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以农耕为传统生产方式的中国人来说,土地是可贵的。
中华民族,最开始就是一个农业部族,所以我们五千年来的文化都是从土地中一寸一寸长出来的,整个民族的兴盛,也是由一个个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用锄头刨、用汗水所浇灌出来的。
所以,土地对于中国人来说,具有无比重要的意义,这是我们民族的根。
而作为离土地、离农作最近的聚落——乡村,也就成为了中国人最初的故乡,这里诞生出的社会形态、人际关系、家庭结构,伦理道德,延续至今。
所以才有人会说:“想要搞懂中国,就必须要搞懂中国的乡村,那里才是中国真正的缩影。”
不过,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于乡村的印象,也在不断的变化。
特别是到了改革开放之后,人们一谈到乡村,更多的是一些很负面的看法,比如:环境不好,卫生条件差;又或是农村人的观念传统,素质不高;农村很多贫困人口等等。
但不知你发现没有,近几年,“乡村”这个话题好像渐渐消失了,大家不像以前那么关注乡村。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
一方面是因为城镇化。我国的城镇化率从1978年的17.9%,提高到2017的年58.5%,平均每年有上千万人口,从农村转移到城市,所谓的“乡村人”正在慢慢变少。
另一方面是因为国家的扶植政策,大范围的扶贫从根本上改变了乡村面貌。我们刚才提到的很多问题,比如环境问题、人口素质和人的观念,其实都和经济发展有关。
而目前,中国在2020年末已经“基本消灭”了贫困,这项工作的重心就在乡村。那么相应的,与之相关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所以人们对乡村的“关注度”减少了很多。
但是,“乡村”的问题减少了,就意味着乡村消失了吗?显然不是,现在的许多城市人,依然怀念小时在家乡的生活,想念老乡的乡音,想去看看老家的青草蓝天。
我们总说:不论走到哪里,人最忘不了的,就是故乡故土。
作为中国人传承了几千年的生存方式,即使经济形态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社会不断发展,“乡土”二字仍然镌刻在我们的血液里。
从这里也能看出,所谓“乡村”、“乡土”,已经不单单是指地域概念,更是成为一个文化概念。
那么,中国人为什么会有这么强的“乡土意识”呢?这种意识,对我们又有哪些影响?
本书的作者是费孝通,费孝通先生本科毕业于燕京大学,后到清华大学,英国伦敦经济学院攻读硕士、博士,曾在西南联大、清华大学等学校任教。
费孝通先生是我国社会学、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一生都走在中国的“田间地头”,致力于中国农村的实地调研。
他在社会学领域有许多开创性的观点和见解,留下了不少经典著作,比如《江村经济》、《皇权与绅权》等等。他还曾经获得英国皇家人类学会颁发的赫胥黎奖章、日本亚洲文化奖等多项学术大奖。
而这本《乡土中国》,则是费孝通先生在西南联大授课时的讲稿。
在西南联大教学时,费孝通先生由于不愿照本宣科,便采用社会学的实证研究方法,来研究中国的乡村,并以讲稿的形式进行授课。
后来费孝通根据当时讲稿,整理了14篇论文,集合成了这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