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7 星期三 阴天
好像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朋友圈越来越多人晒猫,变成了猫奴,铲屎官。可是比起喵星人,我更喜欢小狗狗。一直都说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但是我觉得我更喜欢它们是因为它们似乎是最通人性的宠物呐。
朋友是动物医院的实习医生,这个寒假他带回来一直小柴犬。这只小柴犬是因为五个月大的时候,得了一种医治比较麻烦的病,而被第一任主人抛弃在了动物医院,他的主人放下了一千块给医院,让医院帮忙处理。后来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小柴犬康复了,医院打算给它联系新的主人来收养它。我朋友知道后就说给他吧,他收养。然后我朋友帮她取名为“嘿”,可能是因为她是黑毛的。没看错,这只小狗狗是女生,我一直以为“嘿”是小男生。
今天让朋友带出“嘿”来遛弯,才接触了一个小时,我就喜欢上了她。这还是我第一次和小狗狗那么亲密接触。我本来一直不敢摸摸或者抱抱这种小宠物,一开始还一直问我朋友,它会不会咬我,到后来一直抱着它。
这只小嘿一直都没说话,我本来想听它汪一声的,我朋友开玩笑说,你把它扔在马路边然后走了,它就会叫了。当它认为我们是要抛弃它的时候,它才会叫。我就说是不是因为它知道它是被第一任主人抛弃的小可爱,所以害怕再被人抛弃。朋友说它很粘人的,如果去厕所然后把它放在房间,它都会叫几声。
小狗狗好听话的,我们几个在操场走,它自己在后面地上不论看到什么都会好奇地嗅一下,然后发现我们走远了,又屁颠屁颠地跑到它主人旁边。有时候它没有及时跟上,朋友又喊一声“嘿”,还是没跟来的话,朋友又喊说“走咯走咯,嘿变流浪狗咯”,然后小嘿就跑过来了,哈哈好可爱。
小嘿也很乖。一开始出发的时候,我还不敢抱着它。后来回家的路上,我把它放在了我的大腿上,一直抱着他。它很安静地躺在我的怀里,可能是玩累了,偶尔耷拉着脑袋伏在我的膝盖上,偶尔安静地躺在我腿上。我一路上抚摸着它,感觉它像个乖宝宝,让我安抚着,睡着了。后来还是依依不舍地和它say goodbye了。
回到家后就好想念小嘿呀,我就觉得以后等我有能力养活自己的时候,我也要养一直小狗狗,不用名贵的品种,只要能和我做个伴,温顺的小狗狗,我就心满意足了。
最后再献上一张小嘿的“自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