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到北京找到的第一份工作,便在一家互联网做设计。公司不大,与其说不大,其实就是一间很小的loft,总共也只有五六个人。
第一次见到那个酷酷的女孩还是已经上班三天之后了,她叫阿语,听说前些天是去赶了一个乐队的场子,阿语还是一名鼓手,所以就一直没来上班。我当时就觉得这女孩真酷,也不仅是外貌,浑身散发着野性。
阿语面容较为清秀,短发,记得较为清楚的还是她的那个大耳洞,以及脖子上的心脏纹身。穿着棕色皮夹克,皮夹克上贴着各式各样的标签,有飞机图案,黑白图案,以及一些乐队的图案。裤子黑色漏洞牛仔裤,一双褐色的登山靴子。
阿语在公司干了半年后,就离职了,因为看老板不顺眼,就把老板炒了。具体什么问题,我也没问,其实大多也是鸡毛蒜皮的一些小事,只有有些烦了吧。
离职的那天晚上,我们几个要好的同事就一起约酒。阿语喝着酒吐槽说,这破公司还这么多鸟事儿。其实这也只是一个原因,是她不想再做设计了,她对于设计的爱好已经在工作中消磨殆尽了,现在只想专心搞乐队。离别的那一天,我们喝酒一直到大半夜,来了一场宿醉。
现在的我已经离开北京好些年了,在我离职的时候聚了下,之后便没有在见过面。偶尔还能在朋友圈看到她玩摇滚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