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文章,三五百字
我常常认为,一篇文章,三五百字,也差不多可以把一个意思,或把一个自己的想法,或把一个自己的观点表达清楚了。
有的人认为,文章就是要写得越长越好,写的不长,都不算是文章,或者都不好意思说自己写的是文章了。但根据约定俗成的定义,单独成篇的文字就是文章,因此说,只要有头有尾有正文,都是文章了。
为什么很多人喜欢写很长的文章呢?可能与稿费相关吧。在作家们的稿费计酬体系中,同一个写作者,在一定质量的情况下,文章的字数越多,得到的钱越多。因此,就形成了写长文,文章越写越长的风气。
而我,写文章只是爱好,只是喜欢,而几乎没有什么收益,这个收益可以忽略不计,所以,我认为,写文章,只要表达清楚,表达完整,就可以了。而通常情况下,我写两三百字,都可以表达完整一个意思了,虽然有时候,因为写作水平不高,不得不写更多的字才觉得表达清楚了,但我还是认为,标准文章,三五百字。就是说,如果能够在写得比较精炼的情况下,写三五百个字,就挺标准的。
可能有人说,文章写不长,那是因为不能。这个说法,就有点不符合事实了。我读高中的时候,就随随便便的能够一篇写千八百个字了,不存在现在反而写不了一篇八百多个字的问题。
当然,如果在考试中,或者在某些有要求的场合,还是要写够字数的。而如果只是单纯的表达自我的情况下,一般三五百个字就行了,就算是一两百个字,也是可以的。