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我们置备衣服时常常被爱好新奇、别人对它的看法所误导,就不太考虑衣服是不是实用。让那些有工作做的人记住穿衣服的目的,首先,是保证维持生命的体温,其次是在大庭广众把一丝不挂的身子遮盖起来,然后他就可以做出判断,有多少必需的或重要的工作可以完成,再也不会给衣柜里增添什么衣服。国王和王后有御用男女裁缝给他们制衣,但每一套衣服通共只穿一次,所以体会不到穿上合身衣服的乐趣。他们至多好比给特洛伊木马披上了干净的衣服罢了。
我听说有一条狗,只要见到衣冠齐整的陌生人走近主人家门口,就会冲着他大声吠叫,但它很容易被一个赤身裸体的小偷糊弄得一声不吭。人们要是被剥去了衣服,还能在多大程度上保住各自相对的身份地位,这是一个挺有意思的问题。如果说人人身上被剥去了衣服,你能在任何一群文明人中间肯定说,有谁属于最尊贵的阶层吗?
一个终于找到了工作的人,上班时用不着穿什么新衣服;对他来说,有一身旧衣服就行了,即便是那套旧衣服在阁楼里已撂了不知有多久,积满了尘土。英雄穿旧鞋子的时间,要比英雄的仆从穿旧鞋子的时间长得多了——如果说英雄也有过仆从的话——光着脚丫的历史要比穿鞋子的历史更久远,反正英雄光着脚丫走路也行。唯有那些赴晚宴和进入议会大厅的人非穿新衣服不可,而且他们还得一套又一套地不断变换衣服,如同那些官场上的人换了一拨又一拨。不过,如果说我的外衣和裤子、帽子和鞋子,一一穿戴起来,才适合给上帝做礼拜的话,那么,这些衣服也好给上帝做礼拜,可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