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大年初二出了老虎咬人事件,我第一時間看了視頻,看得我心驚肉跳。無力的蹬着腿被老虎咬在嘴里的“受害者”讓我十分憂傷。晚上還做了噩夢。但第二天卻看到老虎被特警用機關槍擊斃,而“受害者”家屬認為動物園有責任,因為給了爬進去的機會。事情到此,大部分人和我一樣都不再同情“受害者”了,反而憤怒的同情起老虎。
憤怒點有兩個:
(1)台灣發生過類似事件,具體視頻可以搜“實拍台灣動物園-男子掉入獅子舍里”。視頻中可以看到動物園工作人員用水驅趕獅子,然後用麻醉槍打中獅子,救出男子。試想寧波動物園用麻醉槍而不是機關槍呢?我想大部人就不再會憤怒。因為那隻老虎只是攻擊了一個跑進了自己地盤的人,不是老虎跑到街上咬人的。很守規矩的小動物,卻被不守規矩的人類連累了。還有人認為動物一旦嘗試過咬人就應該死,以絕後患。那我想請問你敢和從來沒有碰過人的老虎呆在一起嗎?答案應該還是不敢吧。老虎作為食物鏈頂端的肉食動物,想要咬人類(弱弱的雜食小動物)是非常自然的,不管它有沒有咬過。這是它的天性。
(2)家屬的“碰瓷”反應。給我的感覺就是反正人在你地盤被咬死了是事實,能坑多少算多少。完全沒有意識到自己有錯在先,給所有人都帶來了麻煩。作為人類,我們比關在籠子里的老虎自由的多。但是在自由的做任何一件事之前,我們至少要考慮到對自己和別人的影響。對自己就是自己是否可以承擔事情發生後的最壞的結果。對別人就是最好不要麻煩和影響到他人。我看到有文章批判中國人在沒有監督的時候做事就愛投機取巧,還洋洋得意。我倒是認為投機取巧是所有人類的天性。但做事情至少要對自己和別人負責,或者再自私一點,至少對自己負責。中國人缺的是對自己負責。有些事情(比如說逃地鐵票)被發現了可能只是罰款,但有些事情(比如說酒駕,闖紅綠燈)不讓你做可能真的只是保護你和他人。還看到有人說票價太高,他也是不得已。這又說回到同一個話題。人類有這麼高的自由度,誰規定大年初二就一定要去150/人的高價動物園?人啊,唉,老是覺得自己做了多少不能做的事情就是桀驁不馴愛自由了。真正的自由不是你能幹多少事,而是你不想干就可以不幹多少事。
最後,我想呼籲大家不要去動物園和海洋公園。我不否認有極個別的真的在為保護動物做事情的動物園。但大部分只是為了營利。裡面的動物受到不同程度的瘧待。他們的生命不受到尊重,只是明碼標價的商品而已。即是是“野生動物園”,動物也不會表現出在野外真實的生活狀態,每天除了睡覺就是向人類乞討。真的想讓孩子了解動物,與其病懨懨的動物,還不如電視上在草原上奔馳的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