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之后的好多年,我一直对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 情有独钟。她说也许每一个男人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粒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直到遇到与失去了传峰哥,我便觉得这句话不仅仅适用于男人,任何人的心坎里,都有个任时光流转经久不变的朱砂痣或明月光。
和传峰哥相遇在我17岁时,公交车上的座位成了我们话匣子的闸口,梦想与远方成了匣子里最耀眼的光。沿途的风景,满车的陪坐者,加上阴天特有的凉爽,共同点缀了这幅唯美的图。那时候的我是对外面世界一无所知的井底之蛙,他是飞越山川河流与沙漠雪峰的自由飞鸟;我如天色渐晚时山间小路上的路人,他是远方散发光亮与希望的明灯;我还是一株自由生长的藤曼,他早已成挺直腰杆玉树临风的青松……我被他的丰富成熟所吸引,他为我的简单稚嫩而着迷。
后来的相处模式和分离场景,便促成了这颗朱砂痣的形成。如此美好的一个人消失在了我的生活里,于一个肆意生长的18岁女孩来说,多多少少有些打击。我不记得自己过后的一年是如何过的,但且记得与我朝夕相处的朋友说“小邓,你现在像一潭死水了”。这潭水死了一年之后,我开始慢慢变活,但这种活,早已经不是没有杂质的快活了。
之后的五六年时光里,我常回首过往的岁月,每一次回头,我都看见一座高高的塔,那座塔上,仍旧有灯,只是那灯早已幻化成某个时间节点下的具体象征物,不属于我、不属于他,仅仅属于那段时光罢。它因岁月久远而慢慢模糊,也因思维的不断变化而被加工成不同模样,最终,心口上一颗朱砂痣油然而生,他也就被定格在了这一刻。再往后,我看不清他的模样,但我相信他还是那棵挺拔的青松,会在孤独的黑夜里安然入眠,会在晨光中温柔苏醒,会为过往行人提供一份荫凉,也在面临周遭时眺首远望……
他在我记忆力活得好好的,但时光终究是时光,它还是促使我再次见到这棵树,遇见的那一瞬间,时光的刀光剑影便在我眼前展现,接着出场的,是明晰了的他:他与身旁的另一株植物并无两样,甚至还微微佝偻着腰,没理由的嘻嘻笑;他虽然高大,但缺乏了向上生长的气势;尽管发出了无数次爽朗的笑声,但这笑声里,明明夹杂着因为无知带来的焦虑。我问他,你还好么?他说我这个年龄的生活,就该如此的;我说我24岁了,他答我不知道自己多少岁,大概三十多吧;我说你对我还有祝福吗?他脱口而出年轻要勇敢追求自由,我这样的日子是不值得过的……
听着听着,灯灭了,朱砂痣还是成了蚊子血,它溅得人一身,火辣辣,生生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