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通纳》

作者:[美]约翰·威廉斯

故事梗概:

这本书讲的是主人公斯通纳的一生。他出生于一个农村家庭,后来父亲让他去上大学学农业方面的知识以便回来更好的种地。在读大学时因为听了一节文学课进而把自己的专业偷偷改成了文学。大学中从一开始的独来独往到后来有两个朋友,之后遇见自己的妻子,结婚生子,在孩子慢慢长大的过程中,斯通纳和他的妻子的关系越来越不好甚至不说话。后来斯通纳遇到了一个让他真正理解爱情的女人,跟她在一起了很久很久。这期间还在学校给自己树立了一个敌人。但后来因为种种外在原因以及斯通纳身上的责任,他们分开了,后来就是斯通纳一直教书,最后死亡的故事。

读后感:

初读这本书时,因为主人公从一个最底层的阶级到后来成为大学老师,自然而然就觉得这是一个励志的故事,但是读到后面斯通纳的妻子的种种古怪行为还有他的老师的常常愤怒以及快速衰老都让我很不解,后来查了查百度发现是因为他所在的社会背景,妻子的性格是由于当时社会对女性的要求自己她从小接受的教育所形成的。老师的愤怒是因为在世界大战中老师一生追求文学世界中的敏感和细腻的东西,正在被战争慢慢摧毁。

之后斯通纳遇见了凯瑟琳,陷入一段婚姻之外的爱情,他以为他能够在这场感情中完全摆脱过去,但是现实是不可能的,他终究有自己的责任。后来斯通纳因为在学校给一个学生考试打F,从而给自己树下一个一生的敌人,但这也侧面反映出他在学术方面的勇敢,去阻止没有能力的学生成为一名教师。尽管他在上前线中没有这种勇气。

其实整本书读下来有很多地方都似懂非懂,但是又感觉斯通纳一生经历的种种事情的背后性质都有在我们身边一遍遍上演,所以好像我们每个人都是斯通纳。再看这本书的简介,讲述了生命中最重要的部分:爱,认同,怜悯,志业,傲骨,信任与死亡。觉得这本书在我们人生的很多个阶段都需要拿来反复读。

金句摘抄:

你必须记着自己是什么人,你选择要成为什么人,记住你正在从事的东西的重要意义。

这就像一切不断地循环轮替,然后不断向前发展。让人感到很奇妙。

他意识到,很多年来,自己并不知道,他有过一份憧憬,一直所在内心某个地方的憧憬,就像一个见不得人的秘密,这个憧憬表面上是一个地方,其实就是他自己。

这些学习研究就是生活本身,而不是作为特定的工具来实现特定的目标。

他很少考虑过去或者未来,也不考虑失望和欢乐,他把自己能有的全副精力都集中在工作的时刻,希望自己最终由自己的作为来做定论。(一个人失去对生活期望的体现)

他模模糊糊回想着自己念念不忘的失败-好像他有多重要。此刻,在他看来。这些想法太平庸了,太不重要了,与他曾经度过的生活相比太没有价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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