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欧·亨利式结尾”,通常指短篇小说大师们常常在文章情节结尾时突然让人物的心理情境发生出人意料的变化,或使主人公命运陡然逆转,出现意想不到的结果,但即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给人以出乎意料的感觉,又不得不承认他的合情合理。一般可以更好的刻画人物形象,丰富故事的内容。这种结尾艺术,在欧·亨利的作品中有充分的体现,故被称为“欧·亨利式结尾”。
欧·亨利一生共创作了三百篇短篇小说和一部长篇小说,著名的短篇小说有《麦琪的礼物》、《警察与赞美诗》和《最后的藤叶》等。
例如在《警察与赞美诗》中,冬天就要到来了,流浪汉苏比无处容身,只好想方设法犯罪,以便到牢狱里去过冬。他想先到饭馆去白吃一顿,满希望“可以安安静静不吵闹地给交到警察手里”,谁知一进门就给眼光锐利的侍者一把撵到人行道上。他又拿起一块石头砸烂商店的玻璃窗,站着不走,但警察来了,却放下他不管,去追其他不相干的人。他去偷伞并且辱骂伞的主人,可谁知伞的主人也是一个小偷,反而反过来求他不要报警。最后,他又去调戏外表文雅的少妇,谁知容貌端庄的被调戏者却是妓女,竟反过来勾引他。在种种计划落空后,他来到一个僻静场所,听到教堂中传出的赞美诗的乐声,“他的灵魂突然起了奇妙的变化”,决心“做一个顶天立地的人”。故事看来就此结束了,可作家笔锋一转,“苏比觉得有一只手摁在他的胳臂上,他霍地扭过头,看到一张警察的阔脸。”结果,他被捕了,被判处监禁三个月。
纵观全文苏比曾几次惹事生非,想进监狱得以安身,可他总是“背运”。当苏比受到赞美诗的感化,欲改邪归正时,警察却以“莫须有”的罪名将他投入了监狱。在所有人都认为苏比将要平安度过一生之时警察出现了并将他带上了法庭。这是典型的“欧·亨利式结尾”就犹如看见黎明的人又跌入黑暗一般,让读者的心一揪,回味无穷,发人深省,久久难以忘怀。
欧•亨利的作品结尾,往往采用“突转”的方式,使故事的结尾异峰突起,引起人们的惊愕。当读者被曲折的故事情节所吸引,并顺着情节线路思索,以为可以预测出故事的结局时,作者却笔锋一转,来一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出现一个出乎意料的结尾,让读者惊愕,而在惊愕之余,细细品味,却又不能不承认其合情合理。
这就是欧•亨利式结尾,采用“突转”的方式,来一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使结尾出乎意料,却又在情理之中。
语教一班于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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