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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们都说我在面对林阳时,就像一个傻逼,然而我并没有否认。
对,我就是个傻逼,一个爱着林阳的傻逼!
我十六岁就认识林阳了,然而我们并不熟,确切地说,是林阳对我不熟,我却非常熟悉他。
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注意到他的,也许是哪次打完球后一身臭汗经过我身边,也许是哪次老师叫他回答问题,总之,我注意到他了,一个还算好看的男生。
这毕竟是个看脸的年代,我不能免俗。
我和他同班念了三年高中,我从来不曾想过表白,因为我知道我配不上他。
每次看到镜子里一米七的我,粗壮的像个爷们,我就会想象着如果我和林阳谈恋爱是怎样一种画风,想着想着,自己都觉得画面太美不忍直视,从此,我就戒掉了照镜子。
我学习不差,这也许是我唯一能够拿出来与他相提并论的一件光荣事迹。
应该没有人会想到,高壮如我,嘻哈如我的学习委员,居然也有颗嘭嘭直跳的少女心。
我暗恋着林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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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别人口中打探到他的志愿,毫不犹豫地填了那个学校。
上天对我最大的眷顾就是让我如愿和林阳考进了同一个大学。
我想上天待我不薄,我定不能负天所托。
借着同校同班同学的缘份,我自有许多理由和林阳走得近。
有时候我真庆幸,我长得如此爷们,足以让林阳把我当哥们。
有时候我真悲伤,我长得如此爷们,只能让林阳把我当哥们。
我终于加入那种,借着好朋友的名义喜欢一个人的浩荡大军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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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天室友知道我居然揣着一颗对林阳怀春的少女心时,把我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悠悠地开口:亲,我建议你努力打工存好足够的银两去趟韩国,也许还有点希望。
我想了想卡上的生活费,又想了想自己打针都怕疼,就放弃了室友的建议。
我想要不就一直这样吧,当林阳的好兄弟。
林阳打球的时候,我坐在场边为他加油。林阳生病了,我买药送吃的。
谁说男女之间没有纯洁的友谊的?
看看我和林阳,你就会知道什么叫好基友!什么叫纯友谊!
这是我少女时代最大的悲哀!
居然没有一个人能开两句我的玩笑,比如:哟,你这么关心林阳,是不是他女朋友呀?
没有人把我当成是他的女朋友,甚至,没有人把我当成是女的,多么残酷的现实!
然而,我却没有忘记:我是女生!一个实实在在的女生!一个爱着林阳的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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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阳追我们系系花,让我传话,因为我一派福相的身材和脸庞,拥有着男女通吃的好人缘。
我顺利替林阳约了系花见面,据说相谈甚欢。
林阳请我吃烤串、喝啤酒!
我豪迈地捶了捶林阳;好小子,祝你好运啊!
林阳笑得春风得意,快乐得像只老鼠!
我笑得龇牙咧嘴,像个傻逼!
我见证并间接体会了林阳恋爱时的喜怒哀乐,脑海中竟然响起一首老歌,
因为爱着你的爱
因为梦着你的梦
所以悲伤着你的悲伤
幸福着你的幸福
因为路过你的路
因为苦过你的苦
所以快乐着你的快乐
追逐着你的追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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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友问:你暗恋林阳何时是个头?
我回答:此生看不到尽头。
室友又问:你暗恋林阳苦不苦?
我回答:心甘情愿就不苦。
室友再问:林阳哪里好?
我回答:没有经历过的人不会懂。
室友曰:每次提到林阳,我都觉得你像个傻逼!
我回答:明明就像条狗!
我脑海中总是会想起紫霞仙子和至尊宝在城楼上的那个拥抱,以及最后夕阳武士搂着心爱的女人,望着远去的孙悟空,轻蔑的说了声:他像一条狗!
别问我林阳哪里好,他的好我不想让你知道。
作为班级女篮球队队员(我的身高和体壮的优势就在这里),林阳曾经耐心指导过我(们)。
有次比赛,对手暗地里作小动作,生拉硬拽抱球投篮的我,结果我硬生生被撞趴在地上,胳膊肘和膝盖,差点连脸都毁容了。
我清楚记得林阳冲着对手怒发冲冠的样子,一个箭步冲进人群,把我扶起来。
我泪眼朦胧地望着他,当时我脑海中就冒出一句话:我的意中人是一个盖世英雄,我知道有一天他会在一个万众瞩目的情况下出现,身披金甲圣衣,脚踏七彩祥云来娶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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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我不是紫霞仙子。
我猜中了前头,也猜着了结局。
林阳找我喝酒撸串的时候,都到了毕业各分西东的时候了。
他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诉说着他和系花的爱情,毕业啦,真的要分手啦。
她不愿意追随他的脚步去他想去的城市,而林阳,也没有足够的勇气跟随她的轨迹。
我笑得像个傻逼:男子汉大丈夫,流血不流泪!天涯何处无芳草?这不还有兄弟我呢吗?
林阳笑得醉眼朦胧:对对对,还有你,好兄弟,好朋友!又可以在一个城市奋斗了。
是的,林阳,又在一个城市了,你一定不知道,你在哪里,我就会陪你到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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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终于被裹挟着进入找工作的洪流中,开始颤颤惊惊的社会大学课程。
我妈一直说我身材圆润,是个有福之人,所以,老天爷很快便赏了份工作给我。
我小心翼翼而又积极地工作,我想尽快拿到微薄的工资,因为同在一个城市的林阳,身上的钱所剩无几了。
我们隔三岔五就得聚一次,我请他吃饭,请他喝酒,给他买点水果饮料,还给他买了几件衣服。
他感动地对我说:还好有你!有你这个朋友同在一个城市真是我的幸运,不然我要撑不下去了!
我龇牙咧嘴笑得像个傻逼:好朋友就是这样互相扶持的!林阳,你要加油!你是最棒的!很快就能找到工作了,到时候记得请我吃大餐!
他不知道,因为“还好有你”这四个字,我的心跳得有多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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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之后,林阳走了,去了另一个城市,那个系花的城市。
他说他还是放不下她!
我潇洒地在车站送他,帅气地挥手过后,转身在车站哭得像个傻逼。
他放不下她,而我,被他轻易放下,留在这个他曾经想要为之奋斗的城市。
两年后,林阳给我发了请帖。
我现身婚礼的时候,他笑说完全认不出我了。
是的,曾经膀大腰圆的140斤,瘦到了110斤;曾经的短发,如今已垂至肩膀,都说胖子瘦下来都是潜力股,我应证了这句话。
只是他不知道,在他走后的798天里,我像傻逼一样跑步,像傻逼一样节食,像傻逼一样等待着他。
我还傻逼一样期许着:也许他还会回来,回到他曾经想要去的城市,回到他把我轻易放下的这个城市。
我甚至傻逼地想象:他回来了,我变美了,我要大声告诉他:我不要做你的好朋友,我要做你的女朋友!
新郎新娘过来敬酒的时候,我笑了,笑得美丽而淑女!
我望着他敬酒的身影,在心里对他说:林阳,你知道吗?我曾经像个傻逼一样爱过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