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部首分篇梳理第三(上)
该篇需要稍微调整,《说文解字》第二的后三个部首我认为要归属到这第三篇,分别是品、龠、册。
品
「品」字构形演变如下:
以《说文》为首的主流看法认为:品者,眾(众)庶也。从三口。然而对比「眾」字演变,事实恐怕另有说法:
显然,自甲骨文到楷书,「眾」字的三个「人」字构件,都呈线性排列,并非如「品」字一般呈金字塔(或倒金字塔)式排列。所以,「品」字的金字塔构形,是其表意的关键线索之一。这也就是说,「品」字的最初构形含义基本上就是指品级。
其次,「品」字从口,在甲骨文与金文中能表示品级,都有其特定的时代背景:甲骨文时代(部落乃至方国时代),人口多寡相当程度的决定了一个群体的实力(因此,代表最佳生育周期的生育方式以地支的形式保存在了漢字中,参看拙作天干地支在古代的真实含义,所以甲骨文「品」字从口乃指人口。
至金文时代(商周),无论是商代对直系先王与旁系先王的祭品等级差别,还是周代陪葬物等级差别,其代表都是盛器(周代以鼎器为代表)的多寡,而此时「品」字从口乃指各种盛器。
这种观点并非本人独创,只是其他人的观点没有我来的鲜明:
至于徐复提到的「噪」字,乃至《说文》认为的眾(众)庶含义,皆与「品」字三口之数量相关,而与其金字塔状构形无关,所以最多算是「品」字的兼义,而不可能是本义。
而「品」字之所以被我分到第三篇,跟其分品含义所产生的社会功能相关。我之前分析,本篇之分篇规律,大体与“和”相关,详细参看拙作《说文解字》的部首排列规律
而一个社会之所以能“和”,跟其有相对稳定的社会秩序有关,而「品」字所代表的等级制度,就是一种相对稳定的社会秩序。
龠*
「龠」部基本被废弃,其相关字对应异体为:龠=樂,龢=和,龤=谐。
「龠」音yue,与「乐(樂)」同音。两者的大致构形变化方向也类似:
两者都从表示乐器,向表示演奏乐器演变,金文是两种构形并行使用的时代。
甲骨文「龠」是管乐的统称,而甲骨文「樂」是弦乐的统称,后来,两种乐器内部细化,各有具体名称,统称渐渐废弃。
而由演奏乐器的构形表示音律继续使用,在开始的阶段,「龠」与「樂」并行使用。然而相对管乐,弦乐对演奏者的体力要求更低,而且形象更优雅(适合在贵族特别是女子中推行)。于是,「樂」逐渐成为音律的代名词而「龠」渐渐被废弃,金文「龠」存量极少算是一种旁证:
因此,「龠」之构形本义为吹奏管乐,引申为音律。同时兼并最初(不含最上面的口型构件)管乐之含义。
册
「册」字演变如下:
「冊(册)」字构形比较直白,就是古人写字用的竹简。
之所以也归类于第三篇,以编绳整合竹条而成竹简的意象,也与“和”之含义近似。
这里说句题外话:以「冊」为构件的字,其实不少,常用的比如:典、扁(以扁为构件的字相当的多),此外还有被简化的「侖(仑)」(相关字也不少),所以将「冊」改为「册」其实......
㗊/
「㗊」部,《说文》解为众口,一般也如此认为。
其部现行常用字有二:一为嚣张的嚣,该字之「㗊」部可解为众口。其二为器皿的器,该字《说文》解释为:皿也。象器之口,犬,所以守之。
关于器,《论语·为政》有:“子曰:‘君子不器’。” ,《易》系辞有“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
特别是后一句的「器」字,已是器具的引申——器物了。而关于道器上下,《道德经》里也有相关的句子:“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以及“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道德经》中,“道”对应“物”,而儒家典籍中,“道”对应“器”。之所以年代接近的两个思想派别对类似的事物采用 不同的文字表述,其中定然有些细微差别。关于「物」字,其演变如下:
其构件「牛」上一篇已经分析过,最初为活牛之含义,所以理解「物」字最初的构形含义,关键在构件「勿」,然而「勿」字甲骨文却明显与「物」字的构件「勿」存在一定差异:
据分析,甲金文「勿」至少存在两种含义,一种是与「刎」同义,一种是否定词。虽然说「刎」的杀生含义某种程度可以勉强引申为否定,但「勿」的否定含义多表示制止、禁止之类,与杀生所表达结束生命之惨烈程度难以相比。所以,「勿」字甲骨文很可能是两个形近字,而细察甲骨文「勿」,同时根据「物」的构件「勿」的特点,甲骨文「勿」刚好可以分成明显的两组:
下面的一组与「物」字的构件「勿」更接近。根据含义「刎」后来加构件「刀」作出分化来看,「物」字构件「勿」的含义很可能为禁止,
查得与「物」字构件「勿」最接近的两个甲骨文「勿」字相关上下文如下:
由甲骨文合14523之上下文内容看,其「勿」字乃禁止含义。
而有明确分组的合15487与合25779相关上下文如下:
根据上下文判断,其「勿」字更倾向表示禁止含义。
所以,「物」字的构形含义为禁止牛(入内或踩踏),表示被禁止的地方有不能被牛采吃或破坏的存在(或是农作物,或是房屋之类有家具乃至小孩的地方)。如此,几乎不用引申,「物」字就表示任意存在。
而「器」字现行含义,除了用具含义,还表示才干,比如大器晚成。特别是器官的器,其表示的脏器含义,我觉得已经不是所谓的“用具”含义所能引申的。
事实上,「器」字多在铭文中与“宝”字连用:
所以,与其说那些铜鼎是工具,不如说是灵物。而「器」字之所以造出来,就是始于西周,用于表示这些用于祭祀特别是陪葬的青铜铸件。
反过来说,若只表示工具,那就没必要另外造一个字,直接用“具”字就好(比如酒具,教具):
所以,「器」字之构形,理解重点在犬,四口乃对犬的修饰,而非犬对“四口”进行守护。
而对「器」字的理解,除了从构形入手,还可以从宝(寶)器的代表——鼎的最初铸造作用来理解。
我们都知道,考古出土的青铜鼎(特别是方鼎)有的非常大,目前最大的“后母戊”方鼎重八百三十余千克。这种超重的鼎器,显然是有特别用途的。从铸造难度考虑,这很可能是古代版的“军演”——告诉世人,其拥有强大的军备铸造能力。
所谓天子九鼎(一言九鼎),问鼎天下之类成语中的「鼎」,就是铭文中所谓“宝器”之中的至尊者。
结合超重青铜鼎的用途与「器」字构形,其构形可理解为犬只对四方吠叫,表示守护者(或威慑物)。其主要特征之一是能主动行动(又或者存在着本身就能发挥作用),这或许才是脏器、器官一类的功能性身体组织之所以用「器」字表示的真正原因。
在这个基础上去理解孔夫子“君子不器”一句恐怕要通顺很多。若理解为一般器具,那么其中的「器」字最多从容量功能的角度去理解,指出不要局限于某种能力,要追求大道。
然而,「君子不器」一句所在的《为政》,开篇第一句是“为政以德”。从这个角度看,「君子不器」也应该是说道德方面的,而非能力方面的。
若「器」字理解为守护,那么「君子不器(成己达人)」一句就能理解为不要只顾着自己(成就自我的同时,还应该照应一下身边的人)。
孔子乃春秋时代之人,出生于公元前551,而典故“鼎之轻重”的主角楚庄王死于公元前591年。所以,孔子知道「器」字最初表示守护者(或威慑物)可能性非常的大。
可惜以上这些在过去的很长时间里,基本上湮灭于历史,若非考古发现,人们还抱着很可能不是孔子所写的一句“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去理解孔子亲口说的一句「君子不器」。
当然,「器」字在金文中也存在与「具」字并列使用的情况:
但该铭文所属青铜器考古判断已经是西周晚期的了。这个时候,一般诸侯的青铜祭器,完全失去了当初最为军事威慑物的意义。
但即使以器具的角度去引申器物的含义,「器」字仍然倾向于仅表示人造物,而非所有存在物。
因此,所谓“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的立论,就显得颇为狭隘。
综上,「㗊」部含义似乎不大可能统一,加上所属文字甚少,所以可以考虑清除。
舌
「舌」字演变如下:
其演变过程很明显,开始是张开嘴巴,舌头在动的简笔,有的还有几点,估计表示口水。到战国文字开始,构形变成从口从干。
这是漢字构件兼并简化的例子之一:「干」本义为盾牌类武器,盾牌不仅仅可以挡格,近身之后,还可以是攻击武器。引申为块状武器,「舌」与「奸」都基于「干」的引申义造字。
因此,篆文「舌」其实是甲金文「舌」的异体。
干
「干」字演变如下:
其下部为「甲」字甲骨文状构形,「干」字与挡格相关是非常确定的,唯一让人费解的是上面两笔开叉。目前主流看法认为是羽饰,但我认为恐怕不是事实。
在甲骨文时代,金属肯定是稀有物,所以制作盾牌一类的平面状挡格物,能利用的东西也只有绳子与木材。如何利用这两种东西制作一个简陋但坚固的原始盾牌?
唯一的解决办法,是基于三点确定平面的几何原理,找一个大小合适的开叉树干,然后在开叉处往上固定直木棍,高档点的,或许蒙上牛皮:
若挡格成功,必然改变进攻者的攻击路线,「干」字的干预含义由此而来。
「干」字归于该篇,或许基于其“干预”含义。
谷/
该部形似稻谷的谷,但实则另有渊源,笔者所知,「却(卻)」字左边的构件最初很可能源于该部:
其最初构形很可能如下:
更多相关内容,参看知乎问题:「却」和「卻」哪個比較符合字源?
简要的说,是席地而坐用的编织物。该部实际已被淘汰。
只
「只」字演变如下:
初为句末语气助词,篆文「只」从口从八,八者半也,表示话犹未了,话中有话。《詩‧鄘風‧柏舟》:「母也天只,不諒人只!」其句“母也天只”隐含“不是其他任何东西”,相当于“母只是天”。引申为(或相当于)仅仅之意。
后也用于副词。唐韓愈〈過始興江口感懷〉:「憶作兒童隨伯氏,南來今只一身存。」
㕯
「㕯」部所属字有二:「矞」及「商」。「矞」字后起,似不是该部之起源(目前最早见于《说文》),而「商」字演变如下:
关于「商」字,本人曾在以下问题中展开回答过:
为何用「商」这个字表示买卖?www.zhihu.com
简要的说,理解「商」字的关键在于对「丙」字的准确理解。而「㕯」部也不是「商」字最初的构件:
从现在得到的甲骨文资料看,最初的「商」字不带口字,从甲骨文无名组开始,「商」字才开始带上口字,至黄组的时候,带口字的「商」字成为主流。
而关于「矞」字,过去的相关常用字,或许也只有橘。由「矞」字构形以及橘子皮薄多汁的特征看,「矞」字构形表示类似小鸡破壳的动作——从内部往外戳,意为一击即破。
该含义放在词语谲诡中的谲字,也算说得通。
至于「㕯」部,恐怕是没多少存在意义。
句
「句」字演变如下:
「句」字的甲金文构形,皆表示勾连处,构件“口”为指事符(表示说的是这里)。该构形其实有两个理解方向,一为物象(弯曲物),如此理解,「句」为「鉤(钩)」字的初文;另一理解方向为物之理,勾连处,似连实断,但断而不离。其理类似「节」字,虽一体,但又有明显分界处(连接处),这是句子的「句」之所以表达章句含义的由来。
当「句」字的章句含义深入人心后,其最初构形含义被遗弃,「鉤(钩)」字被迫另造「勾」字来表示:
这是相当少见的在楷书阶段另造的新字(准确说是新部首、构件)。
丩
「丩」部演变如下:
其构形为两物勾连。
古
「古」字演变如下:
「古」字甲骨文基本上从中从口:
甲骨文「中」字有两种构形,其构形添加旗帜状构件的,很可能是行政中心(或者国王所在处)之类的含义(因为殷商前期,王城可谓居无定所),而后者为事物中心。
不过,商朝王城后来稳定不变了,两种「中」字构形合并,所以金文「中」基本上只有合并后的构形:
正是「中」字的演变导致了「古」字的金文构形变化,最后变成篆文的从十从口。值得注意的是,早期甲骨文「古」字到金文「古」之间,还出现一种过渡构形:
这使得有些人认为「古」字最初从“盾”,但实际最初甲骨文「古」字从「中」,相对另一种构形的「中」字(带旗帜状构件),「古」字的「中」无疑代表了一种确定。而已经发生的事情,无疑也只存在一种可能。也正是这种属性,「古」字最后的构形从「十」。
至于从盾的构形,盾之坚固,也是某种程度的确定存在。
对构件「十」的理解,无论是从其最初构形为结绳,还是从表示数量的含义去理解,都能表示确定。过去是确定的,而未来是不确定的。所谓历史真相只有一个,而「古」字构形所表达的就是唯一真相(构件口表示说法,引申真相)。
因此,「古」字之本义,大体相当于历史,而历史,是连接过去与未来的桥梁。「古」分在本篇,可谓得其所哉。
十
篆文「十」的构形跟甲骨文「甲」几乎一样,两者是否存在关联?比较看看:
两个字的构形转变时间点相当一致,都在战国时代。这里需要确认的是,篆文「十」的数词含义是否能从「十(甲)」字最初的构形含义引申。
「十」字最初构形为「丨」,「丨」为连通天地之意。但其最初很可能只是一竖。但是,长期使用后,自觉不自觉的,人们会给它赋予更深刻的含义以加强理解。
关于「十」字,王筠《说文句读》有:“天数五,地数五,十总其数。”而关于「五」字,古文中表示中央-四方的构形是主流:
关于天数五,由高不可知,深不可测,日出不知何处,日落不知所踪。则天数五具体为上下左右中央。地数则更显浅,前后左右中央。因此,「十」字最初构形为「丨」,以连通天地引申总其数。
自金文开始,漢字开始构件化进程,若继续以构件「丨」表示数词「十」,那么很多字要产生误解:比如「王」,就有可能误解为三十(甲骨文不会误解,因为甲骨文构形为斧头状,完全不会与「丨」相关)。
为了区分,「丨」的中部开始加粗,然后变成圆点,这些变化,我认为都是从「丨」字总天地之数含义而来。
直至战国,「丨」字中间带点的构形还比较普遍,但此时篆文已经酝酿中,这意味着减省漢字构件的工作同步发生。
而甲骨文「十(甲)」之最初构形含义为挡格,横放的武器(棍状)挡格竖直劈下的攻击物(棍状),乃至引申的衣甲含义,其本质功能还是挡格。因此「十(甲)」字的核心属性为挡格八方来物,可谓八风不动。而八风(八方)实则等同天地之数(两个中央数隐藏),而八风不动,等同终结天地间的攻击,该含义已相当接近金文「十」总天地之数的含义,稍加引申即可。
因此,甲骨文「十(甲)」引申数词「十」,到最后被取而代之,差不多与古文「句(鉤)」引申句子的「句」之后被取而代之(之后原意另造「勾」表示)情况相似。所不同的是「十(甲)」字早就存在异体。
卅/*
「卅」字演变如下:
该字现多在方言中使用。所部仅一字:「世」
从两字的古文比较看,两字明显不存在互为部首的关系,只是“十”的两种组合:一种是并列,表示相加。一种是递进上升,表示时间演进。
虽然基于「十」字,但该部不适宜放在本篇(第三篇)。或许删除本部,将两字并入「十」部。
言
「言」字演变如下:
其甲金文从辛从口,一如唇枪舌剑。自战国文字起,上部构件「辛」开始省笔,先是省为立,后来构件「立」的中部两点也偶尔出现连笔:
最后演变成我们现在看到的样子。所以,「言」字的上部是简笔的「辛」,加一竖笔,再延长一点两个横笔,楷书「言」就跟篆文「言」几乎一样:
言语,是人和人沟通的桥梁,也是外部事物与我们的大脑相互作用的产物。放在该篇,甚合本篇要旨。
誩*
该部所属常用字有「競(竞)」,其演变如下:
金文之后的构形,都表示两人站着(同时)说话,这种情况下,要想让别人知道自己说什么,自然是比别人更大声。
而「競」部,《说文》认为解作“競言”。其含义与「争」相类似。此种含义似与本篇主旨不符。
音
「音」字演变如下:
其金文及篆文都从言从一。构件「一」当取地平线之类的构形,引申分隔。「音」字构形为言语有节奏,引申声音有节奏。自许慎到段玉裁,皆提到“有节”。
至于战国文字乃至现在我们做看到的构形,我认为上部都是「辛」省,如同作为偏旁的「王」字,其实几乎都是「玉」省笔。
优美的音律,是能散发强大吸引力的。自然界不少动物求偶,都会使用各自特有的方式“演奏”音律以吸引未来伴侣。而我们所创作的优美音乐,甚至能使人沉迷其中。
所以,与「言」类似,「音」也是某种沟通的桥梁。
䇂/
我认为「䇂」其实同「辛」,只因为「辛」的最初构形含义湮灭,人们后来为了解释「䇂」所部的「童」、「妾」而强行制造一个所谓从干从二的构件,引申为某种刑具。
但「辛」本来其实就是一种利器,「童」、「妾」中的构件「辛」,指的是男女奴隶被人在脸上用「辛」作了标记(伤疤)。「辛」解析参看拙作:天干地支在古代的真实含义
「童」字的甲骨文构形我认为是奴隶的统称(部分男女),其作奴隶标记的位置在额头:
而「妾」乃至「民」,其实是奴隶群体的两种分化部分:
「妾」是奴隶中被奴隶主看上的女奴隶去掉了枷锁,但脸上还是有奴隶记号(构件辛表示):
这里可能有个疑问,为何最早的奴隶记号是在额头上做伤疤。因为额头底下就是骨头,用「辛」这类粗糙工具做伤疤印记的时候,不会因为力度控制不好造成重伤。
至于「民」字:
其构形为左眼下有类针形物,今人一般认为是刺瞎左眼,但我认为不是:
其一,若是刺瞎,似乎没必要强调是左眼。按照古漢字的一般情况,经常左右镜像字含义一致,比如「臣」字,左右眼的写法都有。
其二,刺瞎说解释刺瞎一眼为防止奴隶逃跑,对此,我不屑辩解。只举一个例子,在金属制造技术比较成熟的时候,主人们会给低贱的奴隶乃至马匹以烙印的方式做记号。那么更早的时候呢,高档点的,不能用刺青么,暴力点的,直接用利器搞个伤疤记号不也行?
所以,区区认为,「民」字下的针状物,表示其人脸上有刺青,之所以都是左眼,因为绝大多数的人都是右手的,像刺青这样的高技术工种,在选择传人的时候,基本上不可能选择左撇子。所以刺青者都是用的右手工作,被刺者的刺青位置正常情况自然都在左脸。
甚至最初的「民」,很可能是「妾」生子,其地位比奴隶高,但仍然归类于奴隶群体,而且他们基本上是会走路之后就被作记号的。出于某种程度的爱护心理(或者仅仅是为了区别于直接抓捕的奴隶),最初的这些「民」被人使用刺青的手法在脸上刺上记号。
而到了奴隶制的中后期(大约春秋之后),奴隶的来源主体不再是战争,而是犯人(同时脸上刺字以标记为奴隶的情况已经大量的减少)。而且这时候正是篆文的形成时期,所以篆文「童」与「妾」的构件「辛」被理解成从干从二(意为犯罪)·也是很自然的事。
综上,「䇂」部其实是特殊时期特殊对象条件下造成对「辛」的异化理解,所以「䇂」所部更该归类于「辛」部。
丵
「菐」部以「丵」部为构件,所以两部的常用字可放在一起相互参照着理解:
上图中红圈的部分,就是三字共有的构件「丵」之金文。对于该构形,我认为其从我从手:
这么看或许还不够清楚,将「我」字旋转90度,然后拼到「手」字上看看:
由于手握,「我」字的手柄构形被覆盖。所以,对「丵」部的理解,其关键变成了对「我」字的理解,而我字又很可能与「戌」字存在关联,以下为两字的宾组甲骨文:
「我」字甲骨文看似有两种构形,其实省笔的一种只是在不会产生误解的情况下以一笔的线状表示两笔的面状。而不省笔的「我」字,完全就是在「戌」字的刃口上加上三个短横,我认为这表示锯齿。
而造成锯齿状的原因无非两种,一种是刻意制造,一种是使用中造成缺口。「我」字的构形表示哪种?解析之前,奉上本人草就的两句:
解「我」(两首)
百战余生掌上戈,起棱崩角方为我。
新戌鲜亮非吾業,崩刃轻抚眼婆娑。(粤语韵)
之二
持戌戍边将欲老,甲破刃崩啸天傲。
问我勋赏能几许,伤痕满身自昭昭。
这是我在某论坛上看到有人乱解「我」字而草就的,只是当时还不成篇。
该贴的论点将「我」字与「戉」字相联,认为右部构件指代主帅,而左边三小横(该贴认为是点)是血滴。
不过该贴列举「尔」字为箭支相关的武器作为旁证,证明「我」字之构形基础同样是武器的想法还是不错的。但这对判断锯齿状是什么没多少帮助。
我的判断依据有两个,一个是兵器制作方面的,首先,锯齿状的制造与打磨的成本远高于平口,所以不可能是主流,所以即使偶尔出现锯齿状兵器,其数量恐怕也远远不能与一场战争下来造成的崩口兵器比较。
其二,借助相关字「義(义)」:
「義」字甲骨文构形,是对「我」字构件加上羊角(羊头骨架)装饰。我们都知道,羊角(羊头骨架)类的装饰,多数代表某种荣耀。而对一件新打造的锯齿形兵器加上这里装饰,并且以之写成文字表达某种含义,那近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但若构件「我」是表示百战余生手中的崩口兵器,那么对其进行装饰,那就是表示正在进行庆功仪式了。而「義」也一般被认为是「儀」的初文。
而「義」的“正义”含义,其实也从“仪式”含义引申。因为对古代人而言,胜利就是神灵庇佑,就是代表正确,而失败者,就是邪恶的。所以「義」由最初的“仪式”含义引申出“正义”含义,并最终后者取代前者成为「義」主要含义,而其“仪式”含义则被迫另造「儀」字表示。
如此,「丵」部构形则为百战余生的英雄高举他的战斗勋章——崩口的武器。因此,「丵」部可引申表示战斗勋章。其中「業」字的构件「丵」就是指其引申义,最早的「業」字构形含有「去」字,表示获取勋章:
后来,篆文「業」变成从木,表示获得的功勋。引申成就,功勋。所谓成功立业(業)是也。
而以上「僕」、「對」二字取的「丵」部构形表象——崩口武器(英雄的战斗武器)。「對」是取回自己用过的武器,而「僕」的构形是举着主人的武器跟着主人,最初含义很可能是“仆(僕)从兵”。
菐
上面的「丵」部相关解析显示,「菐」部从丵从廾,表示双手举着别人(主人)的武器。
廾
「廾」部,其构形为双手共握(某物),义同「拱」
𠬜/
「𠬜」部,构造原理与上一篇的「癶」部一样,表示双手交替向上。义同「攀」。
但「𠬜」部双手向外的构形,还能理解为“扒开”,所以该部属字「樊」隶变后从大。
而「攀」字则由「樊」而来,所以「𠬜」部实际已弃用。
共
「共」字西周金文如下:
这或许称得上是西周版的“AA制”写法。其构形可理解为一人一十,表示共同(权益均等)拥有(某事物)。
之后战国(篆文)阶段,曾一度构件化为从廾从廿,但估计是从廿会造成某种歧义,所以隶变后变成我们现在看到的样子。
異
「異」字及其相关字的甲骨文如下:
鬼与異两字都有相同的构件「田」,所以,理解「異」字,关键是加深对「田」字的认识。我认为,古代的田,平整方正的其实不在多数,依地势变化而自然建立分隔(田埂)情况恐怕更多,如下图:
最早的「田」字写成方正的样子,只因为刻写方便。所以,古代的人,看到「田」字,除了想到种地的田,还能很自然的想到鬼画符般的鬼脸纹路。
因此,「異」字最初的含义,是(戴上鬼脸)进行祭祀。在当时的人来说,鬼脸是某种神物,不可能经常戴。所以,最初的「異」字,恐怕不是一般认为的,是「戴」的初文,而应该是「祀」字的异体。
后来,由戴鬼脸的动作,引申出不同于平常的含义。再后来,「異」字的最初含义随历史变迁基本湮灭,不同于平常之义变成主要含义。由此引申不同于一般,进而产生分类含义。而《说文》由此将「異」字解构为从「畀」从「廾」。
「畀」字及相关字演变如下:
但《说文》这种解构方式,却不好反过来引申出异常的含义。
因此,篆文「異」其实纯粹将金文「異」的下部分解。就字理来说,不大清晰。所以隶变为从田从共,而楷书因袭。
由「異」字“异常”之主要含义反推,其构件「田」应该解释为引申义,鬼画符面具,进而再引申鬼怪。如此,则「異」字构形为与鬼怪共存。
舁
「舁」部我认为是「舆」字的省写,「舆」字甲骨文其实从「東」:
同「興」字古文一样,两字最初都是两对手(写法相同)表示。后来分化成从廾从𦥑,这种分化,其实是两人面对面的抬重物(得横着走),变成两人朝向一致的抬(正常走)。只是后一种,走在前面的人得反手抓住重物,所以变成「𦥑」:
輿(舆)者,正反用力(一推一拉),皆为前行。
𦥑*
「𦥑」部为「舁」部的上部构件,从「舁」部所属文字的发展看,「𦥑」部仅仅是「廾」部的变异,仅仅是双手用力的角度方位稍有差异。
所部仅一个「要」字:
而「要」字隶变(特别是楷变)后,完全与「𦥑」部无关,构形变成从西从女,纯从构形而言,义同「邀」。但从「𦥑」的「要」字使用颇长时间,所以,在实际使用上,「要」字合并了从「𦥑」的「要」:仅就表示身体腰部的含义另造「腰」字。而“腰”含义的引申义要领之类,被「要」字兼并(所以「要」为多音字,要领、要求不同音。因为其实本来就两个字)。
䢅
该部与「晨」、「農(农)」字的演变相关:
从构形来说,「䢅」部是「晨」字的初文(拿起农具出门干农活就是一天的开始)。
「農」字金文上部从田从林(或从𦥑),隶变后形近「曲」,楷变后从「曲」:
从「農」字演变看,漢字演变的一个重要方向就是精简构件(在合符字理的前提下)。其实「辰」字若非用于表达干支,其本身就可表示农业。「農」字最后从曲从辰,其构形可理解为挥动除草工具「辰」,如此足以表示农业活动。
爨/
该部实际已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