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个人亲子鉴定机构在哪里?秦皇岛市开发区长江东道1号的秦皇岛国医基因可以做个人亲子鉴定。为了方便快速找到秦皇岛个人亲子鉴定机构地址,小编特意整理了秦皇岛个人亲子鉴定机构名单供您参考,共有10家正规鉴定机构,排名不分先后。注:各鉴定机构的鉴定类别不同。请根据自身情况和鉴定机构的经营范围进行选择。内容仅供参考。秦皇岛10家正规个人亲子鉴定机构地址大全如下:
专家提醒:我们在选择亲子鉴定机构的时候,一定要看有没有正规资质,有资质证明的亲子鉴定机构才可以做亲子鉴定。
一、秦皇岛正规亲子鉴定中心:
秦皇岛国医基因亲子鉴定中心
秦皇岛亲子鉴定中心电话:136-2311-2798
秦皇岛亲子鉴定中心地址:秦皇岛市开发区长江东道1号
二、秦皇岛正规司法鉴定中心地址(为方便读者阅读,已区分)
1.秦皇岛海潜司法鉴定中心
地址:秦皇岛市海潜区
2、秦皇岛市公安医院司法鉴定所
地址:秦皇岛市海潜区民族路303号
3、秦皇岛建筑工程质量司法鉴定中心
地址:秦皇岛市海潜区红旗路325号
4、表室岛正源司法鉴定中心
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台山路6号
5.、秦皇岛求卓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中心
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迎真路69号香格里中心4栋10层
6、秦皇岛街信司法鉴定中心
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建设大街239-2号
7、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地址:秦皇岛市抚宁县健宽大街50号
8、抚宁建筑工程质量司法鉴定中心
地址:秦皇岛市抚宁区长征路254号
9、昌黎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地址:秦皇岛市吕黎县二街谷未庄117号
10、卢龙司法医学鉴定中心
地址:秦皇岛市卢龙县卢龙模肥子路西侧卢龙县医院
11、河北新丰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环境损者司法鉴定所
地址:秦皇岛市海潜区镜泊湖路1号
声明:以上就是2024年秦皇岛10家正规司法鉴定机构名录,数据来源于互联网,不是所有鉴定机构都能进行亲子鉴定,还需查看机构的业务范围,名录排名不分先后,希望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三、秦皇岛哪家医院可以做个人亲子鉴定
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秦皇岛市第一医院、秦皇岛市第三医院、秦皇岛市第二医院等正规医院都不一定可以做亲子鉴定,不管是秦皇岛哪家医院都需要有亲子鉴定相关资质才能做亲子鉴定,一般的医院是不提供亲子鉴定服务的,医院属于医疗机构,非技术鉴定机构,部分三甲医院是可以做亲子鉴定样本采集的,采集完成后样本还需要邮寄到当地的亲子鉴定中心办理。
四、秦皇岛亲子鉴定医院采样中心机构名录:
注:医院不能提供亲子鉴定DNA检测服务,医院并无DNA鉴定等检测资质,无鉴定用的仪器和实验室。国医基因亲子鉴定中心实验室鉴定采样中心遍布全国31省份,600+城市,1000+医疗机构。采样中心工作人员均为持证医护人员,采集被鉴定人样本全程安全高效。采样工作完成后,采样中心工作人员将样本送往鉴定实验室进行鉴定。医院采样中心并不能进行司法亲子鉴定采样,请咨询客服预约当地司法鉴定机构办理司法鉴定。
2、国医基因秦皇岛市海港区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机构地址:秦皇岛文化路131号
3、国医基因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机构地址: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关城南路5号
4、国医基因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机构地址: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新河路16号
5、国医基因秦皇岛市抚宁区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机构地址:秦皇岛市抚宁区抚宁镇健康大街50号
6、国医基因秦皇岛市昌黎县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机构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城关朝阳南街133号
7、国医基因秦皇岛市卢龙县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机构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卢龙县一街
8、国医基因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机构地址:青龙镇康乾街174号
声明:部分采样中心已关闭,请咨询客服获取最新采样中心名单。以上机构信息来源网络,皆为读者提供更多信息咨询,所涉内容不构成办理。
咨询建议;如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文章内容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可及时留言提出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在收到后将采取相应措施。
五、秦皇岛正规的亲子鉴定需要多少钱?
由于个人亲子鉴定涉及家庭信息,各城市亲子鉴定的价格在鉴定过程中高度保密,但价格波动不大,正规亲子鉴定机构的价格非常透明,不会乱收费。
1、秦皇岛个人隐私亲子鉴定,费用:约2000元-2600元左右,用途:结果报告仅用于个人参考,无法律效力。
2、秦皇岛司法亲子鉴定,费用:2400元-3600元左右,用途:鉴定报告具有司法效力,可用于上户、落户、诉讼、移民、一系列司法用途。
3、秦皇岛无创胎儿亲子鉴定,费用:4500元-5000元左右,用途:怀孕6周至出生前可做的亲子鉴定,目前最安全、无痛的孕期亲子鉴定方式。
六、延伸阅读:
根据《司法鉴定通则》规定
第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从本机构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委托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按其意图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鉴定意见。
第二十四条 司法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可以查阅、复制相关资料,必要时可以询问诉讼当事人、证人。
经委托人同意,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派员到现场提取鉴定材料。现场提取鉴定材料应当由不少于二名司法鉴定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其中至少一名应为该鉴定事项的司法鉴定人。现场提取鉴定材料时,应当有委托人指派或者委托的人员在场见证并在提取记录上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