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闲聊,得知朋友家的小子已经结婚了。
当我抱怨时,她显然猜出了我的心思,轻轻地说:之所以没说,是因为不许。
闻听,不免生问:不许?谁不许?你老公么?你亲家么?
她笑了笑说:不是不是,是县上!
我更纳闷了,忙问:县上?你家小子结婚,和县上又有何干?
她仍笑着说:有关的,大有关联的!
一头雾水的我,这下急了,催促着问:赶紧赶紧!细细说说。
她这下笑得更厉害了,笑罢,才说:没想到你还是急性子呀。别急别急,事情是这样的。
原来,她家小子和对象去民政局办结婚证那天,给她打来了一个电话。
说是县上准备举办首次集体结婚文艺汇演,希望男女青年及其家长不要错失良机,能够同意参加。
参加的好处,不言而喻了,那就是——既省钱又省心,还很体面,而且还有大礼相送。
当然了,参加也是有要求的。不过要求只有一条,即:
男女青年及其家长共同签订一个《保证书》。
保证的事项,也相当简明扼要,即三个不许:
1、不许牵扯彩礼;2、不许惊扰亲朋;3、不许置办酒宴。
接过电话,她随与老公商量,都觉着县上搞这么一个活动挺好。
继而,也征得了亲家公和亲家母的同意。
最后,打电话对小子说,他们都没有异议,完全同意报名参加全县首次集体结婚文艺汇演。
后来,她家小子回家告诉说,报名参加活动的还真不少,已经都有36对家庭了。
她说到这里,补充了一句,说是她原以为自己开明,没想到开明的家庭还不在少数。
我随声附和道:是呀!祖辈留下的这个大操大办的婚庆古董,实在不敢恭维,也不知道害了多少人家?
她也接着说:可不是!不过,现在好了,县上出面了。
我感叹道:物极必反嘛。稍后又迫不及待地问:那——报完名呢?
只见她说:报完名的第八天,县上就邀请了所有的男女青年及其家长开了一个茶话会。
茶话会的主题是——树新风,摒陋习,汇演不能少了你。
目标也很明确,就是让男女青年及其家长都能参与到这次全县首次集体结婚文艺汇演中来。
期间,按照大家的爱好和特长,最终确定了参演的节目和人员。
说道这里,我问了一句:你们两家有人参演吗?
她笑着说:我家小子和他对象,歌唱得可好啦!能不表现么?
我又问:你的歌,也顶好呀,都不试试?
她这下笑开了,随后说:我呀,老啦,就不去丢人现眼了。
此时,我也笑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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