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高中同学跟我讲过一个故事。相信很多人可能都听过。大意就是:
一个男孩很喜欢一个女孩,苦苦追求未果,女孩跟他说:“只要你坚持在我楼下等我一百天,我就和你在一起。”
后来那个男孩等了九十九天,第一百天他没去。
我可以等你九十九天,是因为我真的很喜欢你。而一百天,是我的尊严。
那个时候不懂,觉得都已经等了九十九天,就这么放弃了,多可惜啊。
现在我才彻底明白,第一百天,到底是什么。
我可以原谅你一次两次,但我绝不会原谅你第三次,那是底线。
我可以等你九十九天,但我绝不会等第一百天,那是尊严。
我可以向你伸出一千次手,但绝不会有一千零一次,那是我最后的骄傲。
或许以后在我无聊的时候我还会想起你,但我绝对不会在碰你。
这次不是再见。
是永别。
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