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G3.35:履行自己的赋定职责,即使有差错,也比尽善尽美地履行别人的职责要好得多。履行自己的职责时即使遭到毁灭,也强过从事别人的职责,因为走别人的路是很危险的。
要旨:
所以,人在全然的奎师那知觉中要履行的是赋定给他的职责,而不是赋定给别人的职责。从物质层面上来说,赋定职责是根据人在物质自然形态影响下的心理状态而赋予的,灵性的职责则是灵性导师指令的对奎师那的超然服务。但不论是物质上的还是灵性上的赋定职责,人应该一直到死都要坚持,而不要去模仿别人的赋定职责。灵性层面的职责与物质层面的职责也许不尽相同,但跟随权威的指导这条原则,对施行者总是有百益而无一害的。当人受到特定自然形态的影响时,他就应该恪守为他的特定情况而规定的规则,不该去模仿他人。例如,婆罗门处于善良形态之中,因而不用暴力;而刹帝利是在激情形态之中,允许使用暴力。如此看来,一个刹帝利宁愿使用暴力杀灭,而切不要模仿不使用暴力的婆罗门。人心的净化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是不可能一蹴而就的。然而,当人超越了物质自然形态,全然稳处于奎师那知觉之中时,就可在真正的灵性导师指导下,做任何事情。在那种彻底的奎师那知觉阶段,刹帝利可作婆罗门,婆罗门也可行刹帝利之职。在超然境界中,物质世界里的区别就不再适用了。例如,维施瓦弥陀原是刹帝利,后来却做了婆罗门的事情,而主帕拉苏腊玛(Paraçuräma)本是婆罗门,后来却做起了刹帝利的事情。他们所以能这样做,是因为他们已处于超然境界之中。但只要人还处在物质的层面,就必须按照自己的物质形态履行职责,同时还必须对奎师那知觉,完全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