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活到今日,已经是万幸!小时候撒泼滚打却无忧无虑,年轻的时候一无所有却天不怕地不怕,人到中年却不由得感叹:活着就好!家人平平安安已是最大的心愿,誓死守卫,却总是如屡薄冰。
随着青春的一晃而过,大女儿也来到要参加高考的年纪。相比幼儿园中班的小女儿,大女儿的成长过程中总是缺少些我的陪伴,自打穷乡僻壤的安徽皖南农村挤进大都市上海,为了立足下去,我不得不走出家门在国内外或派驻或出差没日没夜地打拼。一直以来,对大女儿内心有些愧疚,渐渐久了,特别是经过针对她的青春期前后的任性有过几次相对严重的教育,包括如今满心后悔的轻度打骂之后,自己也感觉好似父女之间总是有了些隔阂。但也不觉得多么的严重,心想等到她走向社会遭受过社会的鞭挞乃至为人父母以后总会明白天下父母心的道理,总会好起来的。为此,为了好好备战六月份的高考,今年春节以后就没有出门全职在家和她妈一起照顾她们姐妹俩,把陪伴和子女教育当成了今年上半年头等大事。
陪读的日子一点也不比在外打拼轻松多少。每天早晨六点就得起床,洗漱好以后六点半左右开始把大女儿送往学校,早晨她妈做好早餐总是无论怎么催促大多总是迟起,总要把要紧的主食打包带上车在路上吃。不过也怪她不起来,如今已是焦虑之火熊熊燃烧的年代。整个社会子女教育卷的令人咋舌,普通老百姓除了投入所有资源以期待孩子能在高考这一相对公平的竞技场得到新生外别无他法,老师为了利益也被裹挟而布置了极大量的课余作业,孩子无奈每天晚上最起码要进入子时才能准备洗漱睡觉,甚至偶尔能敲丑时的锣了。
全国相比较上海的孩子已经属于最轻松的幸运儿了,最起码每天下午大约四点半后五点前可以放学回家,学校也从不组织双休日节假日的教学活动。而老家的侄子也是今年高考,每天晚上十点半上完晚自习才放学回家,周六照常上课,甚至周日也不定时被学校传唤,完全准军事化的作息。即使是上海,大女儿也因繁重的学习和巨大的压力时不时生出头疼脑热腹部筋挛等各式病症,经常不得已得给她请假去看医生或居家休养。加之高中三年正好完整的跨越新冠周期,回想二二年被封在家的那三个月不堪回首的惨痛经历,只会加重患病的频次和程度。
大约早晨七点回到家带着大女儿已养成年的一岁半的边牧飞飞出去溜街。然后回家即刻备车送小女儿去幼儿园。这时候老婆已经伺候好小女儿的穿衣洗漱和早饭,一齐送她上学。小女儿比较敏感,听到稍微对她不好的评论就会生气,眼一闭嘴一张哭将开来。有时候故意扯着嗓子干嚎往最高分贝拉,声音尖锐但未必会多留些眼泪,这时我和她妈就比较惶恐,生怕她扰了邻居找上门来或者被投诉,万般温柔地哄骗之后才能停歇。但如果顺竿子下坡再跟她讲个小孩欢喜的笑话,她也立马笑了。但哭招屡试不爽,我们也莫可奈何。有时候很想随她去,她倒越演越深情越哭越厉害。有次遛狗回家在下面就能听到八楼上飘来的幼儿悲伤的啼哭。于是心里坠坠然生怕邻居和楼下的人听到以为我们虐待小孩,哪怕是路过的热心的送外卖的小哥,生怕他们报了警,带来一大堆不必要的麻烦,显得我们好似刁民似的。
小女儿比较胆小,比如前日在班上被同学推了一下,居然让另一个同学帮她跟老师报告,自己不去直接跟老师说。之所以请同学帮忙是因为某日老师说过大家有什么事情需要找老师如果自己觉得不好意思可以请同学帮忙代为转达。这一点像极了我小时候,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女”呀!又觉得长久以往必将不妥,于是跟她各种劝导她以后该怎样怎样,但似乎依然没什么改观!于是内心时常泛起对小女儿成长的担忧。
回家路上带杯肯德基的拿铁大约是自己每天唯一的享乐了。极少的外出几乎不用应酬也有个好处就是终于可以下定决心执行自己酝酿已久的戒烟计划了。终于在三月初开春之时,突然悄悄停掉了每日一盒以上的抽烟行动,同时努力的回忆起自己的烟龄,但似乎又模糊起来。
感觉自己最开始学会抽烟大约是一九九零年前后读初中的某日,我们村十来个读初中的男孩每天早晨六点不到在年龄最大的初三年级大哥带领下步行十里地到镇里上学。平均单程要耗费一小时,大体我们都走的极快。瘦弱的我模糊记得总像是有种被大家拽着走的感觉,走得多了到也没觉得无法忍受。春秋晴朗的日子还好,但遇到冬日的雨雪天可是糟糕,泥泞的乡间土路一脚深一脚浅,很容易滑倒,经常到校后浑身湿透。那时候的少年比如今的皮实,湿着衣服上一天课也不会得重感冒什么的。村上女同学那支队伍遇上这样的天气更是凌晨五点就得心不甘情不愿地爬起床了,洗漱好吃完早饭准备出发时天依然是黑的,好在慢慢破晓了,也勉强不需要照明。
上学路上最为担心的还是怕遇见鬼,特别某日因睡过头母亲也没尽到巡视之责晚起二十分钟无论如何抓紧也赶不上大队伍落单的时候。由于昨夜大雨道路泥泞也无法骑车。天朦朦亮一个人走在雾蒙蒙雨蒙蒙的乡间小路上,惊顾四周,总是觉得老大说的各种鬼在身旁暗自涌动。有过池塘边怕受到比水猴子大数倍的淹死鬼的突然袭击。靠近每日必经的小山山脚下那座破庙时想象着里面屋梁上一定挂着吊死鬼。而途经一段大弯大曲两旁丛林茂密的地方时害怕前面拐弯后有两个数丈高的黑白无常守在路旁。黑白无常是我最怕的,因为他们高大威猛,还不把我想老鹰捉小鸡一样把我抓起来随便捏捏就皮开骨断了,总是无数次臆想他们的模样,最后认为是眯眯小眼大大的鼻子还有一戳短短的胡子,估计是以经常看的动画片里某长老为原型想象的吧。
那个年代乡风淳朴,社会封闭,少年们生理成熟早晚就像长在树上的桃子因人而异。走入青春期的孩子们对生理卫生知识普遍匮乏,甚至女生用的卫生巾不知为何物,有一次课间我郑重地大声问了隔壁桌稍年长知识渊博的男同学每天电视广告上“单碧丝”卫生棉条是何怪物,引得哄堂大笑。前桌比我高半头略成熟的小姐姐还特意回头瞪了我一眼,似乎在责怪我故意捣乱,其实我是真的不懂。以我自幼懦弱的性格,若真的知道打死我也不会去问的。怪只怪那时电视广告刚刚兴起企业家对它的认知还不足,估计刚从海外进驻的“单碧丝”遇到中国广告投放费用廉价,便铺天盖地地轰炸开来了。
毕竟男女有别,直到毕业懵懂的青春少年上学队伍里貌似从来没有出现过异性。
条件好一点的家庭家长会在早起给孩子吃的炒饭里加个蛋。那个年代每家都穷,特别农民面朝黄土背朝天,除了种田别无他路。种田也没有如今的规模种植和科技狠活所以收成不高,还得缴公粮,遇上天干地涝更是自家口粮都难以保证。
说条件好只是相对而言,只是不用把鸡蛋蓄起来卖掉换钱买肉吃,大约家里有额外的收入付得起偶尔吃顿肉的钱,比如我家,有我和两个弟弟及父亲母亲一共五口人分得十亩田,日常母亲在家操持田地,父亲由于被政府送到五七干校学习过能写会算于是被安排到镇上供电站工作,又是家乡电网的创始人,是有工资拿的,那时候印象中他的工资从八十年代中期的七十多元增加到九十年代的三百多直到二零零几年内退让小弟弟顶职时的不到一千元,因而我家基本每周可以吃上肉。遇到杀鸡宰鸭的日子必是重要的日子,要么是逢年过节,要么是婚丧嫁娶喜庆的日子,最不抵也是农忙时分抢收抢种拿来招待来地里帮忙的亲朋好友。而大多家庭每个月能吃上一顿肉已经很不容易了。
我也不是每天都在行走上学的队伍里,因为我有一辆崭新的永久牌自行车,是父亲特意为我上学用花了三百多买的。但我自幼体弱多病个头矮小,一个人骑车父母总感觉不够安全,特别是接近学校一两公里处是上了乡镇公路的,虽然是石子马路,但在我们家乡还是繁忙的,大量大卡车装着从流经县城的大河里采集的河砂运往我家镇上苏皖交界的运河码头,相传此运河是春秋伍子胥率领开凿的,砂子经装船后发往苏锡常发达流域。于是大多情况下我还是参加到行军队伍中。其他孩子家里自然无法单独提供自行车给他们,那时在农村自行车可是奢侈品,因此村里顽皮的孩子经常开我玩笑唱到“有钱大老板,点火烧屁眼”。除了我家,大体上沙场老板和镇上做生意的人家很多都有自行车的,我们村上粮食加工厂的老板家也有。
我们都管大哥叫老大,老大学习成绩很差,在学校见到他都是东跑西串的,经常带着兄弟们翘课跑到学校旁边一个废弃的土窑里用扑克“斗地主”。偶尔我也去过一两趟,大约在那个时期老大递了只烟给我抽,记得应该是最多一两块钱一包的差烟,因为那个时候三块五一包的红梅已经是有档次的烟了。小学的时候有收集烟盒的爱好,就如同免费的集邮,软黄红梅烟因为太大众化我都懒得留个样张。如今已过三十余年,第一次抽烟的感觉早已忘却,之后就是老大要我在家带香烟给他抽,我似乎才明白他教我抽烟的目的。但介于他是老大,平时对我多少有些关照,特别有一次有个家住镇上读初二的小痞子用烟头烫我的手,下午放学回家的路上被他看见我右手背上的烫伤痕迹,我告诉他后第二天他就把那个小痞子捉到我身边让他给我道歉,小痞子则态度诚恳地道歉并保证不再冒犯我。不知那小痞子是因为害怕打不过人高马大的老大,还是老大在学校的确有一定的实力,于是我从此唯老大马首是瞻,自然要光荣完成任务。说是带其实是偷,那么小的年纪要从家里带香烟出去家长知道了自然不会放过,好在我父亲当年是镇上供电站站长,那时候家乡农村刚通电没几年,我父亲经常被熟人请去或公或私的解决供电问题,因此家里香烟常年不断,甚至当年基层香烟届的天花板红塔山也经常会看到,至于华子,估计镇长也很难得见到那么高端的牌子吧!因此我很轻松地完成了老大交付的艰巨任务。我也跟着偶尔抽几根,但是确定没有烟瘾的,直到大学我也没啥烟瘾,但大学同学有成瘾的,且那时流行看古惑仔,似乎抽烟变成了一种时髦,宿舍打牌时也是烟雾缭绕的。当遇到突然的检查或指导员的临时造访时才窗洞大开如鸟兽散。于是虽然我那时候没有烟瘾,但吸食量大增,为以后的成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故而工作之后自然而然就成了瘾君子。
戒烟的头几天是最难受的,嗓子里像是万千蚂蚁在里面驰骋,唯有点燃一支香烟才能烧死这些蚂蚁的架势。于是我想到了咖啡,之前在五百强外企工作时每日总得饮用一两杯咖啡来提神醒脑缓解紧张工作的压力,但有时候压力过大比较紧张或者中午开会没来得及吃饭的时候,喝了咖啡偶会感到胃滇气不舒服。后来自己出来创业后就慢慢喝的少了。自认为咖啡和香烟一样都有成瘾性,不如以毒攻毒,用成瘾性的咖啡暂时替代香烟似乎也是条可走之路,毕竟咖啡应该没有香烟那么难戒,同时心里隐约也对自己戒烟的毅力多少有些怀疑。于是每日喝起了咖啡,由于原来外企时期养成的假洋鬼子习惯,袋装速溶咖啡我喝不惯,又不健康,星巴克太贵,就折中选择了肯德基。他们的拿铁口味尚能接受,也不用放糖,同时由于业务原因和他们总公司百胜中国有比较深的交流,了解他们的食品安全管理流程,故而非常信任他们的卫生条件。果然之后的一个月纵使小蚂蚁天天来骚扰,但用咖啡顶上以后到也能够平安度过。之后小蚂蚁越来越少,如今三个月了居然已经开始整日忘记了香烟,但咖啡倒是每日必不可少了,有时甚至每天来两杯拿铁才觉得过瘾。
吃过老婆做的早餐喝过咖啡。马不停蹄地奔向小区附近的生鲜超市把一天的菜和鲜牛奶买好,回家路上经过菜鸟驿站取好快递一并带回家。有时候居然提不下要安排跑两趟。如果上午有事比如要去医院检查身体,就提前一天在盒马或美团或多多买好菜,一般第二天中午十一点以后到相应的取菜点领取即可。
老婆则是负责洗衣做饭和洗碗,当然这些事情偶尔我也会参与一些。比如在她散步中午回来前把早晨用过的碗筷洗掉,把洗衣机里刚洗好的衣服晾晒好,在她哄孩子抽不开身时我来做顿把饭。虽然主要她做饭,主要是孩子们吃惯了她做的饭,但我每年总会有那么次把忍无可忍地指责她的饭菜不合我的胃口,严肃指出她做的菜就是简单的堆砌的,没有食料调味料的融合,说清淡也谈不上,没有清淡该食物该有的新鲜美味,一点都挑逗不了味蕾,纵使走到一起二十五年了依然如此。可能这辈子她都“抓不住老公的胃”了吧。
老婆每天上午会下楼快走一两个小时,几年的坚持居然体重减到最低至九十四斤。虽然女人人到中年那张脸无法避免的越来越花,但终于有了身材这个引以为傲的优点,便以为其他方面都可以从劣势改造到优势,于是各种做双眼皮,种睫毛,医美淡斑等各种动作统统加上,简直劳民伤财。但对于我肯定敢怒不敢言,必要时还得翘上大拇指连连点赞,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另一面则尽量少看那张脸,总是感觉明显的不自然,心里思讨那个5A写字楼里的医美机构是否就是个骗子?或是老婆大人太过精明钱花的不到位他们只是派些实习生给做的改造?但电视上看惯了那些过气明星改装后的样子,突然感觉她的折腾还是不值一提的。因此之后她又有突然跑去做某项改造时我心里已经犯不出一批涟漪,只是凭自己陌生的专业评估一下不至于有太离谱的花销之后事情就不动声色的就过去了。
回到家开始每天一次的卫生打扫,楼上楼下彻底打扫一遍然后再拖地。女儿中考考取的是上海排名中后的市重点,但在离市区百里开外的已撤区十多年的老南汇中心镇。一开始女儿死活不让我们过去租房子陪读,但体验了一周住校独立生活后明显说话语气软了下来,开始吐槽宿舍各种对学习不利的缺点,最后尽央求她妈妈赶快到学校附近租个房子照顾她。又是一番折腾终于安顿在距离学校不到两公里当地品质还算不错的一个大型带别墅洋房的小区中央位置,这栋花园洋房顶部楼上楼下复式四个房间每层各带一个露台,由于是二房东过手,装修差强人意,但勉强住的舒适,房租每月七千元,性价比不高,也是开学季房租日渐上涨的结果。选复式的原因一方面这个时候学校方圆两公里合适的套房早已租罄,另一方面可以将楼上两个房间一个给她做书房,一个用作卧室,有个天然上下层的屏障有利于安静的学习,毕竟那两三岁的小妹妹像个电动娃娃似的一刻不带闲的。
按说也不用天天打扫房间,可是一年半间体重迅速增长十倍的飞飞最令人无法容忍的一个坏处就是掉毛,那身看似紧致的皮囊总是锁不住那或长或短的花白狗毛。每天都能收拾出一小垃圾桶各色形态的狗毛。那毛发又细又卷,长的足有一脚长,短的犹如麸皮般轻轻飘到各种角落,比如灶台,比如饭桌,定睛一看发现这令人作恶的异物实在火冒三丈,恨不得立马将狗扒皮抽筋炖狗肉锅子。小时候在家乡是有这么干的,记得有一次二姑父就把家里养了几年的土狗宰了红烧,我就有幸和全家人被邀请去品鉴一番,至今难忘那么纯正的狗肉味道。但想法归想法,在二十一世纪二十年代的上海,可千万不能让大女儿知道了我这种念头,哪怕感觉到又一丢丢往这个方向的邪恶思想也不行,否则必定是一场狂风骤雨鬼哭狼号,很难再修复破碎的心了……
打扫完屋子转眼已到午饭时间,这时候老婆已经散好步回来做好了午餐。中午吃的极为简单,毕竟孩子们都上学去了,昨日的剩饭菜有啥吃啥,简单加工一下。真没啥菜炒个蛋炒饭下个面条也能对付。
吃过午饭我带着飞飞开始第二次的开溜。尽管已经溜了半年了,我对它一如既往的讨厌至极,但又因它是大女儿的心头肉又不敢得罪它,生日孩子生气影响学习,只好在每天早中晚三遍拉出去满大街的溜,每次至少得个把小时,直到它拉出大便才领回家。对它的厌恶之情最多在遛狗的时候骂它几句,什么“狗日的”,但又似乎不算骂狗的话,再来一句“狗娘养的”,突然又觉得好笑,骂人时最难听必会引起对方歇斯底里奋力反击的话语,跨界应用到狗身上如同打太极般的被狗自然而然地挡了回来,丝毫没有起到骂的效果。它应是知道了我在骂它,眨了眨它那硕大的眼睛,白了我一眼,据说边牧是世界上最聪明的狗,说的话语之中带一个“狗”字,结合我面目狰狞的样子它自然知道了我在骂它,但它也不需要有求于我,视我如空气,置若罔闻,该干嘛干嘛。虽然去年生皮肤病看兽医花费了几千上万元,每月他的主食零食和治疗费用也得上千元,好像它一点也不曾觉得需要感激一下,对我不曾有一丝和它的小主人在一起时亲昵的眯眯眼或者舔舔舌等亲昵动作。
遛狗是件辛苦活,耗时又废腿,每天三小时,计数里程多达十公里以上,对于一向膝盖关节软组织磨损的我来说可不是个小负荷,偶感身心疲惫又莫可奈何,再想想大女儿,也只好坚持。
当初我是极力反对养狗的,费时费力又费钱,高一的时候大女儿特易让我们驱车数十公里赶到虹口的一处网红景点。谁曾想那不是她的最终目的地,景点旁边的一个据说二次元届非常有名的宠物店门口她一站就不走了,斗智斗勇好说歹说了一两个小时才把她请上车回家。高二暑假,她妈终于没能经受住她的软磨硬泡和软硬兼施,在我不在家的时候花了三千块把尚未满月的飞飞带回家。我表示抗议,但木已成舟未可奈何。
有时遛狗时偶遇曾经的狗主人们猫下身抚摸飞飞的头,问过才得知以前的狗老死狗便不再养狗,更加坚定了我的理论:养狗是件得不偿失的事情,费时费力还费钱,只有麻烦,不曾有半点好处。再引申到孩子身上,似乎同理,有如夏目漱石所说:“虽然是自己的骨肉,却觉得有些难以应付。既然难以应付,就不该生下她们。但这就是人!若要界定是什么,很简单,制造不必要的麻烦来折磨自己,便足以说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