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人能够做到洗澡要花两个小时还不够?不仅如此,在父亲催促他快点洗完之后,丝毫不体谅家人的感受,居然直接冲出来拿自制枪对准了这个最亲的人。
连开两枪之后,父亲已经倒在了血泊当中,受到惊吓的母亲只能按捺住自己,赶忙拨打了急救和报警电话,杀害父亲应该如何判罪?
起初警局只给判了几个月的拘留,母亲自然是不满意,直接将自己养了几十年的儿子告上了法庭。最后法院又该如何判呢?
一、危险枪支从何而来
这个杀死自己父亲的人是罗某,家里并不是很富裕,相反,平时父母生活都比较节省,好不容易靠种地卖粮食赚了点钱,修了新房子,也安上了太阳能热水器,终于可以过上随时可以洗热水澡的生活了。
艰苦的环境并没有造就罗某坚韧朴素的性格,反而他很不懂得节约用水,从小就很喜欢洗澡,这一点,他的父母很早就发现了。
虽然平时总是会劝他节约一点,虽然农村水费不贵,但太阳能热水器还是有些耗电的,罗父罗母两人洗澡都很快,平时根本用不了多少。
可到了罗某这里,非但不把父母说的话当回事,面对父母的说教,他有时会表现得很不耐烦,但到最后并不会做出什么实质性的举动。
罗某空闲的时候喜欢拿弹弓打鸟,为了提高自己的准度,一有时间他就会练习,随着技术的日益精湛,他对器械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这天他不知从哪里找来了一把射钉枪,拿去让村里的铁匠帮他改造。
改造之后的枪,射程更远,力度也更大,罗某拿去试了好多次,拿来打鸟再合适不过了,而且很好瞄准,这让他很是满意。
没想到这么危险的东西,最后居然用到了他的父亲身上,这种事情他怎么能做得出来呢?罗父就算平时爱唠叨他浪费水,但并没有到反目成仇的地步。
可事情就这样发生了,罗父只是一如既往催促他快点洗,两个小时过去了,还没有收拾干净,多少是有点墨迹了。
没想到话音刚落,罗某立马打开浴室门,冲上来直接给了罗父几拳,这一转变,让两人都有些懵,但罗母也意识到了一点什么。
赶忙找出一个借口,说罗某衣服裤子还没穿呢!以此来转移他的注意力,果不其然,他还是比较在乎自己的个人形象的,就算在场的都是一家人,不穿衣服多少还是有些羞耻的。
就在他跑进自己房间换衣服时,罗母立马跑上去想要将房间门给锁住,这样把他锁在屋子里就安全了,但门还没有锁好,就被罗某发现了,他看到了房间里放着的枪,直接拿起就是对着房门来了一枪。
子弹威力很大,木质的房门立马就多了一个洞,硬邦邦的门尚且如此,更何况是人了,看到这个,罗母已经不敢继续拉门了,但有些事情,就算你想到了,可能也没有办法及时阻止,罗某拿着枪走出来。
夫妻二人都有些犯怵,但心里还存在一丝侥幸,毕竟是自己一手带大的儿子,怎么样也不可能真的拿枪打自己,可这个逻辑并不适用于罗某身上,他举起枪,毫不犹豫就对准了罗父胸口,扣下了扳机。
二、告上法庭后罗某谎话连篇
接到报警和求救电话之后,警察和救护车很快就赶来了,好在罗父倒下之后,罗某并没有采取下一步行动,不然罗母也不可能有机会起诉自己的这个丧心病狂的儿子。
这儿子算是养废了,连亲生父母都能这么残忍对待,更何况是其他人了,很难想象,如果换成其他人,如果稍不注意说了一句惹他不开心的话,后果会怎么样。
罗父送到医院后,抢救无效当场死亡,出人命了,自然是要第一时间立案的。
但儿子杀害父亲这种案子,属实是不多见,不过杀人犯法,怎么样也得判个几年,但最后警察局的处置结果就是对他进行五个月的拘留。
这让罗母很不能接受,杀人的事实就摆在眼前了,为什么只是轻飘飘的拘留,那五个月之后呢?是不是还要拿枪对着她?
这让罗母心里一直安定不下来,在看到儿子一字未说就上前打了自己丈夫开始,她就发现自己从来没有真正了解过他。
对罗某,她产生了一种从未有过的陌生感,他们夫妻二人都是本本分分的农民,从来没有做过什么残忍的事情,甚至想尽办法给儿子营造出良好的成长环境,可现在儿子长歪了,绝对不能让他继续危害社会。
来到法庭上,母子二人终是再一次见面了,这一次,罗某的头发已经全部剃光了,但看上去精神还不错,面对法官的一个个问题,他似乎都有应对的方法。
杀人总要有个理由吧!
对此罗某给出的解释就是自己小时候脑袋受过伤,加上洗澡时间太长,出来的时候就有些迷糊,他有一点精神疾病,当时并不是很清楚自己干了什么,此话一出,在场的都知道他是想逃脱罪责了。
法官马上安排人带他去做了检查,如果脑子真的有问题,那肯定是能检查得出的,可检查结果很正常,神经细胞都很健康。
结果一出,马上第二次开庭,这一次总算顺利给罗某判罪了,因为故意伤人和非法持有枪支,他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也算罪有应得了。
法律分析:杀害父母到底应该如何判罪
在这个案子当中,罗某即便上了法庭,刚开始还是肆无忌惮,觉得只要自己搬出精神不错这张底牌,就能减轻刑罚,如果他确实脑部有损伤,他确实很有可能达到自己的目的。
但是他这个情况,到底是故意杀人罪还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虽然从结果上来看,罗某确实杀人了没错。
但从他提供的口供上来看,他本意并不是想要杀害罗父,可事实就是这样,有时候事情的发生并不在自己的掌控范围内。
而罗某对于自己杀害父亲这件事,始终是表示自己并不是有意致罗父于死地的,刚开始拿出枪,只是想要吓唬一下他,希望能够让父亲感受到自己的愤怒。
后来实在是情绪控制不住了,开枪的时候也故意打偏了些,只要打伤罗父给个教训就好了,没想到弄巧成拙,一枪打中了致命处,不然罗父也不可能挺不到接受急救手术。
至于罗某所言的真实性,无法考证,这一切只是他的个人心理活动,无法判定真假,而且在法庭上,罗某陈述的过程,条理十分清晰,并没有胡言乱语。
加上医院出具的检查报告,至少在案发当时,他是完全有刑事责任能力的。
而罗某这个案子,最后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论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却致人死亡,应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故意杀人罪则是故意剥夺他人生命,至少在主观意愿上是故意的,可罗某显然并不附和这个条件,否则按照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确定为故意杀人的,可以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最轻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至于非法持有枪支,按照非法持枪支罪量刑标准,非法持有以及私藏枪支、弹药,是可以按照情节严重与否,判处三年以下或者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而罗某虽然是自制的枪具,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普通的射钉枪,但改装之后的危害,可不比枪安全。
至于他所使用的作案工具到底能不能算是枪支,还需要进行下一步的检查,对于这个,我国早就有了非常明确的判定标准。
只要它所发射的弹丸比动能达到了1.8焦耳/平方厘米,就可以判定为枪支,即便他这个只是自己改装的道具,不过一把钉枪的杀伤力都如此大,和枪比起来也丝毫不逊色了。
造成罗某养成了如此扭曲的性格,究其原因,还得从父母的养育方式中看,虽然家庭条件并不好,但他们给罗某的,都是最好的,这让他以为,只要是自己喜欢的,都能得到。
单从洗澡这一件小事就能看出,平时他并不在意父母的生活怎么样,只关注自己。
一家三口干了一整天的农活,回到家谁都想要快点洗个澡,他却第一时间冲进浴室,洗两个小时,热水都用完了还不乐意出来,视平时和父母之间相处也十分不愉快。
因为拒绝沟通,导致父子间的矛盾越来越严重,加上这时候的罗某本就是在叛逆期,不服管教,父母的教育和沟通方式不对,就很容易弄巧成拙,最后祸及自身。
父母养育孩子,不仅仅是满足其物质需求就行了,孩子能否健康成长,最重要的恰恰就是父母情感上的关爱和合适的沟通方式,教育孩子单靠打骂是解决不了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