方的节日,但是人们早已沉浸在这甜蜜的氛围中,就连情人节这三个字都能让你意乱情迷、浮想联翩。
打开朋友圈,各种晒铺天盖地:玫瑰、首饰、大餐、电影、红包,还有各路关于情人节的搞笑段子。
这个情人节,我只想晒晒我的情人们。
按照认识的先后顺序吧。
1.
这位,年纪稍长点,今年整整七十了,但是你看他这面容、这气质,还有这中国红的毛衣,是不是精气神倍儿足?年轻时很帅,现在依然是老帅哥一枚,我怎么能不爱?
他是我来这个世上认识的第一个男人。
听说我出生的时候全身赤红,小脸皱皱巴巴,一点也不好看,但是他对我特别的疼爱,每天一下班回来,自行车还没停稳,就趴在摇篮上看我、逗我、亲我。
在那个独生子女的年代,又是公务员的他,想生二胎真的不容易。幸好,我夹在计划生育的缝隙里生了下来,于是显得格外的金贵。现在他经常会说,这个女儿真是赚了,当年幸亏没犹豫给生了下来。
年轻时他抽烟喝酒,经常是早上出门,天黑回来,喝得醉醺醺的,然后躺床上让我给他拿盆。有时候兴致来了,会让我陪他喝点小酒,说是得把我培养一下,以后老了有酒喝。可惜啊,现在高血压,酒早戒了。
他脾气特别好,从不和别人有争执。那些年,不管妈妈怎么唠叨怎么发脾气,他像是没听见,坐沙发上看电视。一会儿等妈妈气消了,他跟没事人一样找她说话。
翻着相册,他会跟我讲他的过往:童年时上午放牛,下午上学;19岁那年因为精于算盘就在村里当了会计;后来因为家境贫寒就参了军,在部队当发报员,还提了干。小时候听得最多的地方就是南昌,那是爸爸当兵的地方。再后来,因为有些神经衰弱经常头疼,在海军部队待了十几年的他只好转业回来在当地政府工作,也是因为这样,才有的我,所谓有失必有得。
他很节俭,但是舍得在我身上花钱;每次出差,都会给我带礼物:毛衣、项链、体恤;过年的时候,会给我和哥哥买那种前后都上翘的旅游鞋,那是村子里的孩子见都没见过的。
他最喜欢对我说的一句话是:过来,坐我腿上,让老子抱抱!于是我就爬他腿上撒娇,他会亲我,我躲让,怕他的胡子扎我;晚上睡觉前,他会来我房间看看,然后亲亲我。这些,一直从很小很小持续到我嫁为人妇,我全部都还记得。
从小到大,他从不打我;他对我的每一个同学都很客气,他认识那些年所有追过我的男孩,他陪我一起走过那些艰难的岁月,我全部都还记得。
三十多年的老情人,我一直以你为荣。而我有些惭愧,没做成你嘴里的张总,也不够优秀,但是这又有什么呢?也许,我的存在就是你最大的骄傲。
2.
这位,现在已经是一双儿女的父亲了,印象中从来没有写过他。
对他的感觉既清晰又模糊,可能是因为我们在一起相处的时间并不长的缘故。
我们相差四岁,等我三四岁开始有记忆了,他又随爸爸去镇上上学了,一星期才回来一次。等我去镇上上学,他又去了外地上大学。
但是有些记忆还是非常深刻的。
男孩子都有英雄情结,他也一样。那时候经济条件差,根本没有闲钱买玩具,怎么办?自己做呀!女孩子的键子风筝,男孩子的弹弓铁环,都是自制的。
他喜欢武器,于是找来毛竹,剖开成两半,比划出七八十公分的样子,截断。一头削成尖尖的,另一头削成弧状,并在把柄的地方稍稍削窄一点,方便手握,然后在末梢钻个孔,系上红丝带,一把漂亮的宝剑横空出世了!如果做得小点,就是一把把飞镖,特别酷!
谁家要是有木匠活,就要了人家多余的木块,让木匠锯成手枪和大刀的模样。夏天的晚上,大人纳凉,他领着我们,用红领巾蒙面,带上武器,分成好人跟坏人,互相打斗厮杀。
那时候最流行的电视剧就那么几部,《西游记》、《济公》、《霍元甲》跟《射雕英雄传》,他会跟村子里的几个大孩子表演《射雕》,被我缠得没办法,勉强给了我一个角色:傻姑。
跟他后面学斗鸡,学怎样最快把对方打倒,学习鲤鱼打挺、黑虎掏心,硬是把童年的我学成了一个好打斗的假小子。
暑假里,他真的报名去了武术班,两个月回来,跟我们试身手:找来一块烂砖,一掌劈下去,碎成两半。还学会了劈叉,其他的没见他显摆。
每年,我们都会去爸爸工作的地方度暑假,那里有口深井,某位叔叔在井边的脸盆里养了只大大的乌龟;有一年洪水淹了村里的水库,我掉了下去,水没过头顶,他跳下去拉我上来,腿被石头划破;他送过我一只米奇和一个手镯,送过我笔记本和相册。
在我眼里,他特别优秀。从小写得一手好字,一路被老师夸,就连后来投简历,人家还忍不住说你字写得真好;随便几下,一幅山水画;唱歌、写作在大学都能拿奖,记得当年奖品是一本笔记本,送给我写日记了。
他更是当今青年励志的榜样。自从考上了公费的研究生,从没问家里要过一分钱。从深圳到上海再到新加坡,工作、结婚、买房,都是靠自己的努力。不用问,这些年他必是吃了很多的苦。
我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情人,他可以想说我就说我,我可以想不听就不听,他会搂我肩摸我的头,我也会撒娇耍赖。
如今,他已经有了她,还有他和她,祝愿这一家四口永永远远幸福下去。
3.
这位帅哥,呵呵,认识我的人都认识他。
首先,他很有个性。可能因为是家里的独苗,爸妈给他取名叫贝贝,一直到上小学,老师说最好取个学名,大人在犹豫的时候,他自告奋勇,说就取名为“剑”,因为自己喜欢舞枪弄剑的。我们有笔名网名曾用名,但是能自个儿给自个儿取名字的,好像不多见。
他的有个性还在于,不在乎世俗的眼光。人家不说娶个貌美如花的年轻姑娘,起码也是年龄相当吧。他倒好,找了个大他三岁的女人。要是温柔体贴能照顾他的也好啊,洗衣烧饭一样不会,还懒还暴脾气,不知道他是不是受虐型的。
他的背不够挺拔,但是走起路来甩开双臂大步流星,我觉得非常的man。还有,他的手指很长,我喜欢长手指的男人,嘻嘻。
我们是大学校友,我又是从江北过来江南工作,再加上我比他大,所以很多人都认为一定是我倒追的他。怎么可能?我这么傲娇的一个人!我们最初只是姐弟,后来处着处着就变成姐弟恋了。
他单纯得像个孩子。每次回娘家,我都要跟闺密啊同学啊聚聚,他跟他们相处得都很融洽。我的朋友也会成为他的朋友,个别跟我关系很好的异性朋友,他也相处。
他很乐观,好像从来不会有烦心事。我说读了这么多年的书有什么用啊,还比不上人家中专毕业的,进了城还评了职称,他说你这个人哪,读书怎么会没用?你的眼界会比别人高啊;我说我想码字,但是能人太多,我怎么也写不过人家,他又骂我说,想写就写啊,要写得过人家干嘛?
总之,我的问题到他那,就是自寻烦恼,还显得我特别的虚荣,目光短浅。
他聪明,像电子类,玩具类的玩意儿,无师自通,有问题都是找他,所以我现在连基本的计算机操作都成问题,因为全是他在代办。
他还幽默,反应机智。通常一语惊人,惹得别人哈哈大笑。那天我无比羞涩的跟他说:告诉你个秘密呗,你知道你娶了个九十年代的校花吗?他一脸懵逼的看着我。然后我把信息给他看,是我一个中学校友说当年你是我们的校花之类的话,他看完冷静的说:你这同学是不是打错字了,把“笑话”打成“校花”了?
他脾气好。不论我怎么发脾气,有理没理,他都不吭声,这点跟我的第一个情人很像。所以,我们从来不吵架,所谓的吵架也只是我在骂他。
然而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他有两大爱好:游戏、喝酒。一天大部分时间都在手机上玩游戏,每晚搞点小酒咪咪,有时候在外面喝得烂醉。有几次我把结婚证甩他面前:你选吧,是酒是我?他说不喝了。等过几天看我不生气了,说晚上喝点小酒哈。
我很感谢他会娶了我这样的女人当老婆,感觉自己对他不够好,有些愧疚。
他可能不够优秀,挣钱也不多,但是不给我添堵;他可能不够浪漫,没有太多礼物,但是上班前不忘亲亲我。
快乐比烦恼多,足够了,牵着手珍惜吧。
4.
这个阳光少年是我生命里特别重要的情人,他让我体会到做母亲的幸福和艰辛,让我有了一次破茧成蝶的重生。
暖男一枚,每天都找妈妈要拥抱,然后亲妈妈的左脸、右脸、额头,我还要回亲。每天都说I love you.等着我回应Me,too.
跟奶奶学烧菜,说以后要烧给老婆吃;说等我老了,要和弟弟一起照顾我;爸爸有时候凶他,他说等我有了儿子不会这样教育他。
他说,我们班许多人都骂我是男神。
可爱聪明的小情人,妈妈爱你!
5.
如果说我的生活是一幅画,那么这个小家伙的到来就是锦上添花。
他会看着我牙牙学语,冲我笑,也是个可爱乖巧的小人儿。
有人会说,这哪是什么情人啊?分明就是亲人嘛。是啊,把自己的亲人当成情人来对待,更是一种境界。
我的情人们,节日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