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整体以94年中国开始实行的分税制改革为起点,描述了前因,即93年之前中国中央和地方的税负机制发展,后果,94年之后,到2000年,因分税制改革成功带来的经济增长归因、以及这个机制带来的一些问题和迭代思路。
- 这是一本比较好的历史书,适合帮助入门者去了解那段历史,并对中国税负机制建立初步认知,但文中作者关于解决分税制带来问题的一些解决方法,过于理论派,可以跳过。
- 这本书在解决中国社会视角一个最大的利益分配问题,税收在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分配考量,可以观摩其中分配权责的逻辑(效率、成本,不同权责对应不同核心要素)、利益反馈机制,以及整个改革过程中的沟通博弈。
分税制的框架,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是上下级,目标都是做大税收基盘驱动地方发展,先 ①明确原则、目标 ②后从效率角度考虑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划分 ③再结合国情&成本角度,考虑财权->税种划分 ④中央调拨财政,平衡地方因事权和财权错位产生的赤字、错位支出;
复杂在,两个角色、两种权责,互相影响;中央和地方两个角色,需要激发出地方的主观能动性(核心是地方);事权和财权相互影响,仅有事权没有财权,没有办法办事,有财权而没有事权,则会导致财务浪费、资源冗余;先分事情,再分钱,然后通过中央为主、地方为辅,解决分歧。
广告投放是一种框架,平台和参与者是平等关系,平台希望参与者尽量出到低价,参与者希望自己捡便宜,框架上都是 ①明确原则&目标 ②握手粒度 ③竞价底线&红黄线
这个相对简单,是因为规则可以完全由平台来制定,参与者只能接受,平台直接定规则就行,这里核心考虑的就是怎么逼着参与者最大限度报出底价;这里的逻辑就是明确竞拍粒度,确定参与者底线、竞拍模式
看起来设计机制,其实就是在多角色博弈中,梳理清楚角色关系、权责、利益点,然后针对角色关系、明确原则,设计机制流程;
章1-分税制改革-规范政府间财政关系
1.1 问题和动机
从整体动因看,分税制改革的动机非常明细,随着改革开发,我国财政收入占GDP比重和中央收入占比整个财政的输入,两个比重持续下降,同时伴随各省份经济发展方差变大,中央财政作为居中调拨的职能需要的资金数额越来越大,导致整体中央财政缺口越来越大,难以为继;
临时性的解决方案,如中央向地方借债、中央利用收费筹措资金、地方出于自身资金需求随意摊派,都造成了外溢的社会性问题;
1.2 设计原则
- 税制改革要有利于调动中央、地方的激进型和加强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
2.税制改革要有利于发挥调节个人收入和地区间经济发展的作用,实现共同富裕;
1.3 基本方案
包括 ①事权和财权的划分 ②税收返还制度的建立
事权划分,中央主要承担国家安全、外交、中央国家机关运转即直接管理的事业发展所需经费,以及经济结构调整和宏观调控所必须得支持等14个方面;地方财政主要承担本地政府机关运转以及经济、事业发展所需要支出等13个方面;
先划分事权,核心考虑的是效率,中央负责国家层面对外、对内整体的事项,以及自身人员;地方负责地方经济发展和自身人员支出;
财权方面,将维护国家权益、观调控所必须要的税种如关税和消费税等8种税收划分为中央税,将适合地方征管的税种如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房产税等18中收入划分为为地方税,将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主要税种如增值税的三种收入划分为中央于地方共享税;
在税收返还机制上,主要要建立了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税收返还制度,按一定比例增长返还;
税种考虑成本,如关税,和国家中央政策贴合紧密,甚至主要受国家对外外交政策影响,就适合中央政府统一收,反之如增值税、消费税,则和本地经济发展紧密相关,每个地区情况差异大,需要因地制宜,且长期发展,还需要本地政府前期各种扶持,适合本地政府介入;
这个机制框架可以好好学习,堪称中国最重要框架之一,先划分事权 再划分 财权,事权考虑效率,财权考虑成本;两层政府之间,再通过税收返还机制,平衡利益,保证了地方的积极性;也许机制的核心就是权责和利益;
地方政府在明确了税种责任后,也被赋予了征税的权利,积极性大幅提升,这是责&权的捆绑赋予,在这之后税收开始大幅增长;
章三-分税制成立的基础:联邦制和郡县制
中央和地方的事权财权大概有两种思路,一种是联邦制,事权和财权大幅给到地方州府、邦洲,类似漂亮国,另一种是中国自秦汉传承下来的郡县制;
前者讲究在公共事务之外,地方性发展的事权和财权归属给地方,最大限度驱动地方的主观能动性,这建立在联邦制的基础是地方选民选择地方政府,所以本地老百姓可以对地方政府的决策方向产生约束,不满意就换人;
我们不存在这种监控的文化和有效机制,官大于民,传统思想;也缺乏为自身利益去抗衡官老爷的习惯;
郡县制是更适合中国宝宝的体质,其实就是威权体系,只有中央这个唯一决策中枢,省级、县级都是执行者,当然分税改革、中国发展进入复杂化阶段,都需要地方开始承担大量决策工作,这和中央的引导方向平衡是新的问题。
章四-分税制的经济激励机制:弹性分成
这一章就是经济学家们在抠字眼研究理论知识,只需要关注一个佃农概念,对应角色之间利润分配的方式,三种,①定额分配 ②分成分配 ③工资分配,其实就是分配收益和风险,本质是收益的弹性空间、风险的确定性/大小。
地主和佃农谈佃农租地条件:
1.定额分配,超过X块钱,剩余的钱都是佃农的,风险都是佃农的,佃农主观能动性最大
2.分成分配,不管收成,按百分比分配结果,风险均摊,佃农主观能动性不错
3.工资分配,不管收成,每个月给佃农Y块钱,风险全是地主的,佃农没什么主观能动性
越是销售导向、业务导向的工作,越需要激发对应角色的主观能动性,因为需要去争取、去尝试,这部分其实很难通过过程监控、时长来衡量,只能激发这个角色的自身意愿去做,但更偏向财务、中台的,更适合死工资,这部分好监管、监控
利益分配机制再结合不同税种、各层级政府的讨价还价,还会形成不同的税收契约

章七 政府间的转移支付
前面几个章节讲了中央如何和地方分税,中央如何参与进地方税收发展的红利共享中,本章核心给出另个反馈机制,即中央如何将税收返还给地方,做整体宏观经济调控、公共事务发展调控,从是否具体指明钱款用途方向,可以分成三种:
1、专项拨款,专项专用
2、方向拨款,指明方向+后向监管
3、财政拨款,不限制所用方向
中央的拨款核心在解决两个不均衡和一个外部性,不均衡指的是纵向不均衡,即中央、地方各层级政府之间的收支不均衡,横向不均衡指的是不同地域的财力水平不均衡,外部性,公共服务供给量低于社会最优水平。
纵向不均衡,其实是对底层政府的事权大于财权的一种补贴;横向不均衡则是对区域发展方差的平衡;
跳出来看,虽然存在不均衡,但这种不均衡可能就是合理的,如果前置把财权也给到地方,也会存在纵向不均衡,地方的事权和财权并不能100%匹配,且因为财权下发还会带来其他的问题;另外必然存在横向不均衡,贵州、云南,我们始终存在一些因为先天地理因素而带来的发展落后区域;
这句话可以重点关注->按照效率原则进行事权和财权的划分,纵向不均衡是不可避免的,事权给到地方,财权收归中央,那地方一定面临不匹配,则需要税费返还机制来平衡这个问题。
当我们选择按某个原则作为第一原则去设计机制或者分配权责利益的时候,必然带来其他原则对应的损失,这里效率是第一原则,那损失了公平,同等税率下,广东交的税费一定比贵州多;可以按某个原则做整体机制的设计,但意识到损失,并且有对应分支去补全这些原则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