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伏案写作的过程。
那时,一桌一椅,一纸一笔。
一盏台灯照亮书桌上的一片天地。
一个人点缀一个屋子的寂静。
最好有窗明几净,月光皎白。
最好还有一只花猫,慵懒睡在身后的地板。
眼前,有一团暖光照亮面庞。
转身,有一个温柔默默陪伴。
每一刻的沉思都无人打扰。
每一刻的书写都酣畅淋漓。
这就是乐趣,是生命里绽放的花朵,于我而言。
只是时光流逝,年岁倥偬。
生活逐渐被“维持生计”四字打扰、逼迫。
慢慢地,桌上落了尘,那盏灯也不再明亮。
虽常有窗明几净,月光皎白。
却没有了那个点缀寂静的人。
时间用做了生活。
乐趣被遗忘在某个宁静的夜晚。
就连心中的喜欢也变成了无可奈何。
心中的梦,也渐渐地不做了。
清醒的时间也越来越长了。
不知何时习惯了戴上一面虚伪。
说话也成了言不由衷。
斗转星移多少年。
物是人非又几载。
当不经意看向那张桌,那张椅,那盏灯。
掀开那叠纸,握住那支笔。
一切平静得毫无波澜。
想象中的奇迹没有发生。
词穷了,思想枯尽了。
乐趣没了。
有的,只剩嘴角苦涩的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