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听报告,下午4点半,还没有要结束的样子,可中午两杯红娘酒搅得头昏背疼腿也酸,实在坐不了了,左看看右瞅瞅,许多座位已经空寂,决定早退。可提前出来却一点也不轻松,好像有无数双眼睛在鄙视自己,浑身不自在,感觉非常糟糕。为安抚狂躁不安的心绪,索性麻痹自己,看电影去。
就在这样不宁的心情里遇见《美女与野兽》。
然后,就像淫雨霏霏之后的天朗气清,晚霞满天。好久没有看到这样好看的电影了。真心感谢!
女主贝尔一出场,那么靓丽有气质的清纯女孩,牛仔色背心连衣裙,那样活泼灵气,那样漂亮养眼,这张脸,这份灵动怎么似曾相识?(对美女的记忆大脑大概有优先保存权)。原来是《哈利波特》中饰演郝敏的女孩,已经长大出落得这样动人。
以贝尔的唱开场,贝尔在人群中穿行,乡村小集市的那些画面极为生动有趣。优美的歌声承担着交代故事主人翁和生活背景的作用,原本哭丧的脸再也崩不住,笑意从内心里汩汩流淌而出。
贝儿在村民们的眼里,是一个奇怪的女孩。别人在养鸡喂猪,她在读书,她读遍了小镇上能借到的所有的书,寥寥几本,读了反复读。别的女孩在井边洗衣服,她让驴儿拉着桶围着水池转圈,捣腾出一台简易滚筒洗衣机。而她安然在旁边看书。
贝儿是村子里少有的,爱读书的女孩子,她拒绝嫁给人人都羡慕的打猎英雄,就是因为这个人粗鄙、庸俗、没文化。毕竟如果你跟他谈莎士比亚,他跟你说看书不如喂猪驯马,这样的两个人怎么可能有爱情。
别人都在忙忙碌碌、斤斤计较,贝尔在看书,在教小女孩识字。于是村民看不顺眼了,大家都在为生存蝇营狗苟,你贝尔为什么还要读书,还要教孩子读书,带坏孩子。贝尔被视为异类,遭到村民的一致排斥。愚昧是一件多么寒心而疯狂的事情。
故事开始于一场噩梦般的意外,当然,那是魔幻。贝尔的父亲因为摘一朵玫瑰给女儿被野兽关进城堡,贝尔为救父亲进入城堡失去自由。这也就注定了贝儿对这头长满长毛狂躁忧郁的野兽喜欢不起来。同样,野兽对于偷他玫瑰花的小偷之女也没什么好感。
然而,贝尔在逃走时遇到狼群,走投无路时,野兽赶到,和狼群搏斗,救下贝尔,野兽身负重伤。善良的贝尔不可能一走了之,她护送野兽回城堡,原来脾气凶猛的野兽,其实并不是那么无情。哈哈,英雄救美的升级版,此处为野兽救美,照样有戏。
贝尔给野兽清洗伤口和上药照顾他,这件事情开始让她们的关系破冰,贝儿随后又发现原来他们的经历竟然如此相似。
他们都在幼年失去了母亲。从小没有妈妈的苦,他们都懂。人总是会对和自身经历相似的人,有更多的同情和宽容。
他们都对外面的世界充满幻想,一起通过魔幻穿越到巴黎,贝尔的出生地,贝尔终于明白自己何以从未见过母亲。
他们开始一张桌上吃饭,野兽的野蛮动作在贝尔的示范下一点点改进。
渐渐的,越是了解,他们越是发现对方和自己如此契合。
他们默契地找书,读书,野兽发现贝尔喜欢书,把他带到城堡里的书房,贝儿发现这头野兽居然学富五车,她说的典故、书名,他都知道。
他们一起跳了一曲舞,那样优美。野兽给贝尔自由,虽然可能失掉解开魔咒的可能,他还是让贝尔离开了。
贝尔终于爱上野兽。
决定爱情的,其实从来不是外表,也不是年龄和金钱。
美女爱上“野兽”,不仅不是童话,反而在揭示爱情的真谛。真正让人们相爱的的其实很简单,那就是彼此共鸣,是两人之间有无数的话题可以聊。爱情其实很平凡,或许就只是找一个聊得来的人。这无关年龄、无关身份。
因为爱情很伟大,它能让你甩掉偏见、家世、外表、不顾一切,就只是因为爱上了。生活中有太多这样的例子,老夫少妻,人家两个人之间的爱情,旁人其实不必瞎猜度。
附:英俊的外表却是真正的野兽
我们称某些人“禽兽不如”,可见,有时候,野兽比人要靠谱。
一条狗的使命,狗狗的四生四世,身份在变,时间在变,地点在变,主人在变,但是唯一不变的就是对主人的忠诚。这份忠诚在于知恩图报。
电影中的野兽,外表恐怖,没有狗狗的漂亮,因为是被魔法所点,异常狰狞可怖,而且脾性也是野兽的简单粗暴,不会去爱人,不懂得自爱。然而就是这面貌狰狞的“野兽”,其实异常孤独,其实渴望被开启爱的开关。贝尔误入野兽地盘,和野兽相处一段时间后,居然爱上了这野兽。他们相爱了。
而那个打猎英雄,在那个村庄,深受爱戴,许多姑娘都想得到他的垂青,他痴迷于贝尔的独特美貌,贝尔却毫无商量余地地拒绝了他。贝尔不愿意和一个没有精神内涵的人一起生活,没有共同语言,聊天没有共鸣。
此人求婚不成,就想逼迫。把贝尔的父亲捆在树林里,想让狼吃掉或者冻死,这样可以扫清逼婚的障碍。后来,还嫁祸和诬陷贝尔和贝尔父亲,说他们俩是精神危险分子,需要送去精神病院,把他们关进铁笼车。带着人马去城堡杀野兽。他开枪射击野兽,被野兽捉住,他跪下求饶,可获得自由后,又在后面开枪。此人心狠手辣,外貌英俊,却是一匹凶残的野兽,毫无人性,毫无羞耻心。比野兽更加野兽。当然这样的野兽终归得到摔死这样应得的结局。
有英俊的外表又如何?只要你的心是兽心,你就是一只野兽。
【无戒日更挑战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