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子之手||第二章 花轿

      第二章 花轿


      洛城的婚俗,讲究“三请三催”。

      男方花轿到了女家门口,不能直接进门。要由媒人先递三次帖子——第一次叫“请帖”,第二次叫“催帖”,第三次叫“恳帖”。女方三次都说“不敢当”,到了第四次,女方才肯开门迎轿。

      这是摆谱。越是体面的人家,摆的谱越大。洛城人管这叫“压轿”——压得越久,闺女越金贵。有一家姓王的富户嫁女儿,花轿在门口压了整整一个时辰,急得新郎官在轿子旁边团团转。后来成了洛城嫁娶的笑谈。

      沈家的帖子递到第一回,赵家没动静。赵万福端坐在堂屋里,端着水烟袋慢悠悠地抽烟,眼睛看着门外的花轿,脸上没什么表情。递到第二回,赵家还没动静。林氏在堂屋里转来转去,手里的帕子绞成了麻花。递到第三回,赵家的大门才吱呀一声开了。

      赵静兰的大哥赵静山穿着一身宝蓝绸袍,脚蹬黑缎布鞋,站在门槛里面,拱手作揖。他今年二十六岁,圆脸浓眉,跟他爹一个模子刻出来的。袍子的袖口翻出一截白绸里子,腰上系着一条玉带,带钩是纯银的。这身行头是他特意从扬州定做的,专门为今天穿。

      “沈家世兄,里面请——”

      沈家来接亲的是沈慕云的堂兄沈慕白。他穿着一件半新不旧的藏青长衫,头发用发蜡抹得锃亮,满脸堆笑,把一只红漆礼盒递上去。礼盒上贴着红纸,纸上写着一个“囍”字——那是沈慕云写的,用的是小篆体,端庄工整。

      “赵家大哥,小小薄礼,不成敬意。”

      赵静山接过礼盒,打开一看。里面是四色糕点——枣泥糕、绿豆糕、桂花糕、芝麻糖,用红纸垫着。两瓶洋河大曲,酒瓶上贴着老字号的标签。一对银手镯——是新郎给新娘的“进门礼”。

      赵静山拿起银手镯看了看成色。足银,做工也细,镯面上刻着细密的花纹——是缠枝莲花纹,寓意“花开并蒂”。沈家虽然穷了,该有的礼数还是有的。

      “新郎官呢?”赵静山往门外张望。

      花轿停在赵家大门口。八人抬的大红轿子,轿帘上绣着百子图——一百个童子,有的抱着莲花,有的骑着鲤鱼,有的在放风筝,绣工精细到可以数出每个童子的手指头。轿顶立着一只金漆凤凰,嘴里衔着一枚铜钱,寓意“招财进宝”。轿杠是楠木的,裹着红绸,八个人各站一边,轿夫们穿着统一的青布褂子,肩上的轿杠压出一道深深的印痕。

      花轿旁边,站着一个年轻人。

      他没穿长衫马褂,也没戴礼帽,就穿着一身半旧的中山装。中山装是藏青色的,洗得有些发白,但熨得平平整整。领口扣得严严实实,胸前口袋里插着一支钢笔——是老式的关勒铭钢笔,笔帽上有一道划痕。他站得笔直,像一棵被风吹了很久但没弯过的树。

      在满街看热闹的人里,他显得格格不入。别人家的新郎官都骑马戴红花,他什么都没有。别人家的新郎官都喜气洋洋地跟街坊拱手作揖,他安安静静地站在花轿旁边,像是在等戏散场。

      “那就是沈家少爷?”有人小声嘀咕,“怎么不穿喜服?”

      “听说是新派人,不兴那一套。”

      “新派人还坐花轿?”

      “那不是没办法嘛,两家老的都要脸面。沈家老爷虽说是廪生,到底也是老派人。他沈慕云一个人新派,拗不过一大家子。”

      沈慕云站在那里,脸上没什么表情。既不像别的新郎官那样喜气洋洋,也不显得局促或紧张。他就是安安静静地站着,双手插在裤兜里,看着赵家门口那副新贴的对联。上联“鸾凤和鸣昌百世”,下联“麒麟瑞叶庆千秋”,颜体楷书,工工整整。

      赵静山打量了他一眼。这人比他想的高一点,瘦一点,白一点。站在花轿旁边的样子,像一个误入俗世的书生。

      “沈家世弟,里面请——”赵静山迎上去,脸上挂着笑。

      沈慕云点了点头,跟着赵静山进了赵家大院。

      按规矩,新郎要拜见岳父岳母。赵万福和林氏端坐在堂屋的八仙桌两旁。赵万福穿着一件酱紫色的绸袍,外罩黑缎马褂,头戴瓜皮帽,手里端着水烟袋。他面前摆着一盘红枣、一盘花生、一盘桂圆、一盘莲子,每盘上都贴着红纸剪的囍字。

      沈慕云走进堂屋,对着赵万福鞠了一躬。

      “岳父大人。”

      赵万福点了点头,上下打量了他一番。这后生长得清秀,眉目端正,就是太瘦了。穿的中山装虽然洗得发白,但干净整齐,口袋里那支钢笔露出半个笔帽。

      “好。”赵万福说,“坐吧。”

      沈慕云在旁边的椅子上坐下。他不像别的新郎官那样局促,也不显得拘谨。他坐下后,手自然地放在膝盖上,腰背挺得很直——那是长年累月站在讲台上养成的习惯。

      林氏从太师椅上站起来,对王妈微微点了一下头,转身进了厨房。不多时,她端出一碗红糖水煮的荷包蛋。这是洛城的老规矩——新女婿上门,岳母要亲手煮一碗红糖荷包蛋,寓意甜甜蜜蜜、圆圆满满。荷包蛋是两个,蛋白裹着蛋黄,煮得刚刚好,不散不破。红糖水是用老红糖熬的,暗红色的汤汁里漂着几颗红枣。

      林氏把碗递到沈慕云手上,转身坐回太师椅上。

      “慕云啊,家里都还好?”

      她的笑容堆在脸上,边问边仔细打量这个女婿。

      “都好。”沈慕云接过碗,用调羹搅了搅。他的手指修长,指节分明,指甲剪得干干净净。

      “你爹身子骨还行?”

      “托福,还好。”

      “听说你在中学教书?”

      “是。”

      “教什么?”

      “国文和历史。”

      “一个月多少薪水?”

      沈慕云顿了顿。他搅动调羹的手停了一下。“二十八块。”

      林氏的笑容淡了一点。二十八块钱,在洛城也就是勉强糊口。赵家一个盐号伙计的月薪都有十五块。

      “够用吗?”她问。

      “够。”沈慕云说,一个字,不肯多说。

      林氏心里叹了口气。这孩子,跟谁都不热络。她闺女嫁过去,怕是要受委屈。但事已至此,总不能退婚。她看了看堂屋里那副新挂的喜幛——红缎上绣着“鸾凤和鸣”四个金字——又看了看面前这个安安静静吃荷包蛋的年轻人,心里把该想的都想了一遍。

      沈慕云吃完荷包蛋,把碗放在身边的茶几上,站起来,对着林氏微微鞠了一躬。

      “多谢岳母大人。”他说。

      礼貌周全,挑不出毛病。但林氏总觉得哪里不对劲——这孩子说话,像是在课堂上回答老师提问,一板一眼,不带感情。她说“够用吗”,他说“够”。她说“家里还好”,他说“都好”。一个字不多,一个字不少。这不是女婿拜见岳母,是学生回答老师。

      林氏想起她娘说过的一句话:看一个男人,不要听他嘴里说什么,要看他眼睛里看什么。

      她看向沈慕云的眼睛。那双眼睛很亮,但也很深。深得看不见底。

      赵静兰被王妈扶着,从里屋出来。她的脚步声在走廊里响起——绣花鞋踩在青石板上,轻轻的,悄悄的。

      沈慕云听见了脚步声,转过头,看着她从里屋走出来。

      只见她穿着一身大红嫁衣,衣摆上绣着百子图,袖口镶着金线滚边,腰上系着红绸带,绸带打了两个如意结。头上罩着红盖头,什么都看不见。盖头是红绸做的,四周垂着金色的流苏,走起路来流苏一晃一晃。

      他眼睛最后落在那双绣花鞋上。鞋面上绣着鸳鸯,针脚有点歪——一只鸳鸯的眼睛绣得太高,另一只绣得太低。大概是新娘子自己绣的,手艺不怎么好。但他觉得,比街上绣坊里的那些都好。因为这只鸳鸯是活的——不是绣工好,是它歪着脑袋在看他。

      赵静兰的心怦怦跳。盖头蒙着脸,她只能看见自己脚下的那双绣花鞋。鞋面上的鸳鸯是她自己绣的。她的针线活不好,但她绣了很久,拆了好几遍,最后总算绣成了。

      “他……好看吗?”她小声问王妈。

      王妈想了想:“好看的,就是有点——像个先生。”

      赵静兰不知道“像个先生”是好还是不好。她只知道,从今天起,她就是沈家的人了。她不再是赵静兰,她是沈赵氏。

      赵大脚站在堂屋门口,高声喊道:“吉时已到——新娘上轿!”

      鞭炮炸响。唢呐声震天。唢呐班子是双套的——左边一班吹《抬花轿》,右边一班吹《百鸟朝凤》。两支曲子混在一起,震得屋檐上的瓦片都嗡嗡响。

      赵静兰被王妈扶着,一步一步走向大门。她看不见路,只能低头看见自己的脚尖。周围全是人——亲戚、邻居、看热闹的陌生人。有人伸手摸她的嫁衣,有人往她身上撒花生红枣,有人喊着“新娘子好福气”。她能感觉到那些目光,热热的,密密匝匝地落在她身上。

      走到大门口时,她忽然停住了。

      按照洛城的规矩,新娘出门前,要“哭嫁”。哭得越凶越好——哭父母养育之恩,哭姐妹离别之情,哭自己从姑娘变成妇人的命运。哭不出来的人家,会被人笑话“没教养”,说她急着嫁人,不知羞。

      赵静兰没哭。

      她站在那里,忽然伸手掀开了盖头的一角,回头看了一眼。

      她看见她娘站在堂屋里,用帕子捂着嘴。帕子是白色的,她看见娘的眼泪把帕子洇湿了一小块。她的手指扣着门框,指节发白。

      她看见她爹坐在太师椅上,端着水烟袋,脸别到一边去。水烟袋里的烟已经灭了,他还在咕噜噜地吸,装作若无其事。她知道她爹不敢看她——怕看了忍不住。

      她看见院子里的石榴树,那是她七岁那年跟大哥一起种的。那年春天,大哥从扬州带回来一棵石榴苗,说石榴多子多福。她拿小锄头挖坑,大哥培土,两个人种了一下午。现在石榴树长得比她高了,今年结了满树的果子,红彤彤的,没人摘。

      她看见她养的那条黄狗,被拴在墙角,正朝她摇尾巴。狗叫大黄,是她在街上捡的——那年冬天,一只小黄狗蜷在赵家盐号门口,冻得瑟瑟发抖。她把它抱回家,用米汤喂大。现在大黄老了,牙掉了两颗,但尾巴还是摇得跟当年一样。

      她忽然想哭,但忍住了。她放下盖头,转身,大步走向花轿。

      院子里看热闹的人都愣了一下。新娘子没哭?这算怎么回事?

      有人小声嘀咕:“赵家的闺女也太野了吧,出门子都不哭一声?”

      有人接话:“盐商家的闺女嘛,能跟别人一样?”

      林氏在后面喊了一声:“静兰!”声音是哑的。

      赵静兰的脚步顿了一下,但她没有回头。她走到花轿前,王妈扶着她的手,帮她踩上轿凳。花轿的轿帘掀起一角,里面铺着红绸,放着一只暖手炉——铜的,雕着梅花。那是她娘给她备的,怕轿子里冷。

      一直跟在赵静兰身后的沈慕云紧走几步,站在花轿旁边。经过赵静兰身边时,他闻到了一股淡淡的香气——不是脂粉香,是皂角的气味,很干净。

      赵大脚扶着赵静兰上了轿,放下轿帘。轿帘上绣的百子图遮住了赵静兰的身影,只留下一个模糊的轮廓。

      “起轿——”赵大脚扯着嗓子喊。

      八个人抬起花轿,轿杠往肩膀上一压,轿夫们齐齐闷哼一声。唢呐班子吹起了《抬花轿》,唢呐声尖厉刺耳,在一片鞭炮的噼啪声里横冲直撞。鞭炮炸开,红纸屑漫天飞舞,落在轿顶上,落在人们的头发上。看热闹的孩子们追着花轿跑,捡地上没炸开的哑炮。

      沈慕云跟在花轿后面,步行。

      按照规矩,新郎应该骑马或者坐轿。马是高头大马,披着红绸。轿是两人抬的蓝呢小轿,跟在花轿后面。但沈慕云什么都没准备。他没有马,没有轿,他就这么走着。

      有人窃窃私语:“沈家也太寒酸了,连匹马都备不起。”

      “不是备不起,是不想备。听说这沈家少爷是个新派人,不讲这些。”

      沈慕云像是没听见。他双手插在裤兜里,面无表情地走着。花轿在前面颠来颠去,轿夫们的脚步震得青石板微微颤抖。他跟在后头,步幅不紧不慢,像是在散步。路两边的街坊探出头来看热闹,有人嗑着瓜子,有人抱着孩子,有人指指点点。

      赵静兰坐在花轿里,颠来颠去。轿子里光线很暗,只有轿帘缝隙漏进来的一线光。她把盖头掀开一条缝,偷偷往外看。

      她看见路两边都是看热闹的人。李家布庄的老板娘抱着孙子站在门口,孙子手里拿着半根糖葫芦。王记杂货的掌柜叼着烟袋靠在门框上,烟袋的烟灰掉了都没察觉。赵家盐号门口挂着“赵”字灯笼,灯笼是红纱做的,上面用黑墨写着一个大大的“赵”。那是她家的店。店里的伙计们都出来看热闹了,站在门口朝她挥手。她看见账房先生老吴站在人群里,摘了眼镜在擦眼泪。

      她看见一个卖糖葫芦的老头,扛着草把子站在路边。草把子上插着七八串糖葫芦,糖衣在太阳下闪着琥珀色的光。那老头她认识——她小时候经常偷偷跑出来买他的糖葫芦,每次都被她娘揪着耳朵拎回去。老头的糖葫芦特别甜,糖衣脆脆的,咬一口能拉出丝。有一次她没带钱,赊了一串。老头说不要钱了,她第二天还是把钱送了过去。

      以后,她就不能随便跑出来买糖葫芦了。

      她是沈家的人了。以后上街,要先跟婆婆说一声。买东西要先跟丈夫商量。回娘家要等过年。

      她把盖头放下,坐直了身子。手里攥着的红绸帕子已经皱成了一团。

      花轿拐进一条窄巷子,在一座黑漆大门前停下。门上贴着对联,门楣上挂着一块褪了色的匾额——“进士第”。匾额上的字已经有些模糊了,但三个字的骨架还在。

        沈家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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