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传统意义上理解的管教,大多是让孩子从一个错误中吸取教训,以便之后不再犯同样的错误,可以做得更好。
很多家长们都认为,唯有惩罚才可以达到这个效果,而结果却常常是事与愿违。
正面管教中有一个工具叫逻辑后果,因为与惩罚有些许形式上的相似,在实际应用时经常被家长们误用作为惩罚的伪装。
本章主要讲了三个概念:自然后果、惩罚、逻辑后果。
一、自然后果
自然后果是指自然而然地发生的任何事情,其中没有大人的干预。
比如:站在雨中,就会被淋湿;不吃东西,就会饿;忘记穿外套,就会感冒等等。
自然后果是自然发生的,孩子们从自然后果中可以清楚地学习到和体验到行为的后果。
大人在这个过程中要注意的是不去解救,不去说教,不去干预。
大人要做的是决定自己要做什么,而不是让孩子做什么。
往往大人们经常会在孩子的行为带来自然结果时,会借题发挥“我早就告诉过你不要这样做。”“不让你做,你非做,活该”等等,在孩子承受自然后果时又附加给孩子各种压力。这样做,会妨碍孩子们在体验自然后果过程中的自然学习,因为孩子们会停止体验自然后果,而把心思集中到承受或抵挡家长的斥责、羞辱和痛苦上。
当然有的大人不会责骂、羞辱孩子,但是会趁孩子在承受自然后果时,强迫孩子做他们认为对的行为。如:不吃东西,就会饿,当孩子们还没有体验这个后果时,妈妈就赶紧备好食物,催促孩子赶紧去吃零食,避免饥饿等等。其实这反而让孩子错失了学习和体验的机会。
尽管自然后果通常是帮助孩子培养责任感的一种方式,但是,在有些情况下不宜采用:1.当孩子处于危险中的时候。例如:我们不能让孩子体验在大街上玩的自然后果。
2.花时间训练。在孩子逐渐成熟的过程中,大人仍然需要花时间训练孩子,但是,用逻辑后果而不是惩罚作为帮助孩子培养责任感的一种方式会更有效,更少给孩子造成屈辱感。
监护、转移注意力、转移孩子的行为是可以用于幼小孩子的三大法宝。
3.当自然后果会影响到其他人的权利时。例如:大人不能容忍孩子朝别人扔石头的自然后果。
4.当孩子行为的结果在孩子看来不是什么问题时,自然后果就不会有效。例如:不洗澡、不刷牙、不做作业或者吃大量的垃圾食品,在孩子看来都不是什么问题。
二、惩罚
比如:孩子不听话,后果是罚站;孩子弄乱房间,后果是面壁等等。这样的人为给予教训的后果,就是惩罚。
这时,是家长在决定孩子做什么。
惩罚只是暂时的制止了孩子的行为,但并没有有效的效果,反而产生负面的效果,一般惩罚带来的后果是:愤恨、报复、反叛、退缩、自卑等。孩子会觉得自己不够好,或者对父母充满了恨意,这些都是惩罚的负面效果。
正面管教倡导制止一切的惩罚管教方式。
三、逻辑后果
逻辑后果区别于自然后果,需要家长的介入。比如孩子随便扔玩具,后果是乱扔的玩具由家长暂时保管起来,如果孩子要,在孩子能够收拾好玩具时可以还给孩子。这种情况中人为给予了一个“逻辑”,叫逻辑后果。
当一个逻辑后果能将孩子的行为转向一个有用的(有贡献的)行为时,它就是有效的逻辑后果。
使用逻辑后果的另一个重要指导原则是,要考虑到行为的错误目的。
逻辑后果有大人的参与,这个逻辑后果不是教训,而是能为孩子创造有益的学习体验,鼓励孩子选择负责任的合作。
很多大人都会无意识的将逻辑后果与惩罚等同起来,不自觉的变成了惩罚。
那如何确保我们采取的是逻辑后果而不是惩罚呢?
逻辑后果的四个R:
1.相关(Related)
2.尊重(Respectful)
3.合理(Reasonable)
4.预先告知(Revealed in advance)
“相关”是指后果必须是与行为相关的。
“尊重”是指后果一定不能包括责难、羞辱或痛苦,并且应该和善而坚定地执行。
“合理”是指后果一定不能包括借题发挥,并且从大人和孩子的角度看都是合理的。
“预先告知”就是预先让孩子知道,如果他选择了某种行为将会有什么结果出现(或你将会做什么)。
四个R缺一不可。如果缺一个因素,逻辑后果就可能变成了惩罚。逻辑后果的目的是为了停止不良行为并找到解决方法,而不是为了报复而给孩子造成痛苦。
在使用逻辑后果时,大人们一定要注意态度的转变,做到尊重。同时也要注意让孩子们事先参与规则的制定,并且在过程中要做到和善而坚定的执行。
让孩子们懂得:特权=责任
缺乏责任=丧失特权
拥有玩具是一种特权,与这个特权相伴随的责任是照料好玩具,如果不接受照料玩具的责任的逻辑后果,那就会失去拥有玩具的特权。
逻辑后果对于处理大多数问题来说,并不是最佳工具。加上由于逻辑后果经常变成伪装后的惩罚,所以正面管教主张家长们慎用或者不用。
我们成人的自以为是,无时无刻不在扼杀孩子良好行为模式的养成。 我们总是感觉自己出于关心和爱,才会对孩子发脾气、惩罚孩子。殊不知,孩子不但没有改变自己的行为,反而可能会增加对大人的抵触情绪,导致叛逆、任性等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