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少年明媚如昨

愿你安好

吃午饭的时候,和大笨蛋聊着聊着就聊起了往事。

我和大笨蛋闹过一次分手,平时吵吵闹闹不算,哪有情侣不生气吵架的?可是那次真的差点分手了。

那天,宿舍的姑娘带我吃饭,我想努力的好好吃饭来着,可是就是夹不住鱼豆腐——我很喜欢吃的一个菜,眼前突然浮现,每次和大笨蛋一起吃饭的场景,他晓得我不太会用筷子,每次都会帮我夹菜,夹我喜欢的菜,我每次催他快点吃,他就说,“先把老婆喂饱。”

然后,鼻子一酸,眼泪就落了下来,一杯一杯的喝酒,直到自己不省人事。

脑袋不清醒的前一刻,我明白,自己舍不得他,舍不得对我那么温柔那么细心的大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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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大笨蛋讲的时候,他心里很不好受,让我伤心了,突然很轻松的说道:“原来给自己媳妇夹菜这么重要啊!我要向男同胞们传授成功经验!”

“少嘚瑟,又不是每个女孩和我一样笨!”我嘴上那样说,心里想的是,给自己的女朋友夹菜的男朋友,真的很让女孩觉得温暖贴心。

很多时候,女孩,要的真的不多,不过是你的细心体贴。

“其实,你知道吗,看出来我不太会用筷子的,好像第一个是蒋蒋,第二个是你。”

想来是自己性子不够好,从来不主动交朋友,那么多年了,一直都很孤单,慢慢的就没有了奢求。

除了我爷爷和爸爸,大笨蛋是第二个让我知道,女孩子应该被捧在手心疼爱的人。

絮絮叨叨的和大笨蛋说起,曾经,自己迷恋的少年,和迷恋过我的少年。

是的,“迷恋”,这个词没有用错。

这个道理,也是突然明白的。

十六七岁的时候,很喜欢一个男生——L同学。喜欢到什么程度,不对,是“迷恋”到什么程度?

迷恋到以为此生除了他,自己恐怕不会再“喜欢”上别人了。在喜欢他的日子里,丢了很多东西,丢了友谊,丢了尊严,丢了学业,丢了自我。

后来,才知道“一辈子”有那么长。迷恋一个不喜欢自己的人,那么累。回首望去,都是一个人的独角戏,他从来不曾在乎。

你就像是个宠物,高兴了,他就来逗逗,想不起来了,你连宠物都不是。

他以为你没心,他以为你是变形金刚,百毒不侵。

可你不是啊,你就是个小姑娘,你的心也会疼啊。

这场迷恋里,你伤痕累累,遍体鳞伤。蓦然回首,才发现,自己有多笨,以前总是纠结他到底喜不喜欢自己,终于明白,他不喜欢,从来就没有喜欢过。

喜欢一个人,不是这样的。

喜欢你的人,他会注意到你的小爱好,小别扭。喜欢你的人,他看你的时候,永远温柔带笑。喜欢你的人,他不知道怎么对你好才算好,恨不得把全世界捧到你面前……

就像大笨蛋那样对我。

而不是,一次又一次的无视和伤害。

喜欢你的人,只想你开开心心的笑,哪里舍得你哭。

Z同学喜欢我的时候,我只顾着喜欢L同学,全然没有体会到Z同学对自己的心。

也是啊,年少的喜欢,单纯,简单,就是喜欢了,所有的目光都对着他,何曾注意到别人。

怎么知道Z同学喜欢自己的,是和大笨蛋在一起后,突然意识到的。Z同学也曾真心的对待过我。

“喂……喂……还说!既然人家那么喜欢你,怎么便宜了我啊!”

“他很好,可是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你直接说,他没我帅不就好了!”大笨蛋很臭屁的说道。

“切~”

嗯啊,没你帅。

如今想来,却觉得,Z同学何尝不是当初的我。他很好,值得找个也喜欢他的,找个可以看到他的小爱好,小别扭的好姑娘。

两情相悦才是人世间最好的事。

只愿少年明媚如昨。

多想时光不老


                      2017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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