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写作打卡第152天,主题“熙熙攘攘的大街上,有个穿长衫的人跟你擦肩而过,想象并写出他的故事。”
我26岁时,辞了职,申请去四川拖木村的一所小学支教一年。
之前我的工作很好,外企白领。
旁人看来,我辞掉这份工作,去山村支教,简直就是扔了鲍鱼海参,去啃窝窝头。
所有善意地劝阻或不太善意地挖苦,我都置若罔闻。
父母倒是没多说,随了我折腾。
反正我家境富裕,父母不指着我养家糊口。别说我是独生女,就算我像葫芦娃一样有七兄妹,且都游手好闲,家里也有能力养活。
其实,四川拖木村之于我,就像黄州之于苏轼,是贬谪之地,只不过,东坡先生是被皇上贬谪的,我却是自我流放。
我从小就是“别人家的孩子”,成绩好,品行优,年年当班长,年年考第一,年年拿奖状。
按我闺蜜糖糖的说法,最可气的,居然还长得沉鱼落雁。班花、校花之类的头衔被男生们毫不吝啬地冠在我头上。
然而,26岁时,这种花团锦簇、众星捧月般的日子,如泡沫般哄然崩塌了。
我的男友白岩劈腿了,而且劈腿的对象是我的女友——长相平平,身材平平,学历平平的小云。
想当初,白岩追我,几乎是势如破竹、死皮赖脸,带着不破楼兰终不还地骁勇和刚烈,最终逼退众多竞争者胜出。
可是,恋爱5年,我们都到了谈婚论嫁的份上,他居然跟我坦白他劈腿了。劈腿的对象还是那个哪哪都不如我的小云。
我成长过程中,女生对我的态度,一般分两种,一种是带着嫉妒的冷淡,一种是带着羡慕的讨好。
小云就是后一种,是我为数不多的几个女性朋友之一。
她是那种普通到,任何场合都可以被当作背景无视的女孩。
然而,就是这个女孩,撬走了我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的白马王子。
我听到白岩的坦呈,几乎有点怀疑自己的耳朵。却因为骄傲,表情故意更加云淡风轻。
我提出分手,很轻蔑的样子,甚至没有问白岩为什么。
白岩沉默,我怀疑,如果不是我口快,“分手”两字就会被他先说出来。
我顿时感觉,全身的血液仿佛变成了汽油,只要一丁点火星,我就能爆炸。
我逃一般地走了,赶在自己失态和失控之前。
在起初几天的愤怒消散后,我的心情进入了数九寒冬。
我开始不自信,常常端详着镜子里的自己,觉得自己果真并没有他们说得那么好看。
比起被爱情抛弃的痛,最受伤的似乎是我的骄傲。
我讨厌父母试图劝慰我。
我本以为闺蜜糖糖会来劝慰我,谁知道,这臭丫头看我的眼神居然有点幸灾乐祸,说“也就是你,笨出天际了,白岩和小云的那点小情愫,旁人早看出来了。”
我气得差点吐血,这真的是闺蜜吗?
糖糖接着说的一句话,让我更愤怒了,她说:“未必不是好事……”
果然,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在她继续补刀之前,我直接把她撵出门去。
心里更自伤了,一时,无边落木萧萧下,举杯浇愁愁更愁。
之后几个月,我都处于混乱中,在愤怒、自卑、萎靡、消沉等诸多情绪里浮浮沉沉。
再后来,我实在累了,于是选择辞职把自己放逐到四川去支教。
我要选一个远离尘世的地方,好好想想。
我想把自己从身到心格式化,然后重启。
走之前我高调地发了朋友圈,宣布支教的消息。
我不想被人忖度为被情所伤后的“逃亡”,我宁愿被理解为“高尚”或者“伪高尚”。
我一直是别人眼中的公主和仙女,带着光环,踩着祥云,即使我内心再怎么“断井颓垣”,面子上我也要“姹紫嫣红”的。
几经周折,我终于从破旧的长途客车上下来,身体各个零件已经快被颠散架了。
我在尘土飞扬里四处张望,寻找来接我的人。
我以为会像在机场一样,有某人举着写了我名字的牌子。
可是没有。
等了几分钟,有个男人走过来,居然穿着长衫,那种立领盘扣的长衫。
男人个子很高,身材匀称挺拔,长衫穿在他身上,非常熨帖,气宇轩昂。我简直怀疑这附近有拍民国戏的剧组,这位是剧里的群众演员或者主演。
他竟然在我面前停下,问:“唐老师?唐小眉老师?”
我哑然,居然这就是来接我的人,穿着长衫的老师?难不成我支教的是某家私塾?
看我点头,男子自我介绍道:“我是江一苇,也是拖木村的老师,我们微信联系过了。”
说完,江一苇又告诉我,前面还有一段山路要步行,他瞄了一眼我的脚,我倒也没傻到穿高跟鞋,脚上是一双运动鞋。
他很自然地帮我拖了行李箱,带着我往前走。
我之前遇到的男生,一般分两种,一种是用过度的热情直接表现出对我的钦慕,还有一种,则反其道行之,用过于刻意地疏远和冷漠,试图引起我的注意。
可是,江一苇显然既不属于前一种,也不属于后一种。
一路上,他既不过于热情,也不过于冷淡,只是有一搭没一搭地跟我介绍着学校和村子的一些情况。
他偶尔看我时的神情,跟看着一棵树、一从草一样,没有情绪,波澜不惊。
我的虚荣心习惯了男人初次见面眼神里的惊艳和言语上的逢迎,江一苇这样,让我本已摇摇欲坠的自信心,更加如流沙般溃散了。
难不成,我其实只是一个
灰姑娘,26岁就如12点的钟声,钟声过后,我就失去了水晶鞋,不再光彩照人,而变回灰头土脸的本来面目?
我有些无奈地自嘲着。
后面几天,陆续又到了两名支教老师。
一个是男老师小张,一个是女老师豆豆。
教师宿舍紧挨着学校,我跟豆豆住一间,小张单独住一间。
小张是个大男孩,爱说话,很热情,初次见我时毫不掩饰被我惊艳到了。接下来几天也是热络地在我身边各种献殷勤。
这让我的虚荣心又温习了往日的荣光。
住教师宿舍的只有我们3个,江一苇不住这里,他跟我们不一样,他在这里当老师已经8年了,自己在村子里买了一个房子。
初次见面那天,他穿着长衫,以至于我把他定义为某种“遗老”,躲在山间成全自己“遗老”的癖好。
但那件长衫,他第二天就换了,换了T恤和破洞牛仔裤。
后来一段时间,我发现,他就那几件衣服,轮换着穿,他并不执着于某一种特定的风格。
他穿长衫时,能穿出民国风情,穿破洞牛仔裤时,也能穿出嘻哈风。
总之,无论什么衣服,在他身上穿着,就很自然,就像鸟栖于枝头,蝶舞于花朵那般自然。
小张属于那种自来熟的,喜欢走村串巷、家长里短,很快张家长、李家短都打听得清清楚楚。
从他嘴里,我们得知,江一苇是学美术的,8年前他和女友一起来这里写生,继而一起申请做了老师,2年后,他女友离开了,他独自留下来,还买了房子。
女友走后,村里人也张罗着给他介绍对象,都被他拒绝了,大抵因为心里放不下那个女友。
这么痴情的人设,让我对他又多出了几分好奇。
山里支教的日子其实很单调,课余的娱乐活动很少。网络也不好,手机信号时有时无。
好在小张很活跃,每天找很多乐子。有时带我们一起去后山采野葱挖竹笋,有时号召我们去小溪边抓虾捡蚌壳,有时带我们去江一苇家蹭饭。
江一苇家的院墙是竹篱笆,很古朴的韵味。
进到院子里,更让人眼前一亮,小院被拾掇得生机盎然,种了桂花、栀子花、橘子树、柿子树,顺着篱笆墙种了爬藤月季,据说每年春天盛花时,花朵繁茂,美不胜收。
院子的一角还种了芭蕉和美人蕉,芭蕉和美人蕉边上有一个小小的茅草顶的凉亭,凉亭三面挂了竹帘,内设一个原木桌、几个木墩,桌上放着很拙朴的茶具。
院子另一角还有一个窑,可以烤肉烤面包烤红薯的窑。
这个窑和凉亭还有竹篱笆都是江一苇自己做的。
这简直就是把日子过成诗了。
房子不算太大也不算太小,屋子里面不算特别整洁,也不算特别凌乱。各种物品都如江一苇本人一样,散漫而自然。
屋里散落着很多画,多数是油画,江一苇是学油画的。
这些画有人物有静景,人物中画得最多的是一个女人。
小张私下说,那就是江一苇的前女友。
然而,最让我惊艳的是江一苇的藏书。
他的藏书之多之杂,简直有坐拥书城的感觉。
从文学到哲学,从美术到音乐,从天文到地理,从小学课本到外国名著,琳琅满目,应有尽有。
作为主人的江一苇还是一如既往地,既不过于殷勤,也不过于怠慢。
他很擅长烹饪,兴致高时,会做一桌子好吃的,啤酒鸭、麻辣兔丁、把子肉、咸菜炒螺肉等等,兴致不高时,他就做一锅打卤面,一人盛一碗。
他很随意,让作为客人的我们也很放松。
他并不是那种可以随意打扰的人,他不想待客时,就会直接拒绝小张的蹭饭请求,语气既不生硬也不含愧欠,就像见面说:“吃了吗?”一样自然。
据说,他想独处的时候,还会在自家院门上贴上 “闭馆中,请勿打扰” 的字条,以阻断那些直接上门的客人。
日复一日,我对他的兴趣越来越浓,不是女人对男人的那种兴趣,而是类似一个生物学家发现一种从未见过的昆虫的那种兴趣。
我有时候看见他打太极,他打太极时,让我觉得他像陈氏或杨氏太极的门人,有时候看见他和小张打篮球,他打篮球的时候,又让我觉得他和小张一样,是普通、爱运动的都市大男孩。
他喝咖啡也喝茶,喝茶也不拘什么茶,红茶、普洱、花茶或者很粗的茶梗,他都能喝得怡然自得;他听古典音乐,也不排斥流行音乐和摇滚乐;他画油画,也偶尔画水墨画,或者应孩子们的要求画几幅漫画,他画漫画和水墨画时跟画油画一样沉浸、投入;
总之,每当我试图把他界定为某类审美或形态时,他就会展现出另外一种截然不同的审美或形态。
他做一切都似乎有一种水到渠成、自然而然的状态,即便他打篮球时穿长衫,练太极时穿破洞牛仔,你也不会觉得违和。
这真是太奇怪,太诡异了。
总之,他这种“昆虫”,是我过往26年人生中没有见过的品种。
后来,我、小张和豆豆的三人小组,变成了2+1。
小张最初对我殷勤备至,被我冷淡相对后,改弦易辙开始追求豆豆,再后来,两人出双入对,双宿双飞了。
我倒不至于失落或嫉妒,只是更孤独了,山里的日子本来就无聊,失去了小张安排的各种节目,日子就更寡淡了。
我便常去江一苇家看书。
我一改以前公主式的矜持,每每主动跟江一苇申请去他家看书。
他家除了书,那个落地灯下的摇椅,也是我觊觎的,在上面躺着看书,再吃点小点心,简直生出“今夕何夕”的感动。
大部分时候江一苇是应允的,偶尔他也拒绝,但拒绝的语气平和,并不会让我受伤害,又或者,我在经历男友劈腿变迁后,脸皮厚了,心也糙了,神经大条了。
总之,我申请我的,江一苇同意或者不同意,都无妨的。
我们在一起看书的时候,真的是各自为阵,各自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互不相扰。
有时候看书累了,我们也会散漫地聊几句。
我问起那件长衫,江一苇说那是他前女友某次拉着他拍民清风格照时买的,买了就要穿,不能浪费。
他这么说,我就这么信了,对他来说,长衫或T恤,本质上并没有什么不同,都是衣服,都是用来蔽体的。
又有一次,我去他家串门,看到村里的寡妇桃子从他院子里出来。
我很诧异。
桃子是村里最被人诟病的女人,被村里人孤立,因为“骚”。
具体是否属实,我不清楚,我只知道,村里几乎没有人搭理她,生怕跟她接触,会毁了自己清誉。
我问江一苇,桃子来干什么?
他说是来借薅草的耙子。
我又问,“你为什么要跟她来往?不怕村里人说三道四?”
江一苇看了我一眼,淡淡地说,“我为什么要因为别人说三道四来决定我是否跟人交往?”
我顿时有点张口结舌,脸瞬间就红了,若以我以往的“公主病”,我应该恼羞成怒、拂袖而去,可是我的“公主病”已经被我的劈腿前男友治愈了,我脸红完了,还是厚着脸皮进屋去看书了。
江一苇也并未有因此对我生出一丁点愧疚或怜惜,他还是如往常一般待我,我们依然各看各的书,各喝各的茶。
某日,手机信号不错,收到闺蜜糖糖的一条微信,只有9个字——白岩和小云要结婚了。
我差点又要吐血了,心里悲哀着自己“遇人不淑”,居然交了这样的闺蜜,补刀补到小山村了。
我应该怎样?像电视剧里一样,虚伪地微笑着祝福他们吗?
但这个消息并没有像我以为地那样在我心中激起惊涛骇浪,我似乎麻木了,连伤痛都感受得不那么真切了。
那天,我又去了江一苇家看书,只是,有点神不守舍。
终于,在听我唉声叹气半个小时后,江一苇定定地看着我,于是,我顺水推舟地把他当作“槽”尽情地“吐”了。
听完,江一苇沉默着,一言不发。
我忍不住问:“你不应该安慰一下我吗?”
江一苇想了想,说:“未必不是好事。”
我被噎住,当初糖糖也是这句话。
难不成,我变成灰姑娘后连一句形而上的安慰话都不配听到了吗?
我不怒反笑了。
生活这是怎么了?我又怎么了?
江一苇又悠悠地说:“他现在劈腿,总比你们结婚后劈腿强。”
我又无语了,然后,我带着恼羞成怒、反戈一击地心态,问:“那么,你前女友离开你也不是什么坏事咯?”
江一苇一点不恼,淡淡地说:“我们8年前来这里,本是来写生的,后来我们想支教,就一起当老师,再后来,我想长期留下来,她不想。于是我留下,她走了,她遵从她的心,我遵从我的心,谁也不委屈,谁也不牵强,没什么不好。”
我故意又挑衅地问:“那你还对她念念不忘,你看你这满屋子都是她的画像,据说村里人给你介绍对象你也不稀罕,你这是想立一个情圣的牌坊,感动自己、感动中国吗?”
我言辞颇犀利,这也是故意的。
我的公主病虽然大体治愈了,但多少有些余毒,这股余毒此刻化作刻薄的提问,像一把小刀般飞向江一苇。
江一苇喝了口茶,不紧不慢地说:“我和前女友曾经的时光,值得我珍藏,但我也不至于把自己余生的感情作为陪葬。她的肖像画在我眼里与其他那些风景或静物画并没有什么区别,都是我的作品,都是我曾经生活的一部分,我又何必刻意撇清或者舍弃?村里人介绍的对象,不是我喜欢的,所以我拒绝,没有别的原因。”
我兀自翻翻白眼,实在想不出另一把言语的小刀投向他。
但之后,我的心却能安静下来了,可以沉浸到书本里了。
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总是琢磨着江一苇这些话以及这个人。
他活得那么自我,自然而洒脱,一切顺应本心,而我,却习惯活在别人的眼光里,用别人的观念和视角去定义或导向自己的人生。
我现在确信糖糖和江一苇都说过的那句话了——未必不是好事。
我26岁前的人生虽然花红柳绿,看似雍容华贵,其实却贫乏而单调,26岁以后的人生,也许我可以重新规划和描绘了。
从这个角度来说,我应该感谢我的劈腿前男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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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我的创作谈:
彼时,我正在读阿袁《上邪》,特别喜欢里面一个人物姬元。
姬元有一种近似水一般的自然和散漫,顺流而下,随物赋形,不是典型意义的女人,是老庄一派的女人。
她整个人是松弛的,不矫揉造作,不扭捏作态,这一些特质在她与孟渔的故事里展现得淋漓尽致。
她没有牡丹的富贵雍容,没有荷花的亭亭玉立,没有桂树的甜香袭人, 她就如一株草,普通到粗鄙,却粗鄙得怡然自得。与之相较之下,其它那些花那些朵那那些香,倒成了庸脂俗粉、斧凿造作了。
我是那么喜欢姬元,所以,打卡今天的文章时,一时兴起,塑造了一个男版的姬元——江一苇。
“江一苇”这个名字,寓意是清风徐来、一苇临江。
江一苇这个人物是揉合了姬元的神形以及中国古典中庸之道,是我写过的人物里颇自得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