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世纪是个风云变幻的世纪,在中国历史上最重要的事件,一个是明朝灭亡,清朝开始统治中国,还有一个就是清朝与俄罗斯发生战争并在战后签订了《尼布楚条约》,下面我就来说说这个《尼布楚条约》。
现在很多人认为《尼布楚条约》是一个平等条约,但我不这么认为,这个条约使中国丧失了大片国土。让沙俄“得寸进尺”。正如后来1885年的清法战争,虽然我国打仗胜利了,但在谈判时签订的条约却是丧权辱国的。并且使沙俄认为我国是一块“好吃的肥肉”――容易侵略。最重要的是它开启了签订不平等条约之大门。沙俄后来也没有遵守条约,而是背信弃义地更加疯狂地侵略我国。称它为满清第一不平等条约也不为过,再看看条约的内容:
一、以流入黑龙江之绰尔河,即鞑靼语所称乌伦穆河附近之格尔必齐河为两国之界。格尔必齐河发源处为石大兴安岭,此岭直达于海,亦为两国之界;凡岭南一带土地及流入黑龙江大小诸川,应归中国管辖;其岭北一带土地及川流,应归俄国管辖。惟界于兴安岭与乌第河之间诸川流及土地应如何分划,今尚未决,此事须待两国使臣各归本国,详细查明之后,或遣专使,或用文牍,始能定之。又流入黑龙江之额尔古纳河亦为两国之界:河以南诸地尽属中国,河以北诸地尽属俄国。凡在额尔古纳河南岸之黑里勒克河口诸房舍,应悉迁移于北岸。
二、俄人在雅克萨所建城障,应即尽行除毁。俄民之居此者,应悉带其物用,尽数迁入俄境。两国猎户人等,不论因何事故,不得擅越已定边界。若有一、二下贱之人,或因捕猎,或因盗窃,擅自越界者,立即械系,遣送各该国境内官司吏,审知案情,当即依法处罚。若十数人越境相聚,或持械捕猎,或杀人劫略,并须报闻两国皇帝,依罪处以死刑。既不以少数人民犯禁而备战,更不以是而至流血。
三、此约订定以前所有一切事情,永作罢论。自两国永好已定之日起,嗣后有逃亡者,各不收纳,并应械系遣还。
四、现在俄民之在中国或华民之在俄国者,悉听如旧。
五、自和约已定之日起,凡两国人民持有护照者,俱得过界来往,并许其贸易互市。
六、和好已定,两国永敦睦谊,自来边境一切争执永予废除,倘各严守约章,争端无自而起。
两国钦使各将缮定约文签押盖章,并各存正副二本。此约将以华、俄、拉丁诸文刊之于石,而置于两国边界,以作永久界碑。
康熙二十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从条约上可以看到,从黑龙江支流格尔必齐河到外兴安岭直到海,岭南属于中国,岭北属于俄罗斯。满清在该条约中放弃了从额尔古纳河到贝加尔湖的领土,该条约实际上不利於中国。外兴安岭附近地区自古就是中华民族东北少数民族的聚居地,自唐朝以来,辽朝、金朝、元朝、明朝都对该地区实施了有效统治,明朝还在该地区设立奴尔干都司进行管辖。而俄罗斯最初只是一个莫斯科公国,其主要领土在欧洲,外兴安岭附近离俄罗斯本土相距一万公里还远,清初的时候,俄罗斯一些匪徒才流窜到外兴安岭附近殖民。而此时清朝正是处于某些专家所谓的“康乾盛世”时期,俄罗斯此时彼得大帝才刚刚实行改革,一个处于盛世的国家,在家门口打一个远道而来的侵略者,却要死伤数千士兵才攻下只有几百沙俄匪徒占据的雅克萨城。以当时清朝的国力,本应能够将沙俄侵略者逐出国门,但是最终却割让领土(贝加尔湖以东原属中国的尼布楚土地)。主要原因有二,一是清军武器落后,清朝军队崇尚骑射,废弃了明朝的火炮,因此对抗沙俄侵略者的火炮时死伤惨重。二是清朝刚平定中国不久,其殖民统治尚不稳固,故不愿与沙俄消耗。所以就签订了该割让领土的不平等条约。这个不平等条约开了很坏的先例,此后满清政府不平等条约一个接一个,丧权辱国,就是从所谓的“康乾盛世”开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