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天晚上我都没睡好,在床上辗转反侧,我不知道是因为我太高兴了而导致睡不着还是因为我怕你说的只是开玩笑,为了捉弄我,我真的不知道。
第二天早上,我迷迷糊糊的起了床,去洗漱,我一照镜子,我的妈呀!我怎么有这么浓的黑眼圈,我不想当熊猫。算了,用热水烫烫就好了。
换好了衣服,我就这样无精打采的去了学校,再去学校之前我已经想好了,我要忘了昨晚的那段记忆,如果他今天还来找你,就当不知道啦!装傻谁不会啊!
一进教室,我猜的没错,他果然来找我了,只不过好像走了,不过我的课桌上放这早点,开始还以为是别人的,但看了上面的纸条就知道是他给我买的,可是我我又买了一份啊!只不过这相差的太大了,我买的是一碗四元的面和一杯一元的豆浆,而他给我买的这一份,面包,三明治,牛奶,我的妈呀!这一共加起来我都可以吃六七顿了,他妈的好大方啊,可我已经有面了,而且还是我最喜欢吃的小面,正在我犹豫不决的时候,我的同桌就来了,而且是还是捂着肚子来的“好饿啊!”我惊讶的问“你没吃饭吗?”他一屁股坐在椅子上,爬在桌子上抱怨的说“你只是不知道的,我妈因为我这次语文考试没考好,一个星期不给我零花钱”我十分理解他,以前我没考好时我妈也没给我零花钱,只不过早饭钱好像是有的,他妈竟然连早饭钱都不给他,以前觉得我妈对我很差现在比起来简直是天壤之别。
我正准备吃早饭的时候,看见我桌上的早饭还是犹豫不决,吃我一定吃自己的小面,但他的那一份该怎么办呢?总不能现在去还给他吧,想想都尴尬,我可不想把这件事“发扬光大”。怎么办?咦!我可以给我的同桌吃,反正他也没吃早饭,最主要的是他可以帮我解决这个东西,呵呵,我真聪明。于是我就把这份早餐给了我的同桌,给他时他还夸了我一番呢!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终于下课了!回家吃饭了!”
我漫不经心的那上饭卡和走读生证走下楼去,又随便找了个饭店,其实可以吃校餐的,可是人太多了,还是算了吧!幸好我身上还有三十几块钱,想了想还是去校外吃吧!好巧不巧我一进那个餐馆就看见了他,我下意识的准备走,可正在我准备走时我又想了,我为什么要走,就因为他是我的初恋,是我以前的旧情人,凭什么每次都是我们女生先走,真是不明白,在我的这一番‘辩解’下我决定今天我就要在这吃了,我要为我们女生拿回一次主动权,就要像王者荣耀里花木兰说的一句话“谁说女子不如男”于是我就找了个离他不远不近的位子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