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会计准则一号关于编制财务报表的要求:
公平披露===根据资产,负债,收入和支出的确定标准公平展示会计主体交易和重大事件的影响。
持续经营原则===基于公司会持续经营的假设除非管理层打算活着必须进行清算。
应计原则===根据应计原则而不是现金流状况。
不同期间的一致性===不同时间段的会计科目的展示和分类要具有连续性,并且和上一期披露的财务报表具有可比性。
实质性===没有影响到报表使用者的虚假陈述和遗漏。
集合===集合相同科目和分离不同的科目
不可抵消===除了特殊要求,资产和负责,收入和支出不能相互抵消
信息披露最低原则===报告频率至少要做到年报
可比性信息===要包含具有可比性的前期信息
财务报表的两个基本性质是要求相关性和可靠性,四个强化要求是可比性,可验证性,时效性和可理解性。
财务报表的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衡量所有者财务状况)和收入和费用(衡量效益)。
编制财务报表的限制性因素包括成本,权衡可靠性和时间性的需要,还有获取不可计量的信息的困难性。
编制财务报表两个主要假设是应计原则和持续经营原则。
协调的财务报告体系是完全符合逻辑的,它应该是透明的,全面的和一致的
透明性:将公司经济状况完全披露和公平展示给财务报表使用者
全面性:对财务状况有影响的各种交易行为都应该包括在框架里,包括各种新出现的交易。
一致性:不同公司,地域和时间段里相似的交易行为应该用相似的方法记录说明。
建立一致的财务报告准则的障碍包括估值,标准设立和度量。
分析师应该清楚演进的财务报告准则和新产品和创新产生的新交易类型。
在国际会计准则和公认的会计准则下,公司必须披露会计政策和附注里的估计。上市公司要求披露新会计准则对他们财务报表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