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04

49、打印遗嘱的效力应如何认定?

继承案件中,当事人仅以遗嘱为打印形式主张遗嘱无效的,不予支持。

对于打印遗嘱是自书遗嘱还是代书遗嘱,应从遗嘱形成受何人意志主导上判断。遗嘱人亲自操作打印工具制作的遗嘱,应认定为自书遗嘱;遗嘱人仅对遗愿进行陈述并对遗嘱内容真实性予以确认,书面遗嘱的制作均由见证人主导完成的,应认定为代书遗嘱,是否有效应符合代书遗嘱的形式要件。

50、公房承租权能否继承?

公房分为统管公房和自管公房。公房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企业、事业单位所有,当事人只享有使用权或者承租权。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继承人要求继续承租的,可以向相关单位申请办理承租人变更手续,继承人主张继承公房承租权的,不予支持。

51、如何认定共同遗嘱的生效时间?在共同遗嘱人一方死亡的情况下,生存方能否变更、撤销遗嘱?

共同遗嘱,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遗嘱人共同设立一份遗嘱,司法实践中最为常见的是夫妻共同遗嘱。共同遗嘱的生效时间可区分以下情形确定:

(1)共同遗嘱人互为继承人,即互相指定对方为继承人,一方死亡时遗嘱生效,生存一方的遗嘱内容即失效;

(2)共同指定第三人为继承人,此类遗嘱必须在共同遗嘱人均死亡的情况下遗嘱才生效;

(3)相互指定对方为继承人,并指定遗产最终由第三人继承,此类遗嘱的生效时间分两个阶段:共同遗嘱人之一死亡,相互继承的遗嘱内容生效,生存一方依据遗嘱取得遗产;当最后一个遗嘱人死亡,遗嘱全部生效,第三人依据遗嘱取得财产。

在共同遗嘱人生存期间,可以通过共同意思表示变更、撤销遗嘱。

共同遗嘱人一方先死亡的,生存方仅可变更、撤销涉及其个人财产部分的遗嘱内容,但遗嘱内容不可分割、变更、撤销行为违背共同遗嘱人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针对第三款另一种观点】:共同遗嘱的内容相互制约、相互关联,具有严格的内在整体性和变更、撤销的非自由性。共同遗嘱人一方先死亡的,生存方不得变更、撤销遗嘱。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平台声明:文章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简书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推荐阅读更多精彩内容

  • 文/你男朋友的女朋友 他坐在在离我不到几厘米的后桌。 他住在离我一百米远的隔壁。 他走在离我几步之遥的前面。 他喜...
    少女情话i阅读 1,547评论 0 0
  • 诗歌鉴赏也是有套路可言的,看不懂诗的时候,一步步验证,总能找到灵感的~~下面给大家分享的是古诗词鉴赏的十大规律,希...
    9f19d909a006阅读 4,440评论 5 15
  • 学会时间的摇摆,摆脱迟到的生活 文/小K飞耳 一、 迟到 是最可笑理由 只要有职业,只要有社交,迟到这个词是始...
    小k飞耳阅读 3,452评论 3 2
  • 你好了远看着 祝福你 有困难多伸手 陪着你 有肉吃能分享 顾着你 没汤喝咬着牙 扶着你 是兄弟 钱是助兴的 不是兄...
    富景流觞阅读 923评论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