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中文?我们距离失去我们的语言还有多远

(一)

中文是世界上最美的语言,对所有中国人来说

就像当初都德在《最后一课》中说的那样,法国语言是世界上最美的语言——最明白,最精确;我们必须把它记在心里,永远别忘了它,亡了国当了奴隶的人民,只要牢牢记住他们的语言,就好像拿着一把打开监狱大门的钥匙。

但十分惊悚的是,长期从事文字工作的我,竟然有一天会忘了中文怎么写

那是在前几日,我回家参与表兄弟婚礼,晚间,不怎么会用电子产品的老爹,让我帮他存个客户的电话号码,名曰老肇,肇事的肇

老爹手机用的是手写输入法,一些简单的文字输入还是没问题的,但一些稍微复杂点的字便有些力不从心,偶尔会找隔壁的亲戚朋友帮忙,但也不好长期麻烦别人,只好趁我在家的时候,多做一些

原本没当回事,拿过手机正要把肇字写下来,但面对着米字格,我的脑子忽然一片空白,肇字怎么写来着?最近不是刚写过一篇关于肇事群众的文章么?怎么脑子里对这个字的记忆一点也没有?

一旁老妈还在和老爹唠叨“让你当年不多上点学,连个字都不会写,还要不断麻烦别人和孩子,人家都是有正事要做的!”老爹干笑称是

我的脸忽然一阵潮红,小学五年,初中三年,高中三年,一本院校四年,毕业之后又从事文字类相关工作五年,一共接受了十五年的教育,五年的文字工作,到头来居然连个常用字都记不住?匆忙将输入法改成拼音,输入zhaoshi,选择那排在第三位的词,然后把事字删掉,再切换回手写输入法

(二)

事后父母感慨当年没有机会好好读书暂且不提,当场装作若无其事的我,在离家回上海后,心绪一直无法平静,为什么明明是一直常用的字词,到头来却会忽然遗忘?这是我一个人的情况,还是有许多同胞同样面临的问题?是只有中文会这样还是别的常用语言也会如此?

从网上搜索到的一些情况来看,我这应该不是个例,也不是说忽然患上了失忆症什么的,然后再和一些翻译,外教,高管,程序工作者聊天,提到这事,基本上也都有类似的情况发生,奇怪的是,他们常用汉字会忘了怎么写,但常用英语、日语却从来不会忘记

为此我查找了很多资料,甚至怀疑过是否英语、日语是否真的比汉语有优势,直到一位常年用五笔的老编辑十分气恼的告诉我,常年用五笔输入的他从来都没有忘记过那些常用的中文该怎么写!更别说那些常年用笔在本子上做创作的老文人了,只有我们这些长期使用拼音输入的新一代才会忘

瞬间警醒,不管英文也好,日文也罢,甚至是最开始的中文五笔输入法,都是在人对文字的组成十分清楚的情况下才能完成输入,但拼音输入法,只需要人对中文的读音清楚,对形象有大概的记忆便可完成,而人脑又有种天然的惰性,自然不会花更多的能量在文字的记忆上

于此同时,在科技高速发展的现在,作为唯一计算机语言工具的英文,因为程序员那远超平均线的工资,也越来越受到中国政府,企业以及个人的重视,中国有无数英语培训,小至培训班,上至上市公司,却很少见到有专门教中文的培训

老外学中文,为兴趣,为研究,为赚钱,中国人学英文,为生存,这似乎并不是一件太好的事,在印度,英语成了官方语言,因此涌现出了无数程序员,以及,所谓天才

(三)

在某些段子里,我看到过这一段话“叔叔亲了舅妈一口,舅舅就打了叔叔一巴掌,婶婶发现后过去跟舅舅吵了起来,舅妈一把抓住了婶婶的头发”因为叔叔和舅舅都是uncle,婶婶和舅妈都是aunt,似乎用英文无法准确翻译

但实际上这也仅仅是个段子,就和国内也会有“二楼王叔叔亲了四楼王婶婶一口,四楼王叔叔打了二楼王叔叔一巴掌,二楼王婶婶发现后过去跟四楼王叔叔吵了起来,四楼王叔叔一把抓住了二楼王婶婶的头发”一样的难题,不加前缀也无法分清谁和谁

在鲁迅的《孔乙己》中,孔乙己曾为自己会茴字的五种写法而骄傲,认为自己是文化人,现在,又有人觉得我们中文在所有方面都优于外文而骄傲

但实际上不是的,仅从功能性和准确性上来说,中文是不如英文的,不然也不会到现在所有的程序语言用的都是英语,甚至连我们学习中文发音都还要借助24字母,但从文字表达的多样性上来说,我们中文是有其独特优势的,这其实和功能性与准确性是相对应的存在,就像一个事物的阴面和阳面

(四)

我喜欢中文,我不想有一天起来,忽然发现自己连一句完整的话都写不出来,像最多被人举例作中文语言优美的“落霞与孤鹜齐飞”,我想也许现在就有许多人无法把这句话完整的写下来

我不会用五笔,因此,从那天起,我开始每天用笔在纸上写一些东西,希望你也可以,不管写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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