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第四回写的是《薄命女偏遇薄命郎 葫芦僧乱判葫芦案》。
因为有了前三回的阅读+读后感写作,我渐渐适应了每天看一回,再写一篇更文的节奏(虽然心里没底,不知道自己能走多远,心想这样往前迈步的感觉真好)。
如实招来,我对第四回的阅读是充满了期待的,因为高中语文课本上曾经把这一回作过一篇课文。记得当时作为考查内容,而不是考试内容。
因为这个原因,语文老师当作课外阅读内容一带而过。不知是不是我记忆有误,我印象中题目的后半部分是“糊涂僧判断糊涂案”。除此之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那个“护官符”。
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
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史。
东海缺少白玉床,龙王来请金陵王。
丰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铁。
此前,我没有认真阅读,一直以为这糊涂僧是被复职委用的贾雨村,因为只有县太爷才能断案。而今仔细读来,方知这断案的主角竟然是当年葫芦庙里的一个小沙弥。
话说贾雨村本来就是这样一个投机分子,因为遇到了贵人林如海,巴结到都中高官贾政,补授了应天府,一下马就遇到一件人命官司。
基本案情:两家争买一婢,各不相让,以至殴伤人命。
被殴者叫冯渊,只因买了一个丫头,不想是拐子拐来卖的;拐子得了银子,并郑重其事约定三日后方过门。谁知这拐子又偷卖于薛家,意欲卷走两家的银子。拐子没有逃脱,挨了一顿打。结果,两方都不肯收银,只要领人。薛公子岂能容得下有人跟他抢女人。一气之下,将冯渊打了个稀巴烂。冯渊因伤势过重,不治而亡。
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那就开审吧。
“大胆!岂有此理,本府竟然有这样的事?来人呐!”贾雨村听了告状,勃然大怒,正准备签发通缉令,意欲将凶手捉拿归案。
这时桌边的门子一边使眼色,一边用胳膊捅了捅,示意贾大人息怒。
“哈哈!你看上去很面熟啊?”贾雨村走到门子身边。
“老爷贵人多忘事啊!我就是当年葫芦庙的......”门子突然感觉有点冒犯,不禁有点吞吞吐吐。
“贫贱之交不可忘,你我故人也!”贾雨村似乎有所觉察,又不愿触及那段落魄的记忆。
贾雨村初来乍到,哪里知道本地的形势。门子不仅拿出了“护身符”,而且挑明了原告和被告之间的不对等关系。打死人之薛,就是丰年好大雪之“雪”;死鬼冯渊,自幼父母早亡,又无兄弟;这被卖的丫头就是当年住在葫芦庙旁甑士隐家被拐走的英莲。
经过一番商议,贾雨村再次坐堂,虚张声势,假模假样地发文书意欲捉拿凶手。门子居间调停,并捏造凶手暴病身亡的事实,判令薛家赔偿冯家一千作烧埋之费(丧葬费)。
贾雨村在明白人门子的授意下,胡乱地判断了此案。因为手握“护官符”知道了贾史王薛的联络有亲,贾雨村事后还分别给贾政和王子腾写信报功,“令甥之事已完,不必过虑”。
官场上的事已经办妥了,接下来该了结的是这个门子,也就是当年葫芦庙的小沙弥,因为他知道的事太多。贾雨村这个官老爷当然不希望有朝一日有人揭了他的老底,于是,寻了个不是,将他充军发配到边远地区了。
写到这里,我不想说薛公子为非作歹逍遥法外之怪现象,只想说说这个门子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糊涂僧。你死心塌地去帮县太爷摆平了棘手的案子,结果竟落得个充军发配的下场。
“伴君如伴虎!”如果领导遇到了麻烦,恰好你又能搭把手,任何时候,都不要显示你比领导聪明;如果你知道领导的底细,请低调走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