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书名:《金融的逻辑》
作者:陈志武
成书时间:2020年
出版信息:中信出版社,2020年第1版
文化和经济,无疑是相互影响,中国经济的样貌,尤其在家庭、家族等小范围内,其处处皆透着传统文化的“巧思”。
我们从作者这句话展开:“中国文化实际上是为了确保隐形金融合约的执行。”P248
“金融合约”,我们并不陌生,最熟悉的,诸如保险、股票,其主要特征:我今天做了投入(投资),未来就会有相应的收益,这个过程的实现,必须依赖文字合约,依赖金融体系和相关法律制度。
那么,何谓“隐形金融合约”?
在中国式的家庭生活中,“养儿防老”是我们再熟悉不过的文化特征,这其中的经济逻辑,便正体现了一种“隐形金融合约”。父母今天之所以愿意投入,无论是钱财、时间、乃至生命的大半,当然有着各种“动机”,生物本能、慈爱之心、理性责任……这当中一定还会有对于子女将来“回馈”的期许,或多或少而已。这些“回馈”的具体体现,无外乎金钱上的返补、生活上的照护、感情上的慰藉等等。
这一过程的实现,正体现了一种“合约”的精神——今天的投入,是为了未来的获得。只不过,这种“合约”并无白纸黑字,也没有明确的法律保护,所以称其为“隐形金融合约”。
除了“养儿防老”,类似能体现以上金融逻辑的情形有很多。比如大事小情上的红包、彩礼往来,我今天给出去这500元的红包,便暗含了未来我能收回至少不低于500的红包这一“预期”。不难发现,中国式的家庭、家族,乃至所有亲朋好友之间的各种互动模式,处处体现着各种各样的隐形合约。
既然是“合约”,那就必须有配套的制度体系来保证合约的履行。不用担心,我们庞杂的文化体系,自然都已经做好了最为精妙的安排。
还是回到“养儿防老”,父母如何保证子女在成年之后的“回馈”,没有白纸黑字的“合同”的硬约束,可以靠“文化”的软约束。
“孝”,在中国讲了数千年,今天那更多属于文化的范畴,但在传统社会,在很多朝代,不孝是明文规定的违法行为——属“十恶不赦”,罪及杀头。“孝”文化,便是以上我们所说的“合约”——“养儿防老”,它的“制度保障”。不孝,在今天虽大概率不涉及违法,但那看不见的文化的力量,会迫使你继续履行这份“合约”,这些力量以各种形式的道德约束,而发生作用,作者提到一点:“这些隐形的金融合约都是靠内疚来执行的……后代能不能有内疚感又恰恰是文化的东西。”P248
由此观之,中国传统文化,尤其长期占主导的儒家文化,在她所构建的以“伦理纲常”为经纬的社会秩序当中,有意无意地便形成了各种“隐形金融合约”及其配套的制度保障。可以说,中国社会在还没有出现现代金融之前,便通过以血亲为核心的文化体系,间接构建出了一套相对完整的金融体系。这一体系,在很长的历史时期,主导了大部分人,尤其普通百姓,他们一生中几乎全部的金融交易。
我们再来观察这一体系,它的正常运转,毫无疑问的严重依赖于亲朋,再扩大一点,“熟人”,或者换个词:“关系”。正是那些千丝万缕的或近或远的“关系”的存在,才使得传统金融交易能够顺利进行。即便离开了家庭、家族的内部关系,传统社会外部,同样依赖于这套法则在运转。书中举例,以前的票号行业,虽说已经是比较晚近的金融业态,但由于当时的司法、制度体系不完备,其运转同样离不开各种非正式的“关系”:“……必须依赖亲戚血缘‘关系’来缓和票号内部和外部都存在的‘委托-代理’道德风险与契约风险。”P113
随着现代化的进程,“关系金融”(书中也称“人格化的金融”)逐渐乏力,原因之一:“非正式的契约执行制度无法支持越来越长的‘委托-代理’链条。”P113通俗来说,生意越大,交易链条越长,当这一链条上的每个人,互相不熟悉,甚至完全陌生时,缺少了“硬约束”的合约,就很难保证其履行。于是,随着市场规模的扩大和经济模式的转变,现代金融及其配套的制度、法治体系逐步建立,“人格化的金融”逐步让位于“非人格化的法治”P112。
时至今日,“改革开放”都已进行了几十年,传统中国的那些“关系金融”、“隐形合约”,是否还存在?答案是肯定的。
虽然在今天,当有金融需求时,我们可以去找银行、保险公司等各种金融机构,但亲戚朋友、熟人关系,依旧在各处,以各种方式产生影响,发挥作用。“关系金融”的或隐或现,或大或小,视不同文化区域,不同经济发达程度,各地区间有着巨大的差别。
既然有了大量的正规“产品”,“关系金融”为何还会存在?一方面确有现实考虑,比如更低的交易成本,更便捷的方式,但更重要的,不得不感慨,我们传统文化的强大基因。
作为一个从“农耕文明”成长起来的社会,中国人的传统是重视家庭,也依赖家庭。长期以来,家庭(家族)是经济互助和利益交换的几乎唯一的场所。在一种称为“差序格局”的中国式关系的主导之下,“关系”有如水中涟漪般推而广之,一张张“人情”网络的铺展,在看不见的地方左右着中国社会、经济、政治的方方面面。
在作者看来,随着现代化的先前发展,金融关系,必然的,也应当,从内部的家庭关系中剥离出来,而转向外部市场。家庭内过多的利益纠葛,限制了人格独立和自由空间的扩大,亲情也被异化为利益交换,“由市场取代家庭的经济功能才是最好的药方。”P202“家应该是情感的天地,是精神上安身立命之所,而不是利益交换场。”(老版序言)
至此,作者的观点已然非常清楚,但我从另一角度思考。
现代化的益处毋庸置疑,但在今天,尤其在高速发展之下,包括金融业在内的各种新产品、新业态伴随着各种新思想、各种亚文化,它们打乱了家庭成员之间很多原本固有的合作模式和依赖关系,而随之生出新的问题。其中比较突出的,便是代际之间的认知差异和交流障碍。
作者的设想,是将利益同情感做一切割,将经济属性从家庭生活中完全剥离,使家庭成为一个纯粹的、只谈感情的“心灵港湾”。反观我们的家庭现状,似乎是“旧的”经济关系被打乱,而新的情感链接尚未完全补位。今天的中国,很多方面仍在“转型”期,如何处理好这些关系,需要相当的阅历和智慧。我想,中国老话:“过犹不及”,在转型的过程中,每个家庭都应该努力找到适合自己的那个度,建立内部的利益和情感的动态平衡。
最后,提一点个人对于本书内容的不同意见。
书中从所谓“关系金融”对于家庭情感和外部市场金融体系构建的影响着眼,认为,中国传统文化,尤其其中的“家文化”,阻碍了“发展”。作者的逻辑:“发展就是使个人自由”P203,正因为中国传统文化中,有强烈的束缚个人自由的观点和结果,所以她便阻碍了“发展”。
进而,作者还举例梁任公、辜鸿铭,他们百年前的言论——用改良后的中华文明去拯救当时他们所看到的西方文明的危机。作者嗤其为“难以找到学理基础”P204。用中国文化去“救他国的命”,真的就那么“不靠谱”吗?
我想,若谈及自由,究竟什么是我们应当追求的所谓“良善”的自由?在完全摆脱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束缚之下,那样的自由选择路径是否一定是指向良善的?
另外,被尊奉为“现代”的西方文明,在为世界“祛魅”的同时,因为分工、算法等的兴起,工具理性在人类世界中极度膨胀。“诸神之战”下,价值虚无、意义消退,等等这些由“现代”所带来的人类精神世界的危机,百年前已为韦伯等社会学者所深深地担忧。二十世纪初,梁任公们就意识到,东方的传统文化与古老智慧应该能够,至少部分地可以,为这场文明危机提供一种解决思路,一种“中国方案”。
中国传统文化,在建立社会稳定和人情纽带的同时,也提供心灵安放和价值指引。这套文化体系的运转,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夹带着诸如“关系金融”等“副产物”的产生。若如作者所言,将经济和情感在家庭中做完全的切割,我觉得无法实现,也无此必要,各家找到适合各家的方式和尺度,或许更为重要。
完
20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