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一到春天,我就会“大清仓”,把一些我再也不会重读的书全丢掉,就像我也会把再也不穿的衣服扔了同样道理。倒是旁人都很惊讶,依我看,他们爱惜书本的方式才奇怪呢。他们买一堆新出版的畅销书,囫囵吞枣似的看完,我常想:他们也未读得太潦草了吧。然后呢,因为他们从不重读那些书,不小一年,书里头的内容早就被他们抛到九霄云外!不过,当他们看见我一箱一箱地把书往外扔时,却又露出一副“这怎么得了!”的表情。要是照着他们的做法:买了一本书,好——读过了,好——上架,好——没事了,一辈子也不会再去碰它第二回,可是呢,“丢掉?万万使不得呀!”为什么使不得?我个人坚信:一本不好的书——哪怕它只是不够好,弃之毫不足惜!
躺在向日葵上的馋猫20160804《查令十字街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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