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个三线城市昨天发生一件恶性当街杀人事件,现在想起来,我差点成为目击者。
昨天下午参加一个培训后,和同事顺路回家,她说走丛台路,我说那条路太堵,咱们走联纺路,她说那你得带路我认不清,我说没问题。就这样我俩走了另一条路,还路过一家小店买了套清凉的衣服,心满意足的回家了。结果还没到家就看到群里的视频,真的是太恐怖了。杀手是个瘦瘦的年轻人,像被施了魔法一样很平静的行暴,被警察踹开后也很平静,看不出一点歇斯底里的疯狂。说实话这件事对我的冲击还是很强烈的,因为离得太近了,即使没有在现场,也近乎失眠了半夜。
看过昨天行凶过程的人都觉得凶手应该立即判处死刑,如果真能这样我觉得还是比较轻的。法律是不是应该把“以暴制暴”“以牙还牙”也纳入其中,凶手怎么对待受害者,就应该用相同的手段惩罚凶手。这世间不是没有感同身受吗?那法律让你来感同身受。有几部优秀的电影就是这样,孩子无辜的死去,父亲为了孩子用同样恶劣的手段对待那些人。毕竟对于至亲无辜的死去,与其让坏人等待法律制裁,不如将仇恨发泄个痛快,祭慰了冤屈的亡灵再说,剩下的就算只有死路一条,也算对得起死去的人,可以轻松的上路了。话说回来,如果法律可以做到这些,足以让受害者家属泄愤,没人会选择放弃生命去复仇的,虽然活着也是煎熬。
这种恶性事件的发生,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可以平复人的日常欲望。直面生死和无常,我们很容易回归本质看问题。即使会带来一定程度的绝望,但也是一个思考和洗礼的过程吧。
九年前初目睹过一场车祸,人被分成了两段,我们是第一目击者。当时是从县里的工地回公司,同事突然停了车,说,有人死了。我在后排没反应过来,他又平静的说,肯定是死了,没看到吗?我起身透过前挡风玻璃看到地上躺着一个人。然后同事下车,戴上了他的墨镜(装酷),开始打110和120。后来我下车去找他,近距离看到现场后近乎崩溃了。后来我在车上吓的哭了起来,三四天后才慢慢正常。当时在第一时间看到后感觉并不强烈,待你去辨别那些血肉模糊的器官甚至液体的时候才会反应过来,那是一个人啊,然后就很容易崩溃了。我觉得我不敢开车很大原因是忘不了那场车祸,那条路的走向,路口的样子,甚至当时我和同事的衣着,我的鞋子都记得一清二楚。听说昨天在现场的一位女士也是被吓到走不了路,被搀扶上警车进行心理疏导。想到这些,我就庆幸昨天没有过于照顾同事的面子走那条路,而是选择了自己熟悉的路。
至于案件的起因众说纷纭,官方也没有公布。现在就为死者默默的祈祷吧,祈祷他变成一个魔法高超的厉鬼,去折磨那个让他死于非命的人,不要致死,要让他生不如死的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