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笨拙地提着行李箱,顺着宿舍扶梯一阶一阶地往上挪动的时候,我没想到会当头撞上孟清晖。
她穿着干净整洁的校服,扎着利落的马尾,拾级而下,走得缓慢而悠扬,沿路卷起一阵孤高的风,连带空气都为她谱着曲。而此时的我,满头大汗、衣冠不整、走姿扭曲,全面地诠释着“不得体”三字的精髓,手中的行李箱又重又碍事,甚至于我腾不出手来和她打个招呼。
然而她显然也没有让我向她打招呼的需求,只飘飘然地从我身边经过,在错身前的一瞬间,给予我一个腼腆的微笑——也就是唇角一勾,泛起一个浅浅的梨涡罢了。或许在她眼里这只是一个偶遇,但是却引起了我心中层层震荡。
高中开学第一天,见到了我最想见到,也最不想见到的人。
9月份的毓菁高中仍旧被炎热与躁动笼罩着,教学楼、宿舍楼乃至操场都散发着热气腾腾的蒸笼味,不愧是大陆的最南部的省份,入了秋都热得煞人。我被分配到了520宿舍,别管这舍号有没有寓意,单单是5楼这个高楼层就已经令人奔溃了。尤其是我拎着大箱子,抽着腿上的筋,一步步地往上顺溜,只能自娱自乐地哼唱着:“阿门阿前一颗葡萄树,阿嫩阿嫩绿的刚发芽,蜗牛背着那重重的壳啊,一步一步地往上爬……”
以至于那时,当我撞上了孟清晖的视线,满脑子还处于游魂状态,只觉得一圈圈白光从脑海中闪过,良久,我才得以看清她。我微微低下头苦笑,哦,是她呀,永远那么整洁,那么清高,无懈可击,好像没有任何事情能打垮她,没有任何困难能阻挠她。
哎,我多么狼狈啊。
我是什么时候认识孟清晖的呢?
那得是在初中了。
毓菁高中是一个有名的私立高中,老板是一位太平绅士,他创立了毓菁系列的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其中最有名气的是高中,因其每年贡献的那几十个清华北大的学生而在全省闻名。
我初中也就读于毓菁。当时我是40班,而孟清晖在38班,中间夹杂着一个全校最好的尖子班,39班。而我们两个班,只是普通的平行班。我是40班的班长,孟清晖是38班的班长;我是学校辩论队的主席,孟清晖是学校辩论队的主辩;我是年级团支部副支书,孟清晖是学生会副主席;我是初二时候的市三好学生,孟清晖是初三时候的市三好学生;我是升旗仪式上的主持人,孟清晖是毓菁文学社的副社长;我是学校毕业生代表发言人,孟清晖是共青团员代表发言人……
我们两人,在班里拔创,在年级争锋,却在遇见对方的时候,永远不忘点头致意。
起先我并没有太注意她。我知道,比我优秀的人有很多,尤其是在毓菁这样一个年级有3000名学生的学校,更是人才荟萃。而我只是一个平行班的学生,按理来说,学校里8个尖子班,那480名学生都应该比我优秀才对。
然而事实上是,第一次月考,我就考了全校45名。这让我在班里大出风头。而语文的120分满分更是让我狂上加狂,我拿着试卷就立马去找语文老师得瑟。
语文老师叫熊峰,是个矮个子男老师。他翘起那惯常扬起的小拇指,用食指和中指捏着我的试卷,啧啧赞叹:“126分,很不错…郑思敏,果然才思敏捷!你这个成绩,好像是全年级第一!”他兴致勃勃地把我的试卷翻了又翻,笑容展绽开,像一朵秋天的野菊花。他在他乱七八糟的办公桌上扒拉着,终于从桌子上又抽出了一张试卷。
两张试卷都被高高地举起来了,可惜因为可怜的语文老师身高的问题,他的短胳膊举起的最高高度,刚好就在我视线所及的范围之内,我看清了另一张试卷上面的分数,120。
我撇撇嘴,对这个幸运的人表示鄙视,因为我就算考了126分,在计分的结果来看,其实是120分,和这个人一样!可是我明明比他要高6分!
我对这个人产生了些微的不满,于是,我的眼神往试卷侧边的名字栏上瞟。但“雄风”老师的大拇指恰巧地遮盖住了名字,我踮起脚看,也看不全。只隐约看到一个字:“晖”。
好奇心像猫扰一样,止也止不住,“老师,她是谁啊?”
“雄风”呵呵一笑,“孟清晖啊,38班,兄弟班的,才女啊,我和你说,她这次考了年级第7,超过了绝大多数尖子班的人呢!……哎,可惜语文只算120分,要不然,你总分就和她一样了……嗯,还真是哦……”
不知怎么的,心里突然觉得像梗住了,这安慰不似安慰、感慨不似感慨的话怎么听怎么刺耳,让我这颗本就争强好胜的心更增添了许多的不服气。
但孟清晖这个名字,倒是被我牢牢的记在心中了。
我就带着这些想象,收拾完了我的行李,恍恍惚惚地走进了教室。对于毓菁高中,我没有一点新鲜感,因为早在毓菁初中上学的时候,我就因为要来高中参加活动而熟悉整个校园的每一块草木,于是熟门熟路的找到教室,准备随便找一个座位坐下。
但出乎意料的是,高一11班没有一个人是我的熟人,而且,因为我来的迟了,所以教室里基本上坐满了人。只有一个人旁边是有空座位,但那人是个男生。
我有些迟疑。
初中的时候,男女生不能同坐,更何况高中。我本想先站着,到时候再找一个桌子过来,可没想到,那个男生的眼神直接穿过或站或坐、或静或动的众人,移到了我的身上,对我露出了一个自认完美的微笑。
我清楚的明白,我对于男生的吸引力,或许初中不明显,但是到了高中,我留起了长发。有时候在镜中,我都会欣喜于这份老天的馈赠。
那个男生很快就走到我面前来了,并在一个他认为安全的距离站定。我这才好好打量起他,身材有些微胖,脸圆圆的,有点黑,个子挺高,但笑起来很爽朗,露出一排白牙。我对他初步落下个印象,“哦,是个小黑胖子。”
他朝我绽放了一个大大的笑容,伸出一只手,“我叫何一环。”
我心想,不容易,普通话挺标准。我轻轻碰了碰他的手,又缩回来。但就是那一瞬间,我的指尖就沾上了一些细细密密的汗,就像这细细密密的夏天。
我笑了,“你好啊,我叫郑思敏。”
于是,我和何一环做了同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