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臻华 文

偶然在《人民文学》微信公众号读到陶丽群的短篇小说《冬至之鹅》,一口气读完,酣畅淋漓,那才叫小说!大家就是大家。
作者截取了一个时间片断里发生的故事,没有故事发生的昨天,也没有明天,只在那个时间碎片里,嘠然而止,却让人感受到人性光辉洗礼。
故事以“我”为视角来叙述,写“我”因心情不好,向老板请了一天假去散心,开了老板给的皮卡车到与越南隔界的莫纳镇东头的一个“国际餐馆”去喝酒。
他为什么要去那个餐馆呢?因为四年之前他和心爱的圆脸姑娘每次都在那约会。也许是带着一种缅怀吧。(如果按这个思路写下去,会是一个很好的爱情小说吧?通过回忆和倒叙来写他和圆脸姑娘的相识、相爱、分手、相思。但作者没有按这个思路写,如果真的这样写,应该是很落俗的一个爱情故事。)
可是他的圆脸姑娘和他分手了,原因是他的家庭是他的拖累,这也是他此次烦闷的请假原因。他的瘦弱老娘从老家来问他要钱,不多,就3000元,回去帮他瘸腿的弟弟,这让他很委屈、很窝火。凭什么他们就一定要赖着他呢?而且他觉得母亲偏心,所以他有点恨他们,他想走得更远一点,远到老娘不方便找到他。他觉得老板都比他们对他好,圆脸姑娘虽然离开了他,但圆脸姑娘也比他们对他好,他从没责怪过圆脸姑娘和他分手。(如果按这个思路写,应该是一个很不错的家庭故事,为什么家里只有三个人?他们的父亲是怎么去世的呢?弟弟是如何瘸腿的?他们经历过什么样的苦难?为什么母亲会偏心?仅仅因为弟弟残疾吗?他和他们之间的亲情为什么会疏离?但作者还是没按这个思路写。真 正的大家总是胜于一般的作者。)
这时,笔锋一转,写“我”在餐馆所见:一些食客、老板娘、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抱着一只大鹅牵着他五岁左右奇丑无比的小儿子来了。(主角登场)
那鹅是那小孩子看养了两年多长大的,可现在老爹要偷偷把它卖给老板娘,马上做成那些食客的下酒菜。而小孩毫不知情,还悠然坐在“我”对面啃猪蹄。“我”不知出于一种什么心理,忍不住告诉了他真相。于是他蹦下凳子,死命地跑向厨房,看到老爹正在帮老板娘杀他的鹅,他惊恐得哭倒在地。老爹慌忙去劝他,并取了餐巾纸来缠鹅流血的脖子,和他一直救治鹅。
小孩坚持要抱着死去的鹅回家,那老爹依了他。他们抱着鹅走出了餐馆,走进了雨中。食客冷漠地看着这一幕,老板娘则是温情的,她没有责怪老爹,反倒要他把售鹅的钱收好,下次用鸡抵上。
如果故事就此结束,也是一个不错的结尾,是一个老年得子的父亲呵护幼儿心灵的温情故事,说宠溺也可以。让我想不到的是作者补了一笔,瞬间提升了整篇小说的格局,老爹的形象立马高大起来,彰显了人性的光辉。
这一笔是什么呢?是借老板娘之口来介绍老爹和那小孩的身世。
原来老爹的两个儿子都在越南自卫反击战中牺牲了,而这个小孩是他收养的,是从那边扔过来的“越南小孩”(被亲生父母抛弃的)
谜底一下子就解开了,为什么老爹七十多岁还有这么小的儿子。但读者又有了新的疑惑:老爹为什么要收养他呢?他可是夺去他两个儿子的敌人的儿子。然而,小孩子是无辜的。老人以宽大的胸怀和无比的仁慈收养了他。
而“我”对家人的恨意、圆脸姑娘对“我”家贫的嫌弃、看客的冷漠都与老爹的仁慈、老板娘的温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其实,读完之后,我没明白,作者为什么要写“我”和圆脸姑娘、写“我”对家人的恨意、写“我”的老板对“我”的好,后来慢慢琢磨,就觉得是为了用他们来衬托老爹的形像(对比手法),而老板娘的温情也是为了衬托老爹的形象(相近类比)。
这正如摄影构图——背景是用来衬托主体的,它必须是有用的,与主体有关系的,能更好地帮助读者理解和说明主体的。
题外话:第一次觉得自己把一篇小说读明白了一点,第一次尝试去思考和分析小说的背景、主题、人物、写作手法等。
附作者档案:陶丽群,女,壮族,1979年出生于广西田阳县,广西青年女作家。先后当过乡村教师、记者。2005年开始小说创作,作品散见于《北京文学》、《民族文学》、《广西文学》、《边疆文学》、《读者》、《青年文摘》等刊物。小说《回家的路亮堂堂》获第五届广西青年文学奖,小说《一个夜晚》获第三届广西少数民族文学创作花山奖、第二届金绣球文艺奖。小说《起舞的蝴蝶》已被改编为电影《胡蝶》。有作品入选《平果作家丛书》。
现供职于广西百色市某县文联,系中国少数民族作协会员。
「无戒365极限挑战日更营第81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