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华业9月自考法学本科国际私法-历年真题难点解析
单选:
1.【202110】下列哪一行为所形成的法律关系不属于涉外民事关系()
A.中国自然人王某与中国自然人李某在泰国结婚的行为
B.中国某法人与日本某法人于中国杭州签订合同的行为
C.中国船员于湄公河上被泰国某犯罪团伙谋杀的行为
D.意大利某法人破产向中国某法人进行债权分配的行为
【知识点】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界定标准
答案:C
解析:涉外民事关系主要是指在民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权利义务据以发生的法律事实等因素中至少有一个含有外国因素的民事关系。其辨别的核心点在于“涉外”“民事”。
“涉外”从三个方面把握:
[if !supportLists]第一,[endif]作为民事关系主体的一方或双方是外国自然人,外国法人或无国籍人。
[if !supportLists]第二,[endif]作为民事关系的客体是位于外国的物、财产或需要在外国实施或完成的行为。
[if !supportLists]第三,[endif]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权利义务据以产生、变更或消灭的法律事实发生于国外。
“民事”指平等主体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区别于行政法律关系和刑事法律关系。
根据概念,A选项中结婚这一法律事实发生在国外;B选项中民事关系主体一方为外国法人;D选项中民事关系主体一方也为外国法人,所以都不选,C属于涉外刑事案件,应选。
2.【202010】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1条规定的:“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是一条()
A.实体法规范
B.冲突法规范
C.准据法规范
D.识别规范
【知识点】冲突规范和准据法的概念与特点、冲突规范的结构
答案:B
解析:冲突规范是指定某一涉外民事关系应适用哪一国家或地区的法律的规范,俗称找法的法。例如,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1条:“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就是一条冲突规范。冲突规范不同于一般实体法规范。一般的实体规范直接规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而冲突规范是间接规范。
冲突规范在结构上包括两个部分,即“范围”和“准据法”。其中“范围”指某一涉外民事关系,如“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而“准据法”是对“范围”中所指的涉外民事关系规定的应适用的法律,如“经常居所地法律”,具体指引到哪一国或地区的法律,具体看当事人经常居住在哪里。
D为干扰项。
[if !supportLists]3. [endif]【201910】一日本公民,在秘鲁有住所,未留遗嘱死于秘鲁,在日本留有动产。其亲属为遗产继承在秘鲁法院提起诉讼。根据秘鲁的冲突法,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本国法。依照日本的冲突法,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如果秘鲁法院最终使用了本国法判案,就构成了()
A.二级反致
B.转致
C.间接反致
D.反致
【知识点】反致的概念与种类
答案:D解析:反致是指对于某一涉外民事关系,甲国(法院国)根据本国的冲突规范指引乙国的法律作为准据法时,认为应包括乙国的冲突法,而依乙国冲突规范的规定却应适用甲国的实体规范作为准据法,结果甲国法院根据本国的实体法判决案件的制度。
本题中秘鲁法院指引适用日本法,日本冲突规范指引适用秘鲁法,秘鲁指出去,又转回来,构成反致,故选D。
间接反致,是指对于某一涉外民事关系,甲国(法院国)冲突规范指定适用乙国法,但乙国冲突规范又指定适用(包括冲突法在内的)丙国法,丙国冲突规范却指定适用甲国实体法作准据法,最后甲国法院适用本国的实体法来判决案件的情况。指出去,转一圈,又转回来。
转致,又称二级反致,是指对于某一涉外民事关系,依甲国(法院国)的冲突规范本应适用乙国法,但它认为指定的乙国法应包括乙国的冲突法,而乙国的冲突规范又规定此种民事关系应适用丙国实体法,最后甲国法院适用丙国实体法作出了判决,这称转致。指出去,不回来。
4.【201810】中国某航运公司将其所有的一艘悬挂英国国旗的远洋货轮转让给泰国的一家航运公司,该船舶所有权的转让应当适用哪一国的法律?()
A.中国
B.英国
C.秦国
D.船舶所在国
【知识点】我国关于物权法律适用的规定。
答案:B
解析: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
(1)不动产物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2)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动产物权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法律事实发生时动产所在地法律。
(3)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运输中动产物权发生变更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运输目的地法律。
(4)有价证券,适用有价证券权利实现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有价证券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5)权利质权,适用质权设立地法律。
我国《海商法》《民用航空器法》中关于船舶、航空器物权法律适用的规定:
(1)船舶/航空器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旗国法律(登记国法);
(2)船舶/航空器抵押权,适用旗国法律(登记国法);
(3)船舶在光船租赁以前或光船租赁期间,设立船舶抵押权,适用原船舶登记国法律
(4)船舶/航空器优先权,适用法院地法律。
本题中为船舶物权转让,适用船旗国法律,英国法,选择B。
5.【202104】“夫妻人身关系,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这是一条()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重叠适用准据法的冲突规范
D.选择适用准据法的冲突规范
【知识点】冲突规范的类型
答案:D
解析:
“单边冲突规范是指直接规定某种涉外民事关系适用某国法的冲突规范;
“双边冲突规范”并不直接规定某种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内国法还是外国法,而是抽象地提供一个指引确定准据的连结点,表明什么问题适用何地法律,至于准据法是国内法还是国外法,取决于连结点在内国还是某外国;
“重叠适用准据法的冲突规范”是指在冲突规范中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连结点,且所有连结点所指引的准据法必须同时适用;
“选择适用准据法的冲突规范”是指在冲突规范中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连结点,但只需选择适用其中一个连结点所指定的国家的法律来处理某一涉外民事关系。
题干中,“夫妻人身关系,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有2个连接点,且只需要适用其中一个连接点指向的法律即可,符合“选择适用准据法的冲突规范”,故选D。
多选:
1.【202010】物权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原则的例外情形包括()
A.外国法人自行终止或被法人国籍国解散时的财产所有权归属
B.无主土地上的物的物权
C.不动产物权
D.国家财产的所有权
E.夫妻财产制中的动产物权
.【知识点】几种特殊情况下的物或财产的法律适用
答案:ABDE
解析:几种特殊情况下的物或财产的法律适用:
(1)外国法人在自行终止或被法人国籍国解散时,其财产所有权的归属问题不应适用物之所在地法,而应依其属人法解决;
[if !supportLists](2)[endif]在涉外遗产继承问题上,有的国家对遗产不分动产与不动产,概依被继承人的属人法处理,而排斥物之所在地法的适用。夫妻财产制中的动产、亲子关系中产生的抚养费等动产物权,各国规定一般只适用其属人法。
[if !supportLists](3)[endif]无主土地上的物的物权,一般主张依占有者属人法处理。
(4)涉及国家财产所有权问题时,适用该财产所属国家的法律,而排除物之所在地法的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