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汪曾祺的《受戒》,文章情景衔接自然,由明海起引,赵庄做辅,写明海在家如何成的和尚,写至赵庄成的和尚的经过,写赵庄的荸荠庵,顺着荸荠庵写英子的家,写英子家人,写明海和英子的琐事,写明海受戒过程,写受戒完后的对话,写两人进了芦苇荡。
文章文字清晰,干练,人物的对话不突兀,读起来渐入意境。当然有些与现代生活有隔阂,部分词语带地域性,不妨碍品读。
整篇读完感觉很舒服,特别是最后一段的结尾,让人很有感觉,文章后半部分写明海对英子的感受,着重写了三处,一是踩荸荠,再是受戒前过芦苇荡,最后是受戒后过芦苇荡。很奇异,和尚受戒前面对私情是发疯的划,受戒面感情是大喊“要”?当然通篇文章中都未提到和尚要有戒规,和尚打牌、吃肉、喝酒、找媳妇样样都可,连善因寺的方丈也找了小媳妇,确实照应了文前说的和尚只是个职业。
我为啥觉得这文章好,因为读起来很顺畅,有感觉,特别是读到最后结尾的一段,英子跳到了中仓,穿进了芦苇,然后呢?结合前文,明海前次在芦苇荡这紧张,现在又行至此处,却不写人,写景,写芦苇,景颜色为啥是发银光?滑溜溜?通红?小蜡烛?芦苇确实具备这样的形,单独拎出来凑了个画面,就给人一种看不清,却又美的意境?因景动情,因画起心,明海受了戒就是和尚了?和尚不戒色!确实好玩。
思索了两天,打算专注写小说,其他的打算暂时缓缓,先集中精力做好一件事,就是写中长篇2—20万字的小说,每天要看书写读后感,记录自己的感受,保证每天都有动笔写作。
(坚持写作的第三十四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