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里的人生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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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书桌左上角,总堆着一摞翻得边儿都卷了的书,最上面那本《小王子》的第一页,还留着我小学时用铅笔写的歪歪扭扭的“我的朋友”。小时候小王子便是我在书里的朋友,在他的带领下我游览了不同国度的风光。

对我来说,看书从来不是啥任务,就是陪着我长大的事儿。它就像一盏灯,我迷茫的时候照着我,最后还帮我找到了这辈子想走的路。

第一次觉得看书真有用,是在小学三年级。那时候我刚转学,新学校里全是不认识的人,老师也总是很严肃,我天天缩在教室角落,不敢跟人说话。有天中午休息,我在图书角翻到了《小王子》,看到小王子在自己的星球上守着那朵玫瑰的时候,鼻子突然一酸——原来孤单的人,都在用心护着点什么呀。

后来我把书借回了家,每天晚上睡前读几页,那些讲爱和负责任的话,像有人用温柔的手摸了摸我的心,把我的不安都弄没了。我开始试着跟同学讲书里的故事,慢慢就交到了第一个朋友。

那时候我还不懂,是看书给了我说话的勇气,让我敢从自己的小世界里走出来。

上初中的时候,我有段时间特别迷茫。看着身边同学,有的体育特别好,有的画画特别棒,可我不管试啥都不行,甚至觉得自己是不是啥用都没有。

直到有天在图书馆,我随手翻到了余华的《活着》。书里的福贵,爸妈、老婆、孩子一个个都走了,最后就剩一头老牛陪着他,可他还是好好活着,该种地种地,该吃饭吃饭,把日子过得有模有样。

合上书的时候,我突然想通了:人生哪用跟别人比啊,像福贵那样,不管遇到啥破事,都好好过日子就行。从那以后,我不瞎着急了,开始沉下心做自己喜欢的事——每天放学看半小时书,周末把看到的故事写成小短文。

慢慢的,我的作文常被老师当例子念,甚至还在校刊上发表了。这是我第一次真切觉得,看书不光能让我心里舒服,还能让我知道自己也有厉害的地方。

到了高中,看书更像是在跟未来聊天。有一次,我读到了柴静的《看见》。书里记了好多人和事,还有关于真相和责任的想法,我第一次知道,文字不光能传递心情,还能让人做出改变。

我开始关注新闻,试着用文字记身边的事:小区里修了三十年鞋的大爷、凌晨五点就扫街的环卫工人……我把这些故事投给报社,当收到第一篇稿子被采用的通知时,我攥着信纸的手都在抖。

那一刻我特别清楚:我想当一个记录者,用文字去听别人的故事,去告诉更多人,做连接人和世界的桥。这不再是模糊的想法,是看书帮我点亮的路。

现在我的书桌上,还是堆着厚厚的书,从童话到散文,从纪实到哲学。它们就像一个个标记,记着我长大的每一步。

看书没给我现成的答案,却教我怎么去想;没直接给我铺好路,却帮我看清了想去哪儿。他开阔了我的视野,让我见识到了更加广阔的世界,也为我插上了去追寻外界的一个翅膀,支撑着我越走越远。

那些闻着墨香过的日子,那些被文字暖到、被故事点亮的瞬间,最后凑成了我人生的方向,领着我一步步变成自己想成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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