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婆送了一只大公鸡,给我们吃。我一直嚷嚷着要我动手,为以后医生的学习生涯做准备。终于到了这一天,我兴奋不已。
热水烧开,带上围裙,磨刀霍霍。我提着刀上屋顶准备杀鸡。
大概过了一个多小时,地上一小块鸡血,又温热而冷却,渐渐凝固。它的脖子上有道大口子,死得并不痛快。
我终于还是没有下得去手。
它是一个战士,它为逃跑啄破了笼子,飞了数十米,在几十米高的两栋楼之间,却误入了别人的圈里。当我们抓住它的翅膀时,它不断挣扎,聚力蹬腿,力道让我们害怕。最后它的头被按住了,它闭上了眼睛,命运,就是如此,它坦然面对。
还记得一小时前,我信心满满地指挥老妈,“抓住它的翅膀和头,我来下刀!”老妈拉着鸡嘴往后拽,它又把头伸回去,它头一动,老妈就不敢捉了,鸡头就一次次溜走,往后拽,又伸回去,摆正,它像什么事也没发生一样,呆滞地看前面。我本来不敢捉鸡,见老妈如此不“专业”,我带上手套,按住它的头,牢牢固定住。只要用力在颈动脉处一割,就送它去西天了。
在将刀伸到它脖子边之前,我一直是这样想的。在学医之前,我也觉得我可以很容易处死小白鼠。
直到我缓缓伸出握刀的手,停住了。我好像看到它的颈下随呼吸起起伏伏,好像感觉到它强劲的脉动。它闭着眼睛,等待着我下手,我却没办法送他个痛快。右手微微颤抖,在空中比划了半天,虚空划破空气,试想着动作和力道。刀碰到了褐色的鸡毛,闪闪发着光。时间静止了。“啊—”我放弃了,这样鲜活的生命如何叫人忍心!我感觉过去吃过的鸡肉全无味道了。
还是唯一的男人狠得下心。我尝试了一个多小时,弟弟十分钟不到就解决了。他也是第一次。
那些在刑场叫好的看客,也是不忍杀人的吧。只是社会冲淡了他们善良的心,显露出的只有残忍。
人之初,性本善。对不起,阿花,你那些充满光泽的羽毛,你一直引以为傲,用于和其它公鸡比美的华衣,杂乱于一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