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丨你让我活的最像我自己

原来你真的很好

  上次和她语音,她说困了想要睡觉。我很不舍, 说你别挂等你睡了我再挂,后来她睡着了,我开游戏静音玩了一个通宵,耳朵里没有了游戏里的背景音乐,而是她轻微的呼吸和翻转身体与被子摩擦的声音。就这样静静的陪着她一晚上,内心从未有过的安静,这一晚我特别的满足,哪怕我输了一个晚上。

  这个故事是我在微博上看到的。记得之前有一句玩笑话“如果你的男朋友能为了你放弃英雄联盟,你就嫁了吧”,那天看到这段话时,很有感触,慢热型的感情不需要轰轰烈烈,一样可以温暖如昔,暖人心底。平平淡淡才是真,这种情感让人舒心安定。原来他真的很好。

  卢思浩说,曾因为一个人喜欢一首歌,喜欢一本书,喜欢一部电影,喜欢一座城市。就像文章开头的男生一样,会为了一个人而放弃一夜英雄联盟的胜利。相信很多朋友都有类似的经历!你会为了送她回家即便并不顺路,也不让她孤独一人;你会慢慢放弃自己喜欢的口味,习惯吃她爱吃的辣;你会磨平自己的棱角,只为包容她;你会让自己更加强大,只为保护她……

朋友喜欢许嵩,是因为他每一首歌都会有一个故事。“你落入封闭的地牢,发不出求救的信号,我折返这古堡,提着刀,杀红了眼,不依不饶”。歌曲结局很出人意料,第一次的拥抱也成了最后一次的拥抱。“我闭着眼感受幸福的微妙,你突然转身匕首刺进我心脏,带浅浅的笑”。即使全世界说你是敌人的内线,我也确信对你的了解。“为你辗转反侧 为你放弃世界有何不可,夏末秋凉里带一点温热 有换季的颜色”没有什么特别的意思,仅仅代表我希望你快乐。“玫瑰花的葬礼,埋葬关于你的回忆,感觉双手麻痹,不能自已,已拉不住你,真的好美丽”。我只是在回忆关于你的记忆,怀念着关于你的一切。

而我喜欢你,是因为你让我活的最像我自己。

有时候我会想,其实所有人都是一样的,在各自粉饰的外表下都有着千疮百孔的不堪入目的假面,人生有时就像一个暗黑的深渊,如果知道这些,才不会觉得自己有多特别,受委屈的时候也就不会觉得自己无辜 ​​​。回顾着每一天,抛开所有的不快和那些虚伪的面目,也许只有此时的我才是最安定的。听着自己的呼吸声,静静的看书码字,大概也只有此时我的头脑是最清晰的,内心是最清醒的吧。一人一书一盏茶,没有琐事的烦扰,没有旁人的打扰,静静的坐在书桌旁,在书中遨游,放飞自我。只有此时的我是最真的我。我喜欢你,是因为你让我活的最像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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