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喜欢过我的同桌,我唯一承认过并且不后悔的喜欢过。
那是我碌碌无为的青春年华里寥寥可数的回忆,因为大多数时间我都在埋头苦读,读书时代中的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大概成就了现在的我,一个活在自己世界里的人。
尽管我现在还在读书,还在。
我很喜欢他,那个喜欢趴在桌子上偷偷看小说的他,那个桌洞里总有一堆鼻涕纸的他,那个早餐不认真吃,写字龙飞凤舞的他。
尽管我是那么看不惯他东倒西歪的坐姿,尽管我是那么嫌弃他不拘小节的邋遢,尽管我是那么满不在乎的看着他。
可是我还是心动了,在他冷不丁的给我讲冷笑话的时候,在老师提问他却起哄我的名字的时候,在他明明抄了我的数学作业还考的比我好的时候。我突然喜欢上了坐在他的旁边,即便是最煎熬的课,我都觉得很美好。
这大概是我青涩年华里唯一对爱情的懵懂,而以后的时光也全被这份懵懂填的满满的。
那时的你是最好的你,现在的我是最好的我,最好的我们差了整整一个青春。
喜欢一个人真的可以走火入魔,即便之后的我再也达不到那个境界。
高三分班之后,我才发现自己喜欢你。明明想见到你,却不敢直面你,不敢打招呼,仿佛自己的一举一动都会出卖我喜欢你。高三压力很大,我还在做梦梦到你,倒不是什么春梦,是各种对你告白的场景,可是每次都梦不到告白的结果,现在想想大概是想告白快想疯了吧!
后来才知道我们之间差的不仅仅是一个青春,还有各种无关青春,但痛痒仍然的东西。我只考了普通2本,而你就要远赴重洋的去留学。
大一我还在这种梦,受不了内心的折磨然后终于践行了做了那么多年的告白梦。我们在一起了,我早该从你的眼中读出你也喜欢我。
分离和异地,完全不像我所憧憬的那样,分开是当时最好的选择。在我最喜欢你的时候没有和你在一起,或许就再也没有在一起的理由了。
我说我喜欢你,开始的时候是你,后来慢慢的成了假想,再后来就成了模糊的成了一段回忆。
这大概是我做的最像青春的东西。我不遗憾,也不回头,我只要静静的等待属于我的那份就好,不多不少,刚刚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