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正在阅读英国目前最长寿的作家戴安娜·阿西尔的三本书——《未经删节》《长书当诉》《暮色将近》。后两本已经浏览完毕,另一本也已过半,没有专门用大量的时间阅读,就是手机玩的有罪恶感了,翻看书,好在正如作者所言,没有完整紧凑的故事情节,就是一个迟暮老人的碎碎念。自己资质平庸,不明白她的书为什么成为世界畅销书。在我看来,就是鲜有八九十岁的老人,还是一名老女人,在临死之前,一股脑的把自己从前想说,或者不敢说的话,全部吐出来了。因为她此时既没有父母,也无儿女,做到了真正的随心所欲。其中不少想法直击人心,只不过是鲜有人敢说而已。
在这之前抽空读了余华的《我胆小如鼠》,很遗憾,也就读懂了这本短篇中的这一篇,其他的浏览而已。余华的语言很喜欢,看似毫不费劲,但是戳心溅血。他自己讲,写作的原因有一条就是:写作唤醒记忆,使记忆鲜活起来。然后人生就有了两条路,一条虚构,一条现实。它们的关系就像疾病和健康,当一方虚弱,另一方就强大。总结,写作有益于身心健康。
我写东西的素材,大部分就是自己的生活,别人的都很少。当生活乏善可陈之时,读书是获取另一个重要来源。而且要及时记录,因为我发现自己的记性已经越来越差了。周末做的事,周一得很长时间才能想起来。手机记事本上,有一个自己名字命名的文件,记录了所有用着的密码。
很佩服一个同事,她能清楚的记得我惹干年前说过什么样的话,连表情也记得很详细。我嘴上不承认,过后想想,好像也真是我能说的话。
像我这样的人,既懒惰又没有恒心,还想留什么传世名作吗?简直是痴心妄想!所以,枕边的《世说新语》已经阅读了近乎两年,封面的尘土不注意就吹在脸上;鲍鹏山的《孔子三来》已经阅读完了近乎一个月,也不知说些什么;戴安娜的三本书也马上读完,就胡说八道了上面那几十个字。每到这时,就想起最喜欢的作家,汪曾祺老先生笔下的一个人物。大概意思:无论什么时候都看见一个人在读书,很努力、很认真的阅读,也不知道他读了什么,最后不了了之。汪先生已经很客气了,但是我还是从他疏淡的语言中读出了不屑。
我有时就感觉就说的自己。却也无能为力,如果连书也不读的话,人生寡淡的就剩下三餐一宿,犹如豢养的家畜一般,更觉无趣之极。
所以有时,所以偶尔读读书,逃离现实人生,给自己输输液,也许只是葡萄糖水,没有一克营养液,但是心是舒服的。
不知是有幸还是不幸,你我来到这人世间,如果连这一点精神的慰藉都没有,何况挣那一文钱能力的生物比比皆是,而我们这样的人就快活行事即可,不必多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