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从《活着》开始认识并喜欢余华的文字。这次读《许三观卖血记》完全是因为这也是余华的代表作,抱着目的性去读,我想会有另一番惊喜和感悟。
余华这次写作手法开始转变了,文中采用大量的对话来完成叙事,而且很多内容看似重复啰嗦的,实则不影响质量,相反还有另样的味道成分,让人忍俊不禁。这种以对话并重复的形式倒是种新的突破,借得我学习。
文章是根据卖血这两个关键字看似平淡实则涌暗自然铺叙展开。主人公许三观是城里丝厂的送茧工,在回村里看望爷爷的时候产生了结婚的念头,于是在半好奇半带着赚钱结婚的目的卖了第一次血,于是娶了“油条西施”许玉兰。九年后不是自己亲生的大儿子一乐因为帮小儿子三乐出头砸破了方铁匠儿子的头,为了赎回家具被迫卖了第二次血。也许出于报复许玉兰出轨还有对林芬芳的念念不忘而出轨了,为了报答林芬芳让他满足了愿望,他卖血去补偿她,从而再一次卖了血。没多久闹上了饥荒,迫于生计他卖了第四次血。又过了些日子,一乐和二乐作为知青下乡了,后来一乐回来探亲,许三观去卖血给他们钱花和打点。没到一个月,二乐的队长进城来了,为了让二乐早日调回城里,于是卖血换钱来招待。一乐却在没多久得了肝炎,要转到上海去看病。为了借钱给一乐看病,许三观东凑西凑后还是不够,在李血头的开导下开始了旅途卖血。他从林浦、百里、松林、黄店、七里堡,长宁各卖了一次血。最后一乐康复了,儿子们都成家立业了,他也了六十多岁了,想最后一次不为别的只为自己卖血而没有成功而哭泣。
许三观共成功卖了十二次血,每一次出于的目的不同,性质都差不多,那就是在需要的时候去卖,而不是当成了一种职业。其实所谓的需求也是很普通的,就是结婚生子,维持生计,保护家庭。可是这些东西却能产生一种很强的情感在里面,我看到了真情,感受了实意。看到了最后几章,可能是先看了《活着》的原因而受到影响吧,我很怕许三观持续卖血而得了后遗症,一乐突然死掉,二乐病态越来越严重。幸好这些都没有发生,让我悬着的心放了下来,结局是我能接受的。
我除了看到卖血这个关键词外,我还看到了重复和技能。
重复:文中很多地方是重复提到的,比方说许三观他们为了血淡点多抽点血,都会在事前喝水做准备,事后叫上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并温一温。许玉兰受委屈的时候喜欢在门坎嚎哭并把事情捣鼓出来等。这些看起来很荒诞但是又觉得一绝,所以有时候会忍不住笑一笑,有时候会觉得难过。无论是愚昧的重复还是有必要的重复,当这种重复成为惯性的时候,那种自信是以难以抑制的膨胀。做自己熟悉的事情,就是一贯的重复产物,从而满足于自己的熟练。我们今天嫌很多事情繁琐,那是觉得不必要的重复,其实成大事者都是接受小事情的重复并积累经验的过程,坚持是重复的有力支撑。
技能:文中似乎并没有这个字眼,可是我觉得卖血相当于是他的第二个技能。为什么说是第二个呢,因为许三观并没有把它当成一种职业。我理解的技能就是在自己熟悉的领域里可以作为养活自己的本领并可以教导别人。许三观一直通过卖血这个技能在困难的时候渡过难关,并且教导给来喜来顺两兄弟如何卖血并如何照料身体。在我们日益竞争激烈的时代,我们同样也是需要培养多一种技能,在自己困难的时候能够帮助自己挺过去。
技能都是在不停的重复运作中熟能生巧,发挥最大的极限。我们要做的就是多培养一些兴趣爱好,从而在未知的不幸降临之前做好防御工作,让自己有备无防,泰然处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