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眼看见他时,是初二第二学期开学的第一天,春天刚来,有温暖的阳光,急急忙忙在教导处拥挤的报到后,到教室跟一群人打扫卫生,端着装满灰尘和垃圾的垃圾箱从门里往出走时,恰巧碰到他抱着篮球急匆匆的往进冲,就这样,垃圾散了一地,情窦初开的心也随着散落的垃圾开出了花。
时隔十年时间,再想起那一幕,还能明确感觉到青春里第一次心动时的那怦然一声。他是插班生,据说是因为打篮球伤了骨头休学,才留到我们这一级的,虽说是再读一遍,可成绩依然是班里的倒数。而她则是家里的乖乖女,老师眼里的好学生,自然两人交集太少。但是那莫名的心动和暗恋,总让她的眼光跟着他的身影,下课后篮球场有他跳跃的身影。化学课上有因为捣乱老师给的呵斥声,英语作业未做时老师的怒骂声,可这种种的不优秀却在她的眼里是各种美好,觉得叛逆里面有个性,也是对成天只知读书学习的日子的一种挑战。
可是,那个年龄不光是她情窦初开的年龄,也是这个年龄该有的一种表现,他青春期的爱情也浩浩荡荡的来临,对同班另一个女生的传纸条,放学后学校门口的拦追堵截,都从其他同学的嘴里一一传到了她的耳朵里,可喜欢了就是喜欢了,就连他对别的女同学有好感也从未生出讨厌的感觉。可时光终究是不等人的,一晃到初中毕业季。那些埋在心底的喜欢兀自生根发芽,她只知自己喜欢的深沉。而他则全然不知。
高中没在一个班也没在同一个学校。她想这喜欢大抵会无疾而终,可时光兜兜转转,在三年高中,四年大学后,他们都回到了所在的城工作,他们再次遇见,是在频临过年时同学的聚会上,她看见他的那一眼,有恍惚,也有青春期里那段不为人知的喜欢,而他尚是单身,时光带走了那些年她眼中的叛逆个性的他,而给了她一个成熟稳妥的同学,而她也就在数月前,一袭婚纱嫁给了她可以与子偕老的人。
时光终究匆匆,那段青春期的喜欢也就藏在了过往的岁月,再说起,仍会念起那个初遇的日子,有阳光,从空中飞舞飘零散开的垃圾,场景虽不美好,却也是青春里倾尽全力的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