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09年,我考上了镇上的xx第一中学,那是我的生活最窘迫也最难看的时候。
我在别的文章中也写过,那年奶奶脑溢血住院了,爷爷也得了胆结石。因为爷爷有糖尿病,做手术愈合不了,只能靠药物控制。所以想起那一年,浮现在我眼前的总是煤气灶的青蓝火焰舔黑的墙面,倒在门口路边的药渣,冰箱里永不断货的胰岛素,还有爷爷屋子里烂成筛子的凉席,穷困潦倒带来的失落感就从那些大窟窿小眼子里透出来。
那时候的我糙到顶着退休老爷爷剪的三块钱的短发,穿表姐和小姑不要的衣服。我妈忙着工作分身乏术,于是我经常饥一顿饱一顿,也就没有其他少女让人感叹“从此阡陌多暖春”的粉嫩的脸颊。
没有人喜欢我,我也懒得讨人喜欢,只是经常透过面前重峦叠嶂的书中间的罅隙,观察周围的人,带着一点神经质的蜷曲感。我的生活似乎只剩下几件事:学习,看闲书,以及在男生哄笑着来向我表白,实则为了完成大冒险任务时,装出一副色厉内荏的样子来。
2.
那时候有喜欢的男生,叫他Z吧。现在想想也并没有特别帅,单眼皮小眼睛,长得有点像张默,但胜在皮肤白。谁少女时代没喜欢过几个干干净净的小男生呢。
那时他坐在我前桌。初二那年我身高148,他已经175,男人硬朗的轮廓开始初露端倪。我自己都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他,或许真的像言情小说中写的那样——那天阳光很好,而你穿了我最喜欢的白衬衫。
我开始试着了解他的一切。他喜欢穿蓝色和白色。喜欢在每个大课间和体育课打羽毛球。他的成绩很好。他和其他的男生比数学要差一点,因为四十五分钟一节课每次上到十几分钟时他就会走神。他喜欢哼歌,都是我不熟悉的调子。
因为猛烈的喜欢他,我把少女常干的傻事统统干了一遍:比如,上课时经常莫名其妙地在纸上来回写他的名字。那时候也不知道受了什么电影的洗脑,大概是《蓝色大门》,里面女生对闺蜜说,据说,等你把一个本子都写满他的名字的时候,他就会喜欢你了。中学那会儿爱发呆爱走神的我总是喜欢在纸上写写画画,都是他的名字,但我不敢在作文课上写,因为当时我作文每次都被当成范文在班上朗读,语文老师很关注我,一旦抓住,我会死得很难看;比如,在每个大课间假装做题做得心力憔悴要站在窗边歇歇眼睛,其实是在操场上寻觅他的身影;比如,经常窝在座位上,哪都不愿意去,只为了多看他几眼,甚至静静地看着他补觉的时候在他脸上跳跃的光斑都好。
因为猛烈的喜欢他,我把别的少女干不出来的事也干了一遍:比如,每次看成绩单的时候都会看看他的,甚至看到两个名字贴的很近都会莫名觉得幸福;比如,在梧桐树的暗影里摘一朵小野花,“他喜欢我”“他不喜欢我”地兀自念叨着,一片一片把叶子都薅掉;再比如,当时还是中二少女的我不知道在哪看了占卜书,偷偷潜入学校花园摘了一朵红玫瑰,把花瓣涂满透明指甲油,再扔在他的影子里——据占卜书说说这样可以让你喜欢的人也喜欢你。当然,这些经实践证明都没用。
那时最爱升国旗和体育课。觉得自己仿佛有种神奇的能力,总能在人群中一眼看到他。体育课的体转运动时我会光明正大地看他。他总是嬉皮笑脸云游天外的样子,手臂也打不直,腿也抬不起,和旁边人嬉笑着,糊弄糊弄就想快点结束。而我一个体育白痴却因为他喜欢上了体育课,尤其是每个转身的时刻,可以明目张胆理直气壮看向他的背影。我手脚不协调有时候走路还会同手同脚,但还是认真学每个动作。因为做操做得好的话就可以在第一排,他或许就能注意到我。后来我的幻想磨灭,因为班上有个从小学舞蹈的女生,举止优雅动作到位,老师根本就不会注意左肩膀高右肩膀低的我。
但即使是很猛烈的喜欢他的时候,我似乎也依然很怂。那时候的我胆小孤僻,没有精致的衣裙,也没有好看的脸,甚至觉得让别人知道了对他的心意都是玷污了他。
毕竟那时的我还是亲耳听到过男生们说“大冒险表白?跟她?我口味没那么重”的自卑的小女生。
他那时候和一个女生传绯闻,女生圆圆脸,眼睛很好看,睫毛微卷。那个年纪男生都比较皮,他们叫她“大饼”。大饼是地理课代表,每次收发作业经过L身边,总有人在后排扯着嗓子尖叫,还有人大喊“在一起”“在一起”。
因为不自信,我每次都隐匿起自己的喜欢,和那些调皮的男生一起起哄“在一起”,也只有这个时候,他会转过头来有些戏谑地说,“不要闹了哦”,有时也会和我拌几句嘴。
在那个和他说上几句话就感觉一周都是晴天的年纪,微笑摸摸头简直可以承包几个月的悸动。于是后来每次大饼发作业到他身边的时候,我都带头起哄,乐此不疲。
想问他借字迹清秀的数学笔记,可我不敢;想在中场休息时给他递上一瓶矿泉水,可我不敢;想在中考要告别时让他给我写一页同学录,可我不敢。所以只能通过这种方式,和他强行搭上几句话。
3.
写这篇文章的时候,耳机里循环着杨千嬅的《少女的祈祷》:
唯求与他在车厢中可抵达未来/到车毁都不放开/无论路上历经任何的伤害/任由我决定爱不爱
歌是很小的时候就听过的。那时候不懂,觉得这个歌中的女生好自作多情哦,一起打个公交车而已都能脑补出脸红心跳的脑内小剧场。
后来发现,会这么幻想的,不是一个人。歌曲下面999+的评论里,藏着多少喜欢却不敢触碰的少女心情:
站在路边,你看站牌我看你。公共汽车结队而来,像码在传送带上整整齐齐的沙丁鱼罐头。车里摩肩擦踵的,小小的个子被夹在前胸和后背之间,隔着薄薄的衣衫,可以感到周围人身上的温度和体脂率。当韭菜味大蒜味狐臭脚臭席卷而来时,很多人无辜地受到怀疑,大家只能捂住鼻子以示清白。
——可即使这样,我还是愿意多和你呆一会儿。顺便还祈祷,天父善良一点吧,赐给我他的吻,实在不行,多让他坐几站也好啊。
所以你看,关于那些与内心戏轰轰烈烈的畸形爱恋,谁还没有过啊。
4.
后来我渐渐长大,看了很多文艺矫情或者拿情怀做卖点的青春电影,渐渐发现,我喜欢过成绩优异八面玲珑的优等生欧阳,也喜欢过痞帅痞帅打架打得惊天动地的徐太宇。我喜欢过干净懵懂又开朗自在的张士豪,也喜欢过爱穿白衬衫笑起来好看死人的阿亮学长。
可他们都不喜欢我,甚至不认识我。我是林真心是孟克柔是小水,土黑黄沉默寡言无人问津的平凡少女。但我没有主角光环,喜欢的男生也不会喜欢我。我太怯懦了。我没有勇气在校会上把裙子提到膝盖以上,没有勇气追在男生身后问“那你要不要吻我”,没有勇气用几年时间将喜欢的种子浇灌长大。
我只是一个活在和男生的幻想里,与自己的内心戏轰轰烈烈地畸形爱恋的女孩。
而我爱的男生们都会不约而同地喜欢陶敏敏,喜欢沈晓棠,喜欢沈佳宜。在做操时他们偷瞄的是她们,主动提出帮男孩子们补习功课的是她们,在篮球场上大大方方上前送水的是她们。
而我连向前的勇气都没有,后来我就不停告诉自己,要勇敢。大不了丢一次脸,没人会记得。
那个男生高考完我和他聊过,他考上了山科大,而我收拾收拾东西,过几天就要去复读。
我告诉他,我那时候记得你经常打羽毛球来着,你还有件红黑相间的格子衫。
他像过了一个轮回才轻描淡写地回,哦,是吗,我都忘了。
还记得我们聊天的最后一句是,复读要好好学习哦,为了自己。
那时候我就知道,我还远远不够好,远远不够。想问的话终究没有问出口。
5.
其实爱情真的一点也不像小说啊,哪有那么多的“你喜欢我的时候刚好我也喜欢你”,哪有那么多努力就会有结果。大多人都是几年光阴荏苒,一番徒劳追赶。
那些“或许你喜欢的人也在喜欢你”“深爱不如久伴”也不知道是哪个在情海翻腾的倒霉蛋说的,照亮前赴后继的单恋者的未知前路。长大后的我们都知道的啊,爱情不是加法,不是一个加数大一些就好。爱情是乘法,一项为零结果永远为零。
后来又一个人走了很远,隔着天南地北人来人往回头看,发现那时的弯弯绕绕的小心思啊,弥足珍贵或残缺,也给了每个暗恋中的姑娘很多追逐的勇气,去变成很好很好的人,才能和心里那个人比肩而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